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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食,從來都不是一個正經兒的「玩意兒」

2024-01-08美食

我記得一個小說,裏面記錄了民國時期,很多上海生鮮商販喜歡把雞鴨宰殺以後,分各個部位賣給顧客的。


如果聯想一下,比如雞塊,背腹部位,雞腿部位,最多加個雞翅,這些都是比較好賣的,因為那時候肉食蛋白質的攝入,是很費錢的。這些非常利於蛋白質攝入的東西,自然賣的很貴,那麽,同樣剩下的雞爪雞脖雞內臟甚至雞頭,是極為便宜的。


而同時期中國大部份地區基本都是整只雞出售,或者極端情況下,賣半只雞。因為活雞價值太大,比起預先宰殺的雞差別的不是一點半點。但是,中國大部份地區在那個時候卻都不如上海富有(現在好像也是這樣一個印象)。


基本上美食是一個地方富了以後才生成的玩意兒,享有比較高的「話語權意味」。所以,一個較不發達的地區,自然關於美食無從說起。


可是這話說的也有一個最大的毛病,那就是在地域「話語權意識形態」中,所有的食品都是平等的,「美食」這種貴物,只不過擁有相對的「話語權選擇」,而一旦參與了地域「話語權意識形態」,就狗屁不是了。


眾生平等,這就是食物在地域話語意識形態中遵循的最底層邏輯。


我們在這裏看看近百年過去了,美食發生了什麽樣的轉變了嗎?分部位出售雞鴨,到現在並沒有多少改變,改變的只是雞鴨身體各部位的零售價格。


民國時期處理好的雞塊雞肉,還是那個雞塊雞肉,價錢是正常的價錢,而當時那些非常便宜的雞爪,現在成了鳳爪,雞脖鴨脖,也成了貴物,內臟也貴的讓人覺得很離譜,這是什麽意思呢?這說明了這些「富裕」的人愛好和口味發生了重大的轉移。


但是為什麽肉食的主要部位都是普及水平呢,這就和你自己的購買力有關系了,比如雞腿雞胸,價錢每個地區都差不多的漲幅,一般勞動者努努力,天天吃也很正常,甚至比天天吃豬肉還便宜一點。


但是你要是沒工作,或者收入降低,或者處於貧弱狀態,那麽就要花費時收緊一點,一些基礎的飲食,也會扣扣搜搜。


民國時代,用雞肉做出來的菜算是美食,二十一世紀二十來年,用雞肉做菜只能算基礎飲食。而在地域美食話語意識形態中,美食生而平等,很多你看不見,夠不著的絕佳飲食,只能靠緣分才能獲得。


美食,從來都是一個「不正經」的玩意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