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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歲女學生被35歲富豪包養,10年後無名無分,與24歲小夥戀愛被殺

2024-03-16推薦

01 失蹤的女友

2012年11月19日,海南海口的侯總怎麽也聯系不上自己的女朋友劉蘭了,劉蘭似乎就這樣無聲無息的從候總的身邊離開了。

可一直到5天後,候總這才選擇向當地警方報案。

接警後警方來到了劉蘭的房子,這是候總送給劉蘭的,屋內有一股淡淡的香味,這是劉蘭最喜歡的蘭花的味道。

屋內整齊幹凈,但是桌子上卻擺放著劉蘭的身份證錢包銀行卡車鑰匙,屋內唯獨劉蘭床鋪上的床單不見了,似乎出走的時候非常的匆忙。

劉蘭是一位瑜伽教練,非常的愛整潔,床鋪上沒有了床單這很顯然與她的習慣是不符合的,辦案人員覺得這一點非常的可疑。

整個房間的門窗沒有被撬動過的痕跡,屋內也沒有發現任何打鬥的跡象。

10年前,還在海南讀大學的劉蘭認識了當時事業有成的候總,二人一見如故後來發展成為了男女朋友關系,劉蘭性格開朗活潑,於是候總就專門讓劉蘭幫他經營公司,作為報酬候總專門給了劉蘭一套房子。

劉蘭的家人得知她離奇失蹤後專門從湖南老家來到了海口,雖然家境並不富裕,但是家人還是懸賞10萬元尋找劉蘭的下落。

為了尋找劉蘭,警方對她的社會關系展開了調查,結果發現劉蘭的社會關系較為復雜,因為候總的緣故,她平時接觸的物件也比較多。

警方在排查了一系列人員後將調查的重點放在了候總與一個叫龐龍的小夥身上。

45歲的侯總比劉蘭大了整整一輪,二人從劉蘭讀大學的時候就開始戀愛,並且劉蘭平時也幫著經營候總的生意。

24歲的龐龍是一名退伍軍人,在海南從事建築工程,半年前,他認識了當時31歲的劉蘭,而根據調查,這個龐龍竟然也是劉蘭的男朋友,二人開始了一段姐弟戀。

警方最懷疑的就是這個侯總,一方面二人已經相熟10余年了,但卻一直沒有結婚,並且根據劉蘭小區保安透露,在劉蘭失蹤當天,侯總還來過劉蘭的家,最重要的就是侯總也有劉蘭家裏的鑰匙。

警方之所以主要懷疑這個侯總,不僅僅是因為他本身就是一個有家室的人,最主要的就是他除了劉蘭之外其實還有其他女朋友。

所以警方懷疑劉蘭和侯總之間可能存在感情糾紛。

龐龍與劉蘭認識只有半年,但是龐龍似乎比侯總更受劉蘭的喜愛。

因為知道劉蘭喜歡毛絨玩具,龐龍更是花了大價錢買了一只寵物小狗送給劉蘭,也正因為如此,警方懷疑侯總可能因為吃醋所以對劉蘭動其了歪心思。

可以想象一下,一個大學生遇上了一個事業有成的大老板,並且這個老板對她還非常的好,不僅讓她有了房子還讓她在事業上比同齡人都好出很多倍。

侯總自然是認為自己才是那個劉蘭最應該感謝的人,而龐龍出現僅僅半年,並且還比劉蘭小了整整7歲,一定程度上龐龍能夠在海口過上較好的生活都是因為劉蘭有候總這個大老板在。

02 中年大叔與小弟弟

候總在發現劉蘭失蹤後卻沒有第一時間報案,而是選擇等待了5天才報案,似乎他與劉蘭之間的關系並不是特別的要好。

警方立即傳喚了候總,結果候總表示自己之所以等了5天才選擇報案,也是因為想到如果劉蘭真的失蹤了,那麽警方調查下來肯定會懷疑是自己做的事情。

候總這樣的擔心也不是沒有道理的,畢竟警方最懷疑的就是他,可是經過縝密的調查後,警方發現候總不僅沒有作案動機更是沒有作案時間,在劉蘭失蹤前,候總其實一直和新交的一位女朋友在一起,他有足夠的人證物證可以證明自己與劉蘭的失蹤沒有關系。

辦案人員立即調轉方向對劉蘭的小男友龐龍展開了調查。

龐龍有一位合作夥伴叫沈悅,這個人還是他之前的戰友,二人年紀相仿,退伍後就一起創業可以說是形影不離。

警方也傳喚了龐龍和沈悅進行了詢問,結果劉蘭失蹤前後十幾天,龐龍竟然清楚的記得自己在什麽時間點做了什麽事情。

這就讓警方覺得奇怪了,一般來說普通人可能很快就會忘記自己前兩天做的什麽事情,可是這個龐龍竟然 如此清晰的記得自己做的事情,除非他是一個天才。

最讓警方懷疑的是,龐龍和沈悅二人的口供可以說是出奇的一致,就像是事先寫在紙上背下來的樣子。

可他們越是想要排除自己的嫌疑,警方越是對他們二人產生懷疑。

但在比對了二人的口供後,民警還是發現了一處疑點,那就是11月19日,劉蘭失蹤當天。

龐龍說他和沈悅在11月19日上午帶著劉蘭的小狗去打了疫苗,下午去了文昌談生意,但是警方發現二人回海口的路線卻在繞遠路,其中至少有2個小時的空缺。

可當警方詢問龐龍這兩個小時去做了什麽的時候,龐龍突然開始變得支支吾吾,一會說與客戶約得時間晚了一點,一會說自己和沈悅釣魚去了,他的神情開始變化,而這一點都被詢問的民警看在眼裏,很顯然龐龍心虛了。

劉蘭失蹤前曾經有一個不記名的手機卡給她打過電話,在這之後劉蘭便失蹤了,也就是說誰給劉蘭打的電話,這個人很有可能就是讓劉蘭失蹤的人,並且很有可能是殺害劉蘭的人。

但警方還發現了另外一個疑點,最後與劉蘭通話實名登記的號碼來自於龐龍,一個大膽的猜想在辦案民警心中產生,最後兩個沒有登記的號碼給劉蘭打來了電話,會不會是想要掩蓋劉蘭已經失蹤的犯罪事實?

