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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南高速重慶梁平10.1交通事故查明,致1死3傷

2024-01-15歷史

近日,重慶市梁平區政府公布【G5515張南高速梁平「10.1」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

報告顯示:2023年10月1日14時34分許,鄂QJ5***號輕型廂式貨車在G5515張南高速(重慶段)梁平區境內下行方向429Km+378m路段撞擊前方同車道停駛的川S85***號小型普通客車尾部,造成川S85***號小型普通客車內1名乘車人死亡、3名乘車人受傷。

經調查認定,該事故是一起因駕駛員違規駕駛造成的道路交通類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事故調查報告主要內容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事故車輛基本情況。

1.鄂QJ5***號,車輛型別:輕型廂式貨車,品牌型號:福田牌BJ5043XXY-BG,車輛辨識代號:LVBV3JBB1LE108302,發動機號碼:BF03216222,使用性質:非營運,行駛證登記所有人:廖*。

2.川S85***號,車輛型別:小型普通客車,品牌型號:五菱牌LZW6478JBY,車輛辨識代號:LZWADAGA7JE163596,發動機號碼:UJ32020153,使用性質:非營運,行駛證登記所有人:李*義。

(二)事故車輛駕駛人情況。

1.鄂QJ5***號車輛駕駛員廖*,男,土家族,1981年1月4日出生,現年42周歲,身份證號:4228**********4210,戶籍所在地:湖北省恩施市紅土鄉稻池村水井灣組*號,持有「B2」類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限2021年3月14日至長期。

2.川S85***號車輛駕駛員李*義,男,漢族,1979年12月27日出生,現年43周歲,身份證號:5130**********6712,戶籍所在地:四川省達州市開江縣任市鎮奚家壩村8組*號,持有「C1」類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至2025年4 月11日。

二、事故發生經過、救援、報告和善後處理情況

(一)事故發生經過。 2023年10月1日14時34分許,廖*駕駛鄂QJ5***號輕型廂式貨車行駛至G5515張南高速(重慶段)梁平區境內下行方向429Km+378m路段時,恰遇由李*義駕駛的川S85***號小型普通客車停駛在前方同車道內,廖*避讓不及導致其車撞擊川S85***號車輛尾部,造成川S85***號車輛內1名乘車人死亡、3名乘車人受傷、兩車及路產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事故救援、報告和善後處理情況。 事發後,廖*立即下車檢視情況,同時撥打「110」報警電話、「120」急救電話,並與路過車輛、川S85***號車輛的駕乘人員積極進行自救。接警後,市交巡警總隊高速公路第二支隊梁平大隊立即趕往事故現場進行了現場勘察和道路疏導,確保事發路段正常通行。「120」救護車趕往現場後,積極對受傷人員進行搶救並及時送醫救治,但川S85***號車輛後排的1名乘車人因傷勢過重在事故現場死亡。

目前,廖*、李*義、保險公司與死者家屬、3名受傷乘車人尚未達成事故賠償事宜,僅由川S85***號車輛駕駛員李*義墊付了7000余元的檢查費。

(三)事故現場道路情況。 事故地點位於G5515張南高速(重慶段)梁平區境內下行方向429Km+378m路段,左右兩側行車道寬均為3.8m,應急車道寬2.5m,小型客車最高限速100km/h、其余車輛最高限速80km/h,最低限速60km/h,事發路段平直,瀝青路面,事發時為白天,天氣陰,路面潮濕,行車視距良好。

(四)事故車輛檢測情況。

1.重慶市鑫道司法鑒定中心對事故車輛的安全技術效能進行司法鑒定,出具渝鑫技術鑒字〔2023〕第1070、第1071號鑒定意見書顯示:川S85***號小型普通客車燈光訊號有效,轉向有效,行駛系統、傳動系統工況正常無故障,駐車制軔有效,行車制軔有效;鄂QJ5***號輕型廂式貨車燈光訊號有效,轉向有效,行駛系統、傳動系統工況正常無故障,駐車制軔有效,行車制軔有效。

2.重慶市鑫道司法鑒定中心對川S85***號小型普通客車事發時的行駛狀態進行司法鑒定,出具渝鑫車速鑒字〔2023〕V-560號鑒定意見書顯示:川S85***號小型普通客車事發時應處於停駛狀態。

3.重慶市鑫道司法鑒定中心對鄂QJ5***號輕型廂式貨車事發時的車輛行駛速度進行司法鑒定,出具渝鑫車速鑒字〔2023〕V-561號鑒定意見書顯示:鄂QJ5***號輕型廂式貨車事發時的速度為77.15km/h~79.05km/h。

三、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

(一)人員傷亡情況。 本次事故共造成1人死亡、3人受傷。

1.死者:余*銳,男,漢族,1992年3月3日出生,現年31周歲,身份證號:5130**********8438,戶籍所在地:四川省開江縣廣福鎮雙河口村5組*號。

2.傷者:何*,女,漢族,1972年12月16日出生,現年50周歲,身份證號:5130**********8083,戶第所在地:四川省開江縣長嶺鎮五通廟村6組*號。

3.傷者:呂*雪,女,漢族,1992年1月4日出生,現年31周歲,身份證號:5130**********6522,戶籍所在地:四川省開江縣甘棠鎮冠子山村3組*號。

4.傷者:謝*瓊,女,漢族,1953年12月16日出生,現年69周歲,身份證號:5130**********614X,戶籍所在地:四川省開江縣甘棠鎮鑼鼓堂村11組*號。

(二)直接經濟損失。 因事故相關當事人尚未達成善後賠償協定,暫無法核定本次事故的直接經濟損失。

四、事故原因

(一)廖*駕駛鄂QJ5***號輕型廂式貨車行駛至事發路段,未及時采取有效避讓措施,在本次道路交通事故中存在過錯,其行為是導致本次事故發生的原因之一。

(二)李*義駕駛川S85***號小型普通客車行駛至事發路段,非緊急情況下在行車道內停車,在本次道路交通事故中存在過錯,其行為是導致本次事故發生的原因之一。

五、事故責任劃分及處理建議

1.廖*,駕駛鄂QJ5***號輕型廂式貨車行駛至事發路段,未及時采取有效避讓措施,承擔本次事故的同等責任。2023年10月20日,市交巡警總隊高速公路第二支隊梁平大隊對廖*在本次事故中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700元和暫扣機動車行駛證4個月的行政處罰。

2.李*義,駕駛川S85***號小型普通客車行駛至事發路段,非緊急情況下在行車道內停車,承擔本次事故的同等責任。2023年10月20日,市交巡警總隊高速公路第二支隊梁平大隊對李*義在本次事故中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200元和暫扣機動車行駛證4個月的行政處罰。2023年12月6日,重慶市交通局對李*義未取得巡遊出租汽車經營授權,擅自從事巡遊出租汽車經營活動的行為處以罰款1萬元的行政處罰。

G5515張南高速梁平「10.1」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調查組

來源:重慶市梁平區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