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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負債928萬余元,現金及存款不足400元,上有老下有小,被法院宣告破產!沒還完的債,三年後可申請免除

2024-09-10推薦

「本院認為,債務人郭某某、李某某符合宣告破產的條件……依照【深圳經濟特區個人破產條例】第八十四條規定,裁定如下:宣告債務人郭某某、李某某破產。」8月29日,,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法官向債務人郭某某、李某某夫婦送達裁定書,這是深圳中院首次裁定宣告一對夫妻債務人破產。

宣告債務人破產,是個人破產清算的法定程式,也是債務人免責考察期的開始。考察期屆滿後,債務人郭某某、李某某可以向法院申請免除未清償的債務,是否免除其未清償債務由人民法院依法審查裁定。

符合宣告破產條件

郭某某、李某某二人系夫妻。自1998年起,郭某某、李某某在深圳市羅湖區開設個體工商戶毛巾批發零售店。2009年,毛巾店倉庫遭遇火災,約150萬元的存貨被燒毀,夫妻倆與店鋪出租方和物業公司就貨物損失賠償問題提起仲裁和訴訟,但均敗訴,店鋪未再經營。2012年夫妻倆重新開店,每月租金1萬多元,但生意欠佳,一直處於虧損狀態。

自2012年至2023年間,夫妻倆陸續向親戚朋友、各類平台、銀行借款,用於償還債務及維持店鋪經營……由於無法支付店鋪租金,店鋪不得不關閉,並於2023年10月登出。兩人的負債共928萬余元。

郭某某、李某某向法院申請個人破產清算後,深圳中院於2024年5月31日裁定受理,並指定律師事務所擔任兩人的破產管理人。

破產管理人核查發現:郭某某目前無工作、無收入,處於冠心病支架手術後的恢復階段;李某某已退休,每月可領取退休金4000多元,兩人無其他收入。夫妻倆名下有一套位於深圳市羅湖區的房產,建築面積114.39平方米,兩人無其他大宗財產。郭某某、李某某的現金及存款不足400元。與郭某某、李某某共同生活的近親屬有兩個兒子及郭某某的母親,大兒子智力障礙四級;小兒子尚在大學讀書;李某某在家照顧大兒子和郭某某的母親。破產管理人認為,郭某某、李某某陳述的破產事實及其申報的資訊屬實,不存在轉移財產、逃避債務、虛假陳述等情形,符合【深圳經濟特區個人破產條例】規定的個人破產清算條件。

深圳中院認為,債務人郭某某、李某某符合宣告破產的條件,應當裁定宣告郭某某、李某某破產。債務人財產處置方案顯示:法院宣告郭某某、李某某破產後,管理人將及時接管二人名下位於深圳市羅湖區的一套房產,並透過網路拍賣方式對該房產進行變價處置,所得價款按照分配方案用於清償債務。

自法院宣告債務人破產之日起三年,為免除債務人未清償債務的考察期限。考察期內,債務人郭某某、李某某應當繼續履行人民法院作出的限制行為決定規定的義務以及【深圳經濟特區個人破產條例】規定的債務人其他義務。考察期內,郭某某、李某某的收入中每月可以為其兩人及其所扶養的人保留一定額度的生活費用、醫藥費,兩人收入中超過該費用額度的款項或者新發現的破產財產由管理人進行接管分配。考察期屆滿後,債務人郭某某、李某某可以向法院申請免除未清償的債務,是否免除其未清償債務由人民法院依法審查裁定。

個人破產不是逃廢債路子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但現實中,有一些誠實而不幸的人,難以還清債務,長期深陷債務泥潭。

由深圳市人大常委會審議透過的中國境內首部個人破產法規【深圳經濟特區個人破產條例】,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該條例規定,個人破產程式包括個人破產清算、重整以及和解程式三個型別。

深圳市民梁某某2018年選擇藍芽耳機市場創業,卻一直無法獲得穩定的客戶資源,加上新冠疫情帶來的影響,銀行債務越背越多,無力償還全部債務。2021年3月,梁某某向深圳市中級法院申請個人破產,2021年5月,深圳中院受理。

法院審理查明,梁某某申報個人負債約75萬元,在法院受理個人破產申請當日停止計息。梁某某創業失敗後在一家公司擔任結構工程師,月收入約2萬元,並且具有較強的償債意願。法院同意梁某某適用重整程式,與債權人協商制定一份分期還款計劃。根據法院裁定生效的重整計劃,未來3年梁某某夫妻除每月用於基本生活的7000元,以及一些生產生活必需品作為豁免財產外,其他收入均用於償還債務。如果梁某某不能執行重整計劃,債權人有權向法院申請對其進行破產清算。2021年7月,深圳市中級法院批準梁某某的個人破產重整計劃。

梁某某勤奮工作,積極償還債務。在2023年4月份,也就是重整計劃執行的第21個月,他最終清償了所有的債權本金。而這一時間,與重整計劃要求相比,足足提前了15個月。2023年6月,深圳破產法庭向梁某某送達民事裁定,裁定該案執行完畢,並依法免除其在重整計劃載明的範圍內未清償債務。

當時,全國首宗個人破產案管理人主辦律師表示,如果不停止計算,估計將再產生超過30萬元的利息。

自【深圳經濟特區個人破產條例】實施以來,截至2023年6月,深圳中院共收到個人破產申請1635件,已立案審查411件,裁定受理破產申請117件截至今年8月底,深圳中院受理個人破產案件超過350宗。

類似情形不只發生在深圳。2021年12月2日,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釋出了【關於開展誠信被執行人經濟重生試點工作的實施意見】。據介紹,這個試點工作對誠信的要求、考察非常高。如果債務人想透過轉移、隱匿財產來逃避債務,他是經不起程式的審查的,審查會讓這個人成為一個透明人。有的人是不願意做透明人的,他也經不起透明的審查。

是否有人會利用個人破產制度逃廢債?據羊城晚報報道,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深圳破產法庭庭長曹啟選說,面對社會的擔心,【深圳經濟特區個人破產條例】在制定之初就對防止逃廢債進行了嚴格設計,如規定申請人應嚴格履行誠信義務、建立個人破產資訊登記與公開制度等,同時法院在審判工作中建章立制、審慎把關。現有的案例證明,逃廢債的企圖被層層關卡「拒之門外」。

王某某自述年收入約20萬元,飼養寵物,「本人和男朋友均為電子產品的愛好者,在選購家電時選擇的產品花費較高,家電花費33萬多元。」王某某的債務本息約98.9萬元,申請個人破產重整時計劃償還100%的本金共88萬余元。

「她在負債後仍在奢侈消費,她申請重整,提出償還全部借款本金,我們都沒有同意。個人過度消費,還要求減免利息,社會怎麽看?」在曹啟選看來,個人破產案件的處理要充分考慮「利益平衡」問題,要追求政治效果、社會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機統一,「缺一不可」。

校對| 段煉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自羊城晚報、深圳市破產事務管理署、深圳衛視深視新聞

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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