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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思考,快行動:怎樣做成大事?

2024-04-30文化

有一種讀書方法,叫「把書讀薄」,就是看完書後根據自己的理解和認識寫讀後感。這篇文章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作者讀完書後,根據自己的理解和自身案例,寫出了一篇參考意義非常大的文章,希望可以幫到大家。

【怎樣做成大事】作者收集了25個不同行業(如國防、建築、核能、航空、奧運會等)的1.6萬個大型計畫發現:

  • 在預算、成本與收益三個方面,只有0.5%的計畫達成預期目標;
  • 在預算、成本兩個方面,也只有8.5%的計畫達成預期目標;
  • 僅預算一個方面,也只有47.9%的計畫達成預期目標。
  • 如何達成預期目標?作者提出了 「慢思考,快行動」 的方法論,以及 「模組化」 的解決方案。

    這本書帶給我很多啟發,仿佛打通任督二脈一般,所以今天分享給你,希望對你有啟發。

    一、一個失敗的計畫

    2023年9月初,我們立項透過了一個大型計畫(代號:S)。

    S計畫在產品方案階段歷時1個多月,前後推翻了3個版本後,磕磕絆絆進入研發階段;

    2024年2月下旬提測,但在3月下旬測試進度完成40%後,因方案的使用者復雜度、計算的精確度與後期維護成本等原因決定放棄。

    計畫投入7、8個人,歷時近5個月,損失近百萬。

    為什麽會這樣?

    當計畫階段性復盤時,我們發現的都是執行階段的問題。

    比如產品經理需求文件不清晰,溝通後也更新不及時,導致研發過程中進度被影響;

    比如現有系統復雜度太高,基於當前架構,無法有效控制研發周期與最終效果,導致無法達到預期目標;

    或缺少計畫經理角色,無風險預警與管理,才導致工期延誤。

    事實卻並非如此,它大機率是失敗於計畫立項之前。

    二、策略性虛假稱述與沈沒成本才是主因

    S計畫由一位領導主抓,其在2023年下半年時承諾某標桿客戶A,將於2024年3月底之前上線。

    當承諾過後,剩下的就是實作,這是一種策略性虛假稱述。

    策略性虛假稱述是指出於策略性目的而有意的、系統的歪曲或錯誤稱述資訊的傾向

    比如領導為了挽留這一家標桿客戶,策略性選擇把它當做通用需求做,並尋找相關需求來作證通用化的必要性。

    前期先讓產品經理介入方案設計,中間反復溝通,確認初版方案時,已經到了2023年10月;

    為確保方案可行,提前讓研發同學介入評審,發現方案不可行,又反復調整了兩個版本,時間又過去了一個多月;

    伴隨著沈沒成本的不斷累加,所有人(研發/設計/測試等)都已經被卷進來,每個人心裏都覺得有問題,卻礙於沈沒成本與權威,只是私下抱怨,卻無人說推翻方案。

    研發2個多月後提測,誰都無法保證品質與效果,直到臨近截止日期,無法如期交付,最終只能登門拜訪當面道歉後,重新設計新方案,再次承諾2024年6月底解決。

    如何才能避免這類事情的發生?

    三、慢思考,快行動

    林肯曾經說過:如果我有5分鐘砍一棵樹,我會用3分鐘來磨刀 。這就是我們常說的「磨刀不誤砍柴工」,也是「慢思考,快行動」的本質。

    與之相反的是「快行動,慢思考」,就像上述案例一樣,前期好像行動迅速,實際評審、研發、測試階段卻問題不斷,最終導致計畫失敗。

    什麽才是「慢思考,快行動」?

    1. 以終為始,從右往左思考

    因思考慣性,我們的思考習慣是從左往右。

    左邊是什麽?是看得見摸得著的產品方案(且大機率是第一個方案),是眼前的這家標桿客戶;

    右邊是什麽?是為什麽要立項?計畫目標是什麽?有最佳解決方案嗎?

    為什麽S計畫要立項?

    因為這是一家標桿客戶,且領導已承諾?顯然不應如此。

    計畫目標是什麽?

    目標是解決標桿客戶的需求,還是解決所有類似客戶的需求?

    如果是前者,則解決方案可以用更低成本的方式;

    如果是後者,那其他客戶的需求是什麽?對應解決方案能覆蓋嗎?

    實際情況是:有3-4家客戶有同類需求,但實際業務規則差異非常大,根本無法通用化處理。

    當前是最佳解決方案嗎?

    從評審反復近1個月到研發時間2個多月,測試1個多月排期確認時,基本已經說明方案的可行性,卻因沈沒成本而忽略風險而繼續投入,直到崩潰。

    吃一塹,長一智。

    下次如何避免此類問題?

    我提煉了一個大型計畫(1個月以上工期)的 需求分析表 (如下圖),以及兩個產品原則。

    原則1:產品經理應該把50%以上精力放到立項之前,只有慢思考,才能快行動。

    原則2:但凡計畫工期超過2個月,則重新思考方案或分拆子計畫。

    2. 最大虛擬性產品

    互聯網行業推崇的是:最小可行性產品,而現實世界的大型計畫卻推薦:最大虛擬性產品。

    關鍵區別在於:時間周期與成本。

    如果做一款互聯網產品,時間周期短,可用最小成本驗證需求後,逐步叠代,使用者是可接受的;

    如果是拍一部電影、建一棟樓等,時間周期長,投入巨大,這就需要用最大化虛擬性產品。

    它的本質與最小可行性產品一致,即盡可能用更小的成本驗證需求,獲取反饋後叠代方案,但為了保證驗證效果,則應采用更逼真、更精細化的方案。

    比如建築行業的數位建模與實體模型,它不是最小可行性產品,而是一個超逼真、細節極其精細的產品(即最大虛擬性產品);

    或者是電影行業的模擬視訊,它是有一幀幀真實畫面構建而成,所有圖片細節都是逼真的,所有動效都是真實的,這是最大虛擬性產品。

    那對於互聯網產品來說,最小可行性產品與最大虛擬產品的界限在哪兒呢?

