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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老板」落网!

2024-09-27推荐

综合:央视财经、广州日报

「那个人一身名牌衣服,

戴着金表和墨镜,像大老板似的,

我也没想到他是个骗子啊!」

近日

宁波市公安局前湾分局

庵东派出所接群众报警

有人在卫生院门口

以拉货为名骗走了他大约4000元

接到警情后

民警高焯能立即向报警人王师傅

询问被骗细节以及嫌疑人样貌

「当时那个人一身名牌

像大老板似的,说要找我拉货.....」

了解到嫌疑人的相关信息后

高焯能带队经过两天的不懈追踪

终于锁定了嫌疑人的位置

将诈骗嫌疑人杨某成功抓获

都说「人靠衣装马靠鞍」

杨某某靠着一身「新皮肤」

摇身一变化作「大老板」

以拉货为由专门骗取货车司机运费

在抵达目的地后

又找各种借口逃之夭夭

民警经过讯问发现

此人竟然是一名惯犯

早从2018年开始就以拉货为由

到处进行诈骗

受到相关处罚后没有吸取教训

又出现在宁波各地实行诈骗

共计骗取金额近1.2万元

据嫌疑人杨某某交代

他冒充老板和运货司机「谈生意」

答应「生意」结束会多给司机一点钱

到了目的地后他假借货款不够无法收货

向货车司机「借钱」后便消失

每次行骗前,他都会故意打扮一番

以此骗取货车司机的信任

目前

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因涉嫌诈骗

已被刑事拘留

法律小课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警方提醒

狡猾的诈骗分子手段一再翻新

大家一定要擦亮眼睛

莫要被表象欺骗

掉进华丽伪装下的层层陷阱

遵循正规合法的交易规则

一旦发现被骗

第一时间报警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