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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猜中支付寶口令,領走別人發給父母的1萬紅包!律師:屬盜竊

2024-04-23推薦

據駐馬店廣視網,2024年2月10日,大年初一,河南駐馬店市民王先生給父母準備了2萬元紅包,他透過支付寶設定口令「祝爸媽新年快樂」後將該口令紅包發出。在其母親領取了其中一個1萬元紅包後,另一個1萬元紅包竟被一個陌生人「領」走了,王先生趕緊報警。

案發後,民警從支付寶界面看到搶走王先生紅包的是一名外省男性使用者,王先生也曾在支付寶平台給對方留言,但對方並未予以回應。

經聯系支付寶公司查詢得知:該支付寶持有人系梁某,同時得知梁某在春節前後頻繁使用支付寶進行發、領支付寶口令紅包操作,結合該案件其他線索,民警判定該帳號持有者梁某存在利用支付寶口令紅包規則故意作案嫌疑。

2月26日,嫌疑人梁某被南寧鐵路公安局貴港站派出所民警抓獲,3月1日,分局刑偵大隊民警趕赴廣西將嫌疑人梁某帶回。據梁某交代:其支付寶帳號一直被前女友林某使用,分手後也並未要回,對於「盜領」紅包一事其並不知情。

4月初,刑偵大隊民警趕赴廣州將嫌疑人林某帶回,林某如實供述了其一直在使用梁某的支付寶帳號,2月10日大年初一下午,其在房間休息時閑來無聊就想著能不能搶一些別人的口令紅包,嘗試了很長時間都沒搶到,就在其將「祝爸媽新年快樂」輸入進去時,竟搶到一個面值1萬元的大額紅包,看到王先生在支付寶平台向其索要紅包的留言時,嫌疑人林某始終抱著僥幸心理沒有把紅包退回。

目前,嫌疑人林某已被依法采取強制措施,1萬元紅包已全額退還了受害人,該案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對此,有網友認為,口令紅包是公開的,不應構成犯罪。也有網友表示,屬於不正當得利,肯定算犯罪了。

對於此事,瀟湘晨報記者咨詢了泰和泰律師事務所律師馮沁涓,馮沁涓表示,新聞裏林女士冒領他人紅包存在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規避他人掌控,占有他人財產的行為屬於盜竊行為。發紅包是發紅包人指定特定人群領取其財物,發紅包人並不同意其他人代領財產。在特定人群未領取的情況下,紅包裏的財物還屬於發紅包的人,發紅包的人可以主張竊取人返還。

瀟湘晨報記者張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