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中醫藥局綜合司、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教育部辦公廳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聯合印發【關於深化中醫館建設 加強中醫醫師配備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按照【「十四五」中醫藥發展規劃】, 到2025年,中國要力爭實作全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設定中醫館、配備中醫醫師。
【通知】要求,擴大基層中醫藥人員供給,根據需求合理確定專科或本科層次中醫專業農村訂單定向免費醫學生招生規模,完善協定服務政策,畢業後優先安排至人員短缺的中醫館。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對招聘引進的醫療衛生人才實行「縣管鄉用」人才管理模式, 新招錄的中醫醫師由縣級中醫醫院或縣域醫共體統一管理,人員安排重點向中醫館傾斜。
在推動中醫醫師向基層流動方面,【通知】提出,建立健全縣級醫院中醫醫師定期到中醫館提供服務機制,完善縣域醫共體上級醫院醫療資源、服務和技術向醫共體內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下沈共享的長效機制。落實服務基層制度, 中醫醫師晉升副高級職稱應當有累計1年以上縣級以下或對口支援的醫療衛生機構提供服務的經歷 ,鼓勵其優先在人員短缺的中醫館提供服務。
在完善基層中醫醫師發展政策方面,【通知】提出,放寬長期服務基層的中醫醫師職稱晉升條件, 鼓勵單獨設立基層職稱評審委員會或評審組,對基層一線中醫藥專業技術人員實行「定向評價、定向使用」 。對長期在基層服務、業績突出、表現優秀的中醫醫師,可適當放寬學歷要求,同等條件下優先評聘。
凡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工作的中醫醫師,可提前一年參加相應專業的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晉升高級職稱對論文、科研和職稱外語不作要求。
增加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中高級專業技術崗位比例,重點向經中醫全科專業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合格的全科醫生傾斜。
對本科及以上學歷、經中醫全科專業規範化培訓合格並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的,可直接參加中級職稱考試,考試透過的直接聘任中級職稱。
此外,【通知】要求,落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薪金分配政策,合理核定績效薪金總量和水平,完善內部份配制度。 在薪酬待遇、進修學習等方面,向關鍵崗位、業務骨幹和作出突出成績的中醫館中醫醫師傾斜, 有效保障中醫館中醫醫師待遇,提升中醫館崗位吸重力。
編輯 | 尹蓁 責編 | 張秀麗
來源 |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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