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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期癌癥,是傾家蕩產治療,還是心態坦然認命?不妨考慮4個因素

2024-08-26健康

癌癥晚期,意味著患者癌細胞已長大成腫瘤,侵入身體組織,嚴重影響了器官的運作,以及確診了淋巴結轉移或遠端轉移。

從病情來看,比較棘手;從時間來看,生存期大多在1年以內,甚至不足半年;從效果看,治療能一定程度延續生命,但無法阻止逝去的腳步。

癌癥的核心原因是基因突發變異 ,即正常細胞的復制出錯,出現異常,長成「前癌細胞」,如果它能順利躲過免疫清除,紮根人體,先是轉正為「癌細胞」,經過十多年的低調發展,會慢慢從小不點,成長為直徑超過1厘米的腫瘤。這個時候如果患者疏忽大意,腫瘤會繼續生長,不過會大大提速,幾個月體積會翻番,且有了轉移的條件。

總之,癌細胞發展為腫瘤,是先慢後快,先低調後高調,先沈默後爆發,典型的癌癥有肝癌、肺癌、腸癌、腎癌等。

傳統癌癥的治療,通常是手術、放療、化療等,後來又有靶向治療、免疫治療等手段。癌種不同,患者個體不同,引起的並行癥也不相同。

癌癥如果發現早,介入早,治愈的可能是比較大的,但到了晚期,治療困難會增大很多,醫生會根據病情、腫瘤發展階段,以及患者家屬意願,制定方案實施治療。

為什麽不是與患者本人商量?當然可以,不過大多數患者在聽到癌癥的訊息後,會聯想起「時間不多」、「死亡」等詞語,出現自責、後悔、驚疑、失控等情緒,不利於後續醫療管理和病情穩定。所以,醫生主要和患者家屬交流,連診斷報告上的「癌」字,都用字母代替。

在晚期癌癥患者治療的態度上,一般有兩種觀點:

一種是治療到底,哪怕犧牲家庭和患者生活質素;

另一種是順其自然,保證生活質素。

由於個人認識、教育背景、家庭情況等諸多因素的不同,兩種觀點的擁護者不少,各有各的理,爭論較多。我們暫且稱為「治療派」、「放棄派」。

「治療派」是寧願傾家蕩產也要治,錢沒有了再掙,子女與父母之間的親情聯系緊密,有一絲治愈的希望也不放棄,哪怕沒有希望,延續親人生命多一天是一天

努力治療的好處是在外人看來,輿論有利,起碼自己盡力了,親人也救治了,別人也不能說三道四。還有一個好處是對他人,特別是周圍的人有警示作用,再不註意健康,再不註意體檢,早晚會像患者一樣。但患者本人想法,並不受到尊重,哪怕到了生命最後一刻,也被刻意忽略了。這種對親情的執著,值得肯定。

「放棄派」是在評估治療結果、家庭條件、未來生活質素等因素後,做出的選擇,簡單說就是不治了,看看到哪一步就算哪一步,只開一些基本的抑制和止痛藥物。

放棄派患者的意誌力、樂觀與否相當關鍵,當然個人意願也最大限度滿足,趁剩下的時間,做一些對個人有意義的事,不留遺憾。這樣或有兩個結果:一是可能會有奇跡,患者存活的時間比醫生的判斷長得多。另外也可能是避免了開刀、治療使患者傷元氣的因素,活得更久了。二是家庭的負擔減輕,患者還是去世了。

醫生看來,「治療派」和「放棄派」都有各自堅守的理由,每個家庭各不相同,如何選擇要給予充分尊重, 但要綜合考慮好以下幾個因素:

一是患者的年齡、抵抗力、病情 。年齡大,意味著治療預後可能不理想,身子不一定挺得住;抵抗力差,本來已被病情折磨得剩下幾口氣,再治療反而會雪上加霜;癌癥如果是前列腺、乳腺、甲狀腺等好治的癌種,即使到了晚期,仍可治療,不妨一試,特別是癌細胞尚未擴散時,最好治療。

二是晚期癌癥,生命已在倒計時,要認清治療的意義在哪裏 。如果只是給病人更多痛苦,那最好就不治了。目前的手段治療的希望不大,也最好維持局面即可。花費數十萬,換來多生存數十日,且是在病人受很多罪的基礎上,可能並不劃算。

三是如果突然發作了其他病癥, 影響呼吸、代謝,不解決可能病人馬上不行了,如果能緩解病人痛苦,延長生存時間,這個可以盡快治療,但不是治療腫瘤。

四是一旦病人到了進ICU的地步 ,已到最後一刻,說不了話,家屬又不在身邊,花費又多,不如放棄治療,更為妥當。

總之,一切的治療手段和想法,以病人為出發點,有機會就抓住機會,沒有機會就保證不留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