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不會要的,看完下面你的詳細描述,你也不要算了。
首先,沒錢可以,你送個禮物得有點誠意。
28塊的口紅,它不是潤唇膏,一個好點的潤唇膏也得28+的錢。
你不考慮人家的健康嗎?
這是口紅,還是毒藥?
萬一是含鉛汞的呢?
實在沒有錢,你可以提前說,既然沒有錢,你走點心,給人家做頓飯,這也可以理解。
沒有錢可以賺,不長心這就難嘍。
其次,他送便宜貨也是慣性了。
平時扣扣嗖嗖的,你做早飯,人家當應該。
你用心挑禮物,人家回個高仿貨。
雖然你善良,但兩人的消費觀本不同。
談個戀愛還行,結婚過日子就不行。
你說買輛實惠的代步車,人家卻說要高大上,顯擺,結果一到賬單日,兩人就幹架。
這能行嗎?
除非你像袁詠儀兩口子,一說要買包,張智霖樂呵呵跑去買買買。
兩口子過日子還得和諧,消費觀,金錢觀一致。
婚姻的本質其實不就是一種財務關系嘛,從柴米油鹽,到孩子上學,給父母表示等,哪一項不涉及錢財?
有人專門做過調查,70%的夫妻需要作消費觀的磨合。
你這在婚前發現,也是個好事,防患於未然。
薛兆豐教授早從經濟學角度深入剖析了婚姻的概念: 結婚就是辦企業,就是簽合約,辦的是家庭企業,簽的是終身批發的期貨合約。
只有金錢觀差不多的婚姻才幸福,彼此尊重,相互有安全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