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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评论」与「研究」不能混为一谈

2024-04-04文化
▲黄卓 绘

文艺「评论」、文艺「研究」是文艺百花园中两朵不同的「花儿」,二者竞相开放、争奇斗艳,为文艺大家庭的满园春色发挥出各自的独特作用。

然而,近年来笔者发现在各级、各类文艺评奖、学术期刊论文盲审、公开发表的文艺评论与研究文章中,出现了将文艺「评论」与「研究」混为一谈的现象。一篇文章读后,难以分清该文究竟是文艺「评论」还是文艺「研究」。或者文章以文艺「评论」自居,却分明是一篇文艺「研究」论文;或者文章以文艺「研究」冠名,但的确是一篇文艺「评论」。此将二者混为一谈的现象似有愈演愈烈之势,着实令人困惑。

显然,涉足该现象的作者对文艺「评论」与「研究」的认知有一定误区。

误区之一是将文艺「研究」等同于文艺「评论」。该误区在各级、各类文艺评奖中已成为一种新常态。部分相关评委起初并不认同该「新常态」,但面对诸多秉承此认知纷至沓来的参评文章,最终也只能无奈地默认。

误区之二是将文艺「理论」等同于文艺「评论」。此误区在上一个误区的基础之上,进一步泛化了文艺「评论」的外延,使文艺「评论」成为一个「无边无垠」的学科。

无疑,这种将文艺「评论」与「研究」混为一谈的现象会对广大读者,包括圈外读者、圈内的莘莘学子,产生一定的影响。如不加以重视,不仅会模糊二者界线,还可能会一定程度上导致削弱评论力度、消解研究深度、矮化评奖高度、降低写作温度。

笔者认为,之所以出现将文艺「评论」与「研究」混为一谈的现象,盖因二者的「同」。首先,文艺「评论」与「研究」的写作对象都是「人」「作品」「事」,多以「人」为本、以「文」会友、以「艺」为桥。其次,文艺「评论」与「研究」的载体都是文章,均力图通过书面表述来阐述道理。

之所以说文艺「评论」与「研究」不能混为一谈,与二者的「不同」亦不无关系。

一是读者群不同。很显然,文艺「评论」的读者群一般是「公众」,往往以「圈外」读者为主体,所以「评论」文章一定要写得「好看」,让人能够看得懂,如文笔娟秀那就更好了。而文艺「研究」的读者群是圈内的「小众」——同行们,使得不少作者满足于四平八稳的陈述——无所谓自己的「学术论文」是否写得「好看」,这就为部分同行也看不懂埋下了伏笔,故读者群的规模相对较少,虽然其学术价值不可否认。

二是篇幅不同。文艺「评论」追求短、平、快的「时效性」,故文章多呈短小精悍之态,当然也偶有一些大家的「评论」长文。而文艺「研究」的「学术论文」多为宏大叙事、洋洋洒洒的万字左右长文,几乎无短文。

三是平台不同。文艺「评论」多发表于报纸、学术期刊(评论类)、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等平台,尤其是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等新媒体很好地助力了「评论」反馈之快速、传播之迅疾。而文艺「研究」的「学术论文」因多以学术期刊为平台,故反馈周期、传播周期较长。

四是用语不同。文艺「评论」的表述是口语、书面语并用,且口语表述现已受到越来越多评论家的青睐,一般慎用或少用专业术语,极大地缩短了评论家与读者之间的距离。而文艺「研究」的「学术论文」往往以书面语表述居多,青睐或多用专业术语。

所以,解决文艺「评论」与「研究」混为一谈的现象应当尽快被提上日程,需要文艺界及相关各方的共同努力,笔者认为可尝试着从如下四个途径着手。

一是为谁写。不论是文艺「评论」还是文艺「研究」,在下笔前首先要明确文章的读者群是谁,相比于文艺「研究」,文艺「评论」的读者群一般是公众,换言之,文艺「评论」的读者群是以圈外读者为主。如果说文艺「研究」更倾向于「探求真理」,那么文艺「评论」则是「既求真理,又关世事」。

二是怎样写。相比于文艺「研究」的学术规范,文艺「评论」似乎没有太多的「规范」,且在篇幅、语言两个方面较为凸显。文艺「评论」在篇幅上追求言简意赅,能用50个字说清楚的绝不用100个字;在语言上崇尚「娓娓道来式」,常令人读后有一种刚刚与评论家聊完天的感觉。此篇幅、语言上的特色,为扩大文艺作品、相关知识的传播面增色不少。

三是第三方平台支持。文艺「评论」与「研究」文章的发表、评奖,与发表平台、评奖主办方等第三方平台息息相关。如相关第三方平台能够在发表、评奖伊始,首先白纸黑字地划清文艺「评论」与「研究」的界线,无疑将会起到积极、健康、良性的引领和导向作用,很多后续问题自然会迎刃而解,何乐而不为?

四是职业评论家队伍建设。假以时日,如果我们将建设一支职业评论家队伍提上日程,或许会缓解甚至消除文艺「评论」与「研究」混为一谈的现象。到那时,文艺「评论」与「研究」将并驾齐驱,文艺百花园将更加繁花似锦。

2024年4月4日【中国文化报】

第3版刊发特别报道

【文艺「评论」与「研究」不能混为一谈】

责编:陈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