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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1人當場死亡!武漢經開區萬科金域藍灣小區7·28觸電事故查明

2024-01-16歷史

1月15日,本報從武漢經開區管委會獲悉,武漢經開區萬科金域藍灣小區7·28觸電事故已於近日查明。

據悉,2023年7月28日,位於武漢經開區沌陽街萬科金域藍灣小區D1-1單元負一樓發生一起觸電事故。福州永陽新能源有限公司工人田某某在進行新能源充電樁安裝作業時,不慎觸電,當場死亡。

調查顯示,事故發生地點位於武漢經開區萬科金域藍灣小區南區D1-1單元負一樓地下車庫風管與電纜橋架交錯處。事發時充電樁安裝人員正在電纜橋架上進行充電樁登高布線作業。

福州永陽新能源有限公司:該公司為涉事充電樁安裝公司,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91350102MA8TPGM75R,法定代表人:劉某某。

武漢市萬科物業服務有限公司:該公司為小區物業服務公司,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91420112300021428J,法定代表人:王某某。

經查明,2023年7月28日上午12時許,永陽公司充電樁安裝工人田某某、劉某某與業主方某電話聯系後到達萬科金域藍灣小區D1-1地下車庫附近。隨後業主方某聯系物業管家開啟地下車庫電井房門。

下午14時左右,田某某、劉某某兩人在未佩戴絕緣鞋、絕緣手套、電氣工作服、安全帽等電氣作業勞動安全防護用品的情況下開始在地下車庫進行充電樁安裝布線作業,作業時物業公司無人在現場進行監督旁站或安全巡查。隨後田某某登高到電纜橋架上進行布線操作,劉某某在地面處進行布線操作。14時40分許,田某某在D1-1地下車庫風管與電纜橋架交錯處左手進行穿線操作,身體部份接觸橋架,右手扶住帶電的風管螺旋吊桿,發生觸電身亡。120到達現場後判斷田某某已當場身亡,消防救援大隊於下午16時許將田某某從電纜橋架上救下。

調查組認定,事故的直接原因為:充電樁安裝工人田某某安全意識淡薄,在進行充電樁布線作業時未嚴格遵守相關安全操作規範,作業時未佩戴絕緣鞋、絕緣手套、安全帽等電氣作業勞動安全防護用品,且未對作業現場進行全面電氣檢測,未發現風管螺旋吊桿帶電,作業時直接用手與其接觸導致觸電身亡是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事故的管理原因包括兩個層面:

1.福州永陽新能源有限公司:作為充電樁安裝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責任未落實,一是違反國家特種作業人員相關規定,違規安排高處作業證過期人員進行登高電氣作業;二是未建立落實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三是未按規定組織工人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2.武漢市萬科物業服務有限公司:作為小區物業管理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責任落實不到位,一是日常隱患排查不到位,未排查發現風管螺旋吊桿帶電的安全隱患;二是對外來人員充電樁作業安全管理不嚴,布線作業時無人進行現場安全巡查或旁站監督。

經調查認定,該事故是一起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因作業人員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相關單位安全生產責任不落實、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教育培訓不深入引起的生產安全責任事故。調查組的處理建議如下:一是對福州永陽新能源有限公司、福州永陽新能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劉某某、武漢市萬科物業服務有限公司計畫負責人劉某等實施行政處罰。二是對上述及其他相關責任人員按照公司內部管理規定進行處理。 (文|中國基建報 蔣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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