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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野生動物地下交易市場被拔除,80余人落網

2024-07-25推薦

案涉廣東、湖北、湖南等9個省份,涉案人員80余名,非法交易國家「三有」(即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陸生野生動物3萬余只……近日,由湖北省荊州市沙市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袁某文、袁某山等人販賣野生保護動物案宣判,法院以非法收購、運輸、出售陸生野生動物罪,非法狩獵罪對袁某文、袁某山等26名被告人判處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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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盤踞在江漢平原的一個特大野生動物地下交易市場被連根拔起,兩個分工明確、涵蓋「捕、運、銷」全鏈條的野生動物犯罪團伙成員盡數落網。

深挖「大魚」

湖北荊州地處長江中遊江漢平原腹地,是全國內陸水域最廣、水網密度最高的地區之一,大面積的濕地為陸生野生動物的繁衍生長提供了良好條件。這樣一幅人與自然和諧共融的美好畫面,卻隱藏著一雙雙伸向野生動物的黑手。

2023年4月,沙市區警方獲悉線索,一輛沙市區至廣州的長途客車因非法運輸野生動物被湖南警方查獲。民警從客車貨箱中搜出55箱野生鳥類共計412只,其中黑水雞144只、夜鷺108只、綠翅鴨160只。

令人意外的是,此案和之前一起收購販賣野生保護動物案竟有關聯——貨源皆源自湖北省監利市的何某法等人。警方經進一步調查發現,該犯罪團伙以監利為據點,將犯罪「版圖」逐步擴張到湖南、廣東、廣西、浙江、山東、重慶、雲南、上海等地。鑒於案件涉及範圍廣,作案人數多,涉及野生動物數量大、品種多,沙市區檢察院決定依法介入此案。

在多次召開案情分析會後,檢警雙方一致認為,要深挖此案背後的違法交易線索,徹底查清盤踞在江漢平原的野生動物地下交易犯罪網路,實作全鏈條打擊。

審查逮捕階段只有7天的辦案期限,承辦檢察官饒蕓安加班加點閱卷,明晰案件突破口,引導公安機關抽絲剝繭。

隨著審查不斷深入,案情脈絡逐漸清晰:以袁某山為首的犯罪團伙,長期盤踞監利市各鄉鎮,糾集多名本地及外省非法狩獵人員獵捕野生鳥類,透過「低買高賣」「買進賣出」「異地供貨」等方式,從獵戶手中收購非法狩獵的野生動物,再透過長途客車、冷鏈物流等運輸方式出售至全國多個省市。

經沙市區檢察院和荊州市公安局沙市區分局的共同努力,公安機關先後抓獲袁某山及多個團伙成員及獵戶、中間商、餐館老板、網路銷售商共85人,查扣捕鳥網、捕蛇網、麻雀粘膠、鳥具模型、頭燈、電子誘捕裝置等非法狩獵工具4000余個,現場查獲野生動物3000余只(條),查實野生動物實際交易金額300余萬元,核實非法交易國家「三有」陸生野生動物3萬余只(條)。

攻克證據難關

「案件先查獲的是非法收購者,涉案數量大,幾經轉手進行販賣,上下線涉及人員眾多,跨多省、市、縣,很多野生動物已經被食用或者剝皮冷凍,看不出本來面貌,如何確定野生動物種屬及其價值、如何確定交易野生動物的數量,取證非常困難。」饒蕓安在接手該案時敏銳地意識到,案件的關鍵與困難之處在於明確受侵害野生動物的種屬及數量。

針對野生動物保護領域犯罪的特點,饒蕓安透過引導警方對查獲的野生動物規範開展抽樣鑒定,梳理交易雙方的聊天記錄和資金往來、車輛的活動軌跡、銷售野生動物的價格,合理確定涉案野生動物種屬及價值。

辦案過程中,犯罪分子袁某文為替兒子袁某山頂罪,主動投案,但其對案情並不了解。多名犯罪分子在供述過程中,存在隱瞞事實、翻供反復等情況。

「如果證據鏈無法夯實,後期可能無法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訴。」辦案難點一個接一個,案件推進讓饒蕓安感到困難重重。

因上下線涉及人數眾多,取證困難,饒蕓安制定了分層次處理、全鏈條打擊的策略。在盡快掌握袁某山犯罪事實的基礎上,饒蕓安建議公安機關將犯罪嫌疑人分批移送審查起訴,防止割裂認定犯罪事實,保證案件高效高質辦理。該案中被公安機關查獲的野生動物共有3000余只(條),全部進行鑒定的操作難度大,而采取抽樣鑒定則要確保抽樣過程客觀全面公正。對於存活的野生動物,依法作出鑒定,對於看不出原貌的,沙市區檢察院引導公安機關根據扣押的野生動物現狀,結合犯罪嫌疑人何某某、鄭某的供述,對於已經扣押的野生動物胴體開啟一一清點,將外形一致的野生動物擺放在一起,並由何某某、鄭某予以確認種屬,隨機從中抽取1只(條)作為樣本單獨封裝,進行DNA鑒定,清點抽樣過程全程同步錄音錄像,見證人在場見證。

全鏈條追究公益損害賠償責任

針對非法獵捕、收購、運輸、銷售陸生野生動物,只有全鏈條追究相關人員的公益損害賠償責任,才能革除濫食野生動物的陋習,保護野生動物資源,維護生態環境。

根據湖北省檢察院與湖北省高級法院、湖北省生態環境廳等九部門聯合出台的【關於建立檢察公益訴訟制度與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銜接機制的意見】要求,沙市區檢察院透過磋商、圓桌會議等形式,督促荊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沙市區分局與袁某山等人達成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協定,並開展野生動物資源保護專項行動,為野生動物資源築起一道堅固的保護屏障。

2023年12月,沙市區檢察院對該案提起公訴,並根據犯罪事實、法律適用、起訴條件、公共利益和被告人在共同犯罪當中的地位和作用等情節,分別提出了量刑建議。

延伸履職堵漏洞

2024年3月25日,沙市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此案。為實作辦理一案、治理一片、教育社會面的效果,沙市區檢察院聯絡上級檢察機關,由荊州市檢察院牽頭組織市縣兩級檢察機關普通犯罪檢察部門負責人、業務骨幹及公安民警代表旁聽庭審,並在庭審後對案件進行評議,以案為鑒,在引導群眾守護野生動物資源、保護生物多樣性方面貢獻更多檢察力量。

此外,檢察機關還邀請社會各界旁聽庭審。在法庭辯論階段,公訴人適時開展法庭教育,呼籲保護野生動物,取得良好效果。

同時,為強化源頭治理,堵塞監管漏洞,沙市區檢察院積極延伸法律監督觸角,聯合區法院、區公安分局,向沙市區交通運輸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送達首份涉野生動物保護【聯合建議書】。該建議書在堵塞監管漏洞、完善農貿交易市場管理制度、全面壓實野生動物保護主體責任、持續強化法律意識和聯動執法能力等方面,建議相關單位加強野生動物保護工作,切實守護生態環境和人民群眾食品安全。

「我們將繼續協同建立執法司法聯動機制,織密野生動物保護網,為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及長江流域生態保護和高品質發展提供堅實的法治保障。」沙市區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王世龍表示。

【來源:檢察日報·法治新聞版 作者:劉怡廷 韓程 穆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