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時間視訊,今年4月份,王女士向北京馬連窪街道市場監管所投訴稱,自己在一家餐廳吃出人體毛發,索賠1000元。接到投訴的屬地市場監管所發現,王女士一個月內在六家餐廳吃出毛發,多家餐廳為其免單並給予一定的賠償。經查,王某頻繁在不同商家吃出人體毛發,涉嫌構成敲詐勒索罪。目前,該案件還在進一步偵辦中。
另據北京廣播電視台【生活這一刻】,該店工作人員表示,「她(顧客)說她喝菌湯的時候,就是這麽長 一個帶卷兒的。」一位自稱王女士丈夫的人聯系餐廳,餐廳最終為王女士免單並賠償400元。
對於此事,泰和泰律師事務所律師馮沁涓表示,敲詐勒索,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對被害人使用威脅或要挾的方法,強行索要公私財物。
馮沁涓介紹,合法「打假」與「敲詐勒索」是有明顯區別的。第一,是否有索賠依據。打假維權者主張賠償,需要有擁有充分的事實和法律依據。若其索賠請求沒有事實基礎,或者完全基於虛構或捏造的事實,那麽就可能涉嫌敲詐勒索了。第二,維權手段是否非法。主要看是否構成威脅、恐嚇或要挾。主要在於評估手段是否足以使相對方產生恐懼不安心理。比如動輒以網路曝光,利用流量相要挾的行為。「因此,對於合法的打假維權者而言,確保索賠依據的合法性至關重要。明確相對方行為是否確實侵犯了自身或權利人的合法權益,以及索賠金額是否在合理範圍內。」
對於合法打假維權者的法律風險防範,馮沁涓建議,首先是確保索賠依據充分。熟悉相關法律法規,明悉自身權利義務,確保索賠請求具有充分的事實和法律依據。其次,合理主張賠償數額。根據實際損失和法律規定提出合理要求,避免提出過高的賠償要求。此外,規範協商過程和收款行為。使用文明、理性的語言進行協商,避免使用威脅、恐嚇等言辭,並保留好溝通記錄作為證據。最後,優先選擇法律途徑。在解決爭議時,應優先考慮提起訴訟或正式投訴等法律途徑,且在國家機關參與或主導下進行協商調解、和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