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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酒鬼

2024-01-22美食

老婆:

我錯了,真的錯了。我不該逢場必去,一喝就多。年輕時知道躲場,知道酒桌上示弱,現在漸近老年,想充英雄好漢了,經常不醉不歸。醉酒後醜態百出,或找不著家,或拽不進屋,或哄不出衛生間,或上不去床,既毀了身體,又影響工作。讓夫人擔心,讓夫人生氣,罪孽大矣!

我有錯,我改。

以後,能不去的酒宴堅決推掉;非去不可的酒場,能不喝就不喝,能喝白酒喝啤酒,能喝半斤喝二兩。

以上是我因酒犯事寫的第一份檢查。老婆勒令貼在客廳的顯眼處,每天早中晚三餐前用普通話高聲誦讀一遍,自己有事不回家時,由女兒代為誦讀,此項活動10日內不得中止。

不是老婆心太狠,是我這回酒醉得太離譜,讓老婆忍無可忍。

前天晚上八點左右飯場結束,我是昨天淩晨四點半才摸到家的。其間,所有參與酒場的同學都被我老婆要求外出四處尋找。

我依稀記得:自己從酒店往家走,不知怎麽到火車道上了,沿鐵路走了一宿,情緒激昂,途中唱了不少革命歌曲,有一種奔向美好明天的感覺。等酒勁消減,前不著村後不著店,再往回走。摸到家時,天色微明,一屋子同學正齊聚我家唉聲嘆氣,淒淒惶惶。

有同學粗略計算,我酒勁上來的八個多小時內,竟然走了將近一個馬拉松的距離。說我這樣的,平時不是躺著就是坐著的懶豬,迷迷糊糊地竟然狠狠地鍛煉了一把。

其實,我不是經常這樣醉酒出事,這是特例,偶爾喝大了。最近兩年,我因酗酒僅有兩次摸不著家被熟人扯著手送回,四次打吊水,七次上不去床,六次拽不出衛生間。以這樣低的醉酒比率,是不能稱為酒鬼的。

江湖盛傳,我曾就著面條中的豆芽喝了半斤白酒,其實這純屬演義,屬小說家言。我一個人是從不喝酒的,足見我沒有酒癮。咱喝酒圖的是氣氛,人少了沒那個氣場,還喝個什麽勁兒!當年失戀時借酒澆愁,我還找了五個哥們兒伴酒呢,哪會一個人吃個面條也幹喝?

我最傾情於這樣的氛圍:

三五月明之夜,邀一二好友,於街邊練攤,吃著燒烤,就著啤酒。大塊吃肉,大碗喝酒,——真是大碗,整瓶的啤酒,倒一大海碗內,咕嘟咕嘟一氣幹掉,讓酒漬順嘴角直淌而下,流淌到光著上身的肚皮上,最好再用手這麽一抹,原本根根直立的胸毛,就此抹平,黑光閃閃,再用胳膊擦擦嘴。

——爽就一個字,我只說一次!

喝到七八成,菜沒了,酒不多了,錢也沒了。怎麽辦?幾人翻遍口袋,尋出幾塊硬幣,買來一捧瓜子,推開海碗,換上小酒盅,就著瓜子,抿著小盅的啤酒,偶爾劃幾拳。

最後一盅酒不準喝,只準用筷子蘸。

我來問你,這感覺是不是很小資,很有品,很浪漫?

到了這種喝酒的境界,是不是很上檔次?

為這,再寫三次檢查我也願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