但因為劉蘭居住的小區監控正在升級,沒有可以檢視的監控,於是警方調取了龐龍小區的監控,結果發現在11月19日下午13點23分的時候,龐龍與沈悅拉著一個很大的行李箱來到了地下車庫,並且二人沒有乘坐電梯,從16樓將這個行李箱搬了下來,並且之後又乘坐電梯回到了樓上。

為什麽要這麽做,目的只有一個,逃避監控並且營造有利於自己的證據。

經常看案件的朋友們可能知道,在一起失蹤案中出現行李箱意味著什麽,沒錯,裏面肯定是被裝了屍體了。

警方至此基本可以確定,龐龍與沈悅與劉蘭的失蹤有著重大的嫌疑,眼下最重要的就是找到證據,證明二人一手實施了這起案件。

03

警方再一次傳喚了二人,並且將詢問改成了訊問,二人被帶上了手銬,結果二人反應的非常激烈,可能他們也沒有想到,自己做的如此的天衣無縫,警方怎麽可能還會發現。

面對審訊的民警,龐龍搬出了自己不知道存不存在的人脈,一會說自己認識海南公安廳的領導,一會說自己的老戰友是部隊的司令部的,總是龐龍的一番話就是在試圖給審訊民警施壓。

但民警會吃這一套嗎,他還是想的太簡單了。

見警方不知這一套,龐龍索性選擇沈默來回應警方。

與此同時,沈悅的審訊也已經展開,警方認為沈悅很有可能是突破口,畢竟他和劉蘭也沒有什麽戀愛關系,他沒有理由要對劉蘭下手,很大的可能性就是輔助龐龍對劉蘭實施了犯罪。

果不其然,在警方的勸說下,沈悅的心理防線徹底的崩潰,他如實交待了龐龍謀劃綁架殺害劉蘭他幫著實施的犯罪全過程。

而一邊的龐龍還在苦苦掙紮,並且開始和警方談條件,說只要讓他見到父母,他就一定會給警方一個滿意的答復。

警方明白,他在試圖透過父母來尋找關系,但民警還是不吃這一套。

最終龐龍也承受不住壓力如實交待了犯罪事實。

原來,劉蘭與侯總認識十余年了,她也知道自己不可能在候總這裏得到任何的名分,而候總一直忙於自己的生意應酬經常會忽略劉蘭。

於是半年前,劉蘭透過微信搖一搖要到了一個陽光青年,而這個人就是剛退伍不久的龐龍。

在熱聊了不久後,龐龍與劉蘭奔現了,雖然二人年紀相差了7歲,但還是開始戀愛了。

那個時候龐龍自稱家裏在海南有很多關系,可以幫劉蘭打造一片屬於自己的商業,而劉蘭也信以為真。

半年後,劉蘭見時機成熟便想著讓龐龍帶自己回家見見父母,可這都被龐龍拒絕了,因為龐龍結過婚,並且還有一個女兒,他擔心這些事情被劉蘭知道後她就不願意和自己在一起了。

劉蘭也發現了異常,於是透過自己的關系打聽到了這些事情,她大失所望,認為龐龍欺騙了自己的感情。

而龐龍為了挽回這段感情便回到了老家與妻子協商離婚了,在11月18日,龐龍開開心心的約劉蘭吃晚飯,想要把這件事情告訴她。

可他不知道劉蘭已經不打算再和他繼續交往下去了,在吃了閉門羹後,龐龍想到了一個法子,那就是把劉蘭綁架到自己的住處。

於是在7月19日,他再次來到了劉蘭的家裏,但是面對的卻是劉蘭不冷不熱的態度,當龐龍表明自己的態度後,劉蘭冷冷的回了一句 「關我什麽事,我有男朋友了,以後你不要煩我了」。

結果二人就發生了爭吵,爭吵中龐龍死死的掐住了劉蘭的脖子,一直到她癱倒在地上不再動彈。

於是他將劉蘭的屍體放到了床上然後用床單包裹了起來,然後給沈悅打了電話讓他拿了一個行李箱上來,二人合力將劉蘭的屍體裝進了行李箱帶回了龐龍的住處。

之後為了擺脫自己的嫌疑,二人出門去給狗打了疫苗然後又去見了客戶,

11月20日,二人租了一輛車將劉蘭的屍體丟棄到了當地一個荒山上面,並且買了不記名的手機卡給劉蘭打了電話制造她還活著的假象。

最終龐龍被判處死刑,沈悅被判處無期徒刑。

劉蘭從大學的時候就認識了侯總,二人雖然是戀人關系,但更多的是劉蘭被侯總包養的狀態,只不過這個侯總不僅家裏紅旗不倒外面還依舊彩旗飄飄。

在經歷了近10年的感情後,劉蘭也已經31歲,她也想要自己的家庭,結果搖一搖要到了龐龍這個人,他已婚卻欺騙劉蘭。

這是劉蘭不能接受的,可結果龐龍為了劉蘭離婚了,但這已經無法挽回劉蘭的心,最終他選擇將劉蘭殘忍的殺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