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假期,高速公路上總會出現一些駕駛行為異常的司機,其中龜速行駛的情況較為普遍。
3日,廈蓉高速於都段,江西交警曝光了一位在高速公路上以極低速度(僅40km/h)行駛的小轎車司機,其行為已違反了交通規則。
視訊顯示,交警在後方對該車輛進行喊話:「前面的小車,請加快車速,你的速度太慢了,這是高速公路。」
然而讓人意想不到的是,聽到交警的喊話後,該小車並未提速,而是選擇變道讓出道路以便交警透過,並最終停在了應急車道上。
對此,交警進一步質問:「你是不是不會開車?沒上過高速嗎?你在高速公路上開40碼(即40公裏每小時),走國道可能還更快些,安全才是最重要的。」女子對此竟然狡辯道:我開了是60(碼)。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高速公路應當標明車道的行駛速度,最高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20公裏,最低車速不得低於每小時60公裏。
根據這一規定,如果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的速度低於規定的最低時速,即每小時60公裏,那麽這種行為是違法的。對於違法行為,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依法對駕駛人進行處理,可能包括警告或者罰款等行政處罰措施。
部份司機上高速時
出於安全選擇低速行駛
其實這是很危險的
No.
01
易引發「路怒癥」
部份司機占著快車道低速行駛,不僅容易影響通行效率,甚至會誘發一些車主的「路怒癥」,進而出現變道加塞、惡意別車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
No.
02
易分心走神引發意外
由於部份司機在高速上行駛時使用手機接打電話、回復微信訊息,行車過程中往往分心走神,進而在高速上低速行駛。長期處於開慢車狀態下,駕駛員將會比較放松,註意力低下,如遇突發事故,很難第一時間做出反應。
No.
03
易因錯誤心態得小失大
很多新手司機剛上路時,出於緊張、不熟悉路況等原因會下意識地開慢車,避免錯過高速出口;而有些司機則認為保持低速可以降低油耗……諸如此類的錯誤心態會讓人本末倒置,忽視了高速上行車安全的重要性。
行車遇雨霧等能見度較低的天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八十一條,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遇有霧、雨、雪、沙塵、冰雹等低能見度氣象條件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當能見度小於200公尺大於100公尺時,時速不得超過60公裏;
2.能見度小於100公尺大於50公尺時,時速不得超過40公裏;
3.能見度在30公尺以內時,時速就要控制在20公裏以下,同時盡快駛離高速。
無論是正常路況還是特殊情景
快速路、高速公路上驅車行駛
最安全、最高效的方式就是「隨大流」
當速度和大多數車不相上下時
你才是相對安全的
如果作為新手司機喜歡慢一點
在滿足最低時速的前提下
選擇右側車道,不占用快車道
切記別「龜速行駛」
綜合:長江雲新聞、貴陽交警
能做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