    最小可行性產品更適用於C端產品,而最大虛擬性產品更適用於B端產品(尤其是大型計畫),它的形態可以是逼真、有細節數據、有真實互動的原型方案。

    是的,它在前期非常耗時耗力,但也是綜合成本最低的方案。

    因為計畫研發前的工作,最多只是浪費產品經理的時間精力,而立項透過後,將浪費設計、研發、測試等同學的時間精力,後者成本是前者的N倍

    所以我才提出:產品經理應該把50%以上精力放到立項之前。

    具體把時間花在哪呢?

    1. 透過調研、分析等方式,明確需求(需求是1,方案是0);
    2. 思考並完成需求分析表,明確為什麽做與目標;
    3. 制作最大化虛擬性產品,與使用者完成反確認,並基於反饋反復打磨它。

    3. 一個成功的計畫

    即我入職時接收到的任務目標是:全面研究競品,重構考勤系統。

    經過【需求是1,方案是0】的方法論指引,最終選擇的並非重構路徑,而是有效解決客戶需求的方案。

    當時也犯了一個錯誤,初審時的產品方案太大(評審3個小時才完成一半)。

    初審完成後,及時止損,重新把方案拆分為5個獨立可上線的子計畫,逐步叠代,最終歷時近8個月,全部如期上線。

    現在復盤成功經驗的話,至少有三個方向決策正確:

    這背後的本質,就是「慢思考,快行動」在互聯網行業的踐行(尤其是面向企業端產品)。

    所以我才提出:但凡計畫周期超過2個月,就需要重新設計方案或拆分子計畫。

    4. 模組化

    最後,再聊一聊模組化。

    互聯網行業推崇的是:小步快跑,快速叠代的最小閉環產品原則,以及相互獨立且自我閉環的微服務設計。

    同理,實體行業則推崇:模組化。

    它的本質是重復與抽象。

  • 比如搭建一個巨型太陽能發電廠,核心就是設計一個個以太陽能電池為基礎元件的「積木塊」,在計畫現場把多個太陽能電池組裝在一起,就可高效完成。或者在貧困地區建立成千上萬所學校,也可設計幾種學校結構,拆解為一間一間獨立的教室,再把它們進行組合,就可以得到許多所的學校。
  • 比如特斯拉的一體式壓鑄技術,把上萬個零部件打包成一個模組。如果把它遷移至互聯網軟體行業,本質也適用。
  • 比如Workday是一款財務與人力資源SaaS產品,它的架構設計核心就抽象為兩大「積木塊」:業務流程、物件。
  • 比如發簡歷、面試、入職、調崗、排班、加班等,都是一個個的業務流程,把它們進行抽象與封裝,形成一個個流程「積木」,不同的企業可以進行組合使用。
  • 每一個流程則由:型別、觸發條件、觸發節點、觸發物件等元件組合而成,按需配置。

    有了流程,剩下就是物件導向。

    每個流程會面向一個或多個物件,同時流程流轉又會對物件產生資訊流,遵循領域設計原則,把每個物件的流程與記錄獨立封裝,即可形成一個物件的詳情。

    比如員工調薪是一個流程,它作用物件是員工,操作物件是薪酬專員,可以根據需求配置不同流程節點,流程結束後,員工花名冊跟薪資檔案資訊同步更新。

  • 對於員工來說,可以在自己的主頁看到所有對自身(即物件)的所有流程與資訊變化(比如入轉調離,定薪調薪等);
  • 對於薪酬專員,也可以在員工花名冊看到所有相關員工的操作流程與資訊變化。
  • 同時,當把架構設計抽象為流程和物件之後,產品頁面也可抽象為幾大類:流程配置頁、流程流轉頁面、物件詳情頁等,實作整個系統的操作體驗一致性。

    四、總結

    大型計畫為什麽容易失敗?

    人們習慣策略性虛假稱述與心理因素導致的沈沒成本,所以采取「快行動,慢思考」導致。

    如何解決?

    采用「慢思考,快行動」的方式,具體可包含:

    1、以終為始,從右往左思考 。如果套用到互聯網行業,則可用一個大型計畫需求分析表,以及遵循兩條原則:

  • 原則1、產品經理應該把50%以上精力,用在計畫立項之前;
  • 原則2:如果一個計畫工期超2個月,則一定考慮重新思考方案或拆分計畫。
  • 2、最大虛擬性產品 。實施落地前,透過更精細的、更逼真的產品,驗證使用者需求,打磨所有細節,而不一定采取最小可行性產品。

    3、模組化 。它的本質是重復,透過抽象與設計不同的「積木塊」的方式,實作模組化,從而保證品質,提升效率,降低成本。

    本文核心方法論,主要來自於丹·加德納教授的 【怎樣做成大事】 一書,書中有更詳實的論證,更精彩的案例,更逼真的細節,更引人入勝的文筆,推薦你親自閱讀。

    專欄作家

    邢小作,微信公眾號:邢小作之家,人人都是產品經理專欄作家。一枚線上教育的產品,關註互聯網教育,喜歡研究使用者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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