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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方用藥量最長放寬至3個月!多地最佳化慢性病長處方管理

2024-02-04健康
(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記者 谷雨微)1月31日,北京市公布34項2024年重要民生實事計畫,其中包括為符合條件的慢性病人,開具12周長期處方。近年來,北京、上海、江蘇、浙江、廣東等多地開展了長期處方服務,在規範管理下,處方的周期以及覆蓋病種範圍均得到進一步放寬。
根據各地出台的政策,針對已簽約家庭醫生且診斷明確、病情穩定、有長期用藥需求的患者可開具長期藥品處方,首次長期處方用量一般不超過4周,病情穩定的患者可適當延長,最長不超過12周。
2024年1月20日起,浙江省醫保局將惡性腫瘤等16種特殊病種納入第一批省特殊病種範圍,並可開具長處方;1月29日,湖南省衛健委將98種常見慢性病納入到該省首批長期處方適用慢性病病種目錄。隨著處方用量上限的拓寬,各地也在逐步擴大長期處方慢性病病種覆蓋範圍。
中國中藥協會合理用藥專委會常務副主委康震告訴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記者:「處方藥量上限從1個月用量增加到3個月用量,可以減少醫保和患者的掛號費支出,減輕政府醫保和患者就診的負擔,尤其是多科室掛號開藥的情況。」
作為慢性病長期處方全國最早試點之一,北京市開展長期處方服務已有6年多,主要覆蓋高血壓、糖尿病、冠心病、腦卒中、慢阻肺5類常見慢病。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記者此前咨詢了北京市多家社群衛生服務中心,均表示可以開具長處方,但具體情況需要由醫生判斷。
「出於對老年患者用藥安全的考量,建議患者定期到醫院來問診、復查,讓醫生及時了解病情變化,如果間隔時間較長,患者病情發生變化時,不容易發現和及時調整用藥,可能耽誤病情。」江蘇省人民醫院老年神經內科主任醫師牛琦告訴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記者。
值得註意的是,長期處方並不適用於所有慢性病,而是有一定的適用病種,這也意味著各地存在長處方的增補許可權,需要根據病種來確定長處方的用藥範圍。
「多數患者在用藥過程中若病情未好轉或出現不良反應,會經常換藥造成用藥浪費,無法得到有效管理,因此目前12周的開藥量為患者提供了很大便利,後續的隨訪管理才是關鍵。」康震表示。
「總體來看,規範長期處方管理,患者的用藥安全會得到更多保障,而處方開方時間長短是否合理關鍵在於後期的隨訪管理,因此需要充分調動各方的醫療資源,將醫院、藥店、社群衛生服務中心等納入醫保綜合管理,同時也要不斷提升社群藥師的專業技能水平,使其充分發揮把關作用。」康震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