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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店推「買一贈一」活動違法,最高或罰20萬

2024-03-19健康

來源:【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

「全場滿199元得益氣養血口服液1盒」「第二盒0元」。3月18日,「藥品買一贈一」話題引發熱議,有網友表示「買藥怎麽和買菜一樣?」。

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記者走訪北京多家藥店發現,店內均未出現「買一贈一」「驚爆價」等宣傳海報。店內工作人員表示,從來沒開展過買藥贈藥、全場滿減等活動。「藥店不是超市,藥品也不是普通商品。」一位藥店藥師說。

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記者發現,有的藥店對於藥品銷售不進行任何活動,有的藥店則開展「會員優惠」。諸如免費註冊會員後,購藥可享受折扣;每個月在會員日當天購藥可獲得積分,積分積攢到一定數額可作為購藥款抵扣。

北京市鑫諾律師事務所律師彭金表示,藥店商家推出免費註冊會員,購藥可享受折扣的方式是合法行為,但【藥品經營和使用質素監督管理辦法】明確,藥品零售企業不得以買藥品贈藥品或者買商品贈藥品等方式向公眾贈送處方藥、甲類非處方藥。「對於此類行為,逾期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造成危害後果的,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 彭金說。

藥店推出「買2得3」活動。湖北藥監 圖

中國中藥協會合理用藥專委會常務副主委康震告訴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記者,藥品需要結合病情來確定其療程和劑量,采取搭售、買贈的方式銷售藥品可能會造成用藥風險。有的藥品實行的買贈等促銷活動可能存在捆綁搭售的問題,影響了消費者的藥品選擇權,不僅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也破壞了市場秩序。

為何會出現藥品買贈的情況?在康震看來,藥品不同於生活日用品,其流動性低、流轉速率慢,受疾病發病率等因素的制約。業界人士也反映,有的商家為了獲取更多廠家的上架費,加上還需完成廠家提供高毛利產品的銷售協定,因而會出現買贈藥品的情況。「一些暢銷品牌的仿制藥品重復性高,很難賣得動;藥品因為有效期的限制,不能儲存過長時間。加上廠家有時會給予一些促銷補貼、網上銷售藥品和線下藥店數量過多等因素,造成了過度的價格競爭,出現藥店促銷、買贈、搭售的方式來提高藥品的銷售也不足為奇。」康震說。

彭金對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記者說:「藥店應確保銷售活動符合【藥品管理法】【藥品經營質素管理規範】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不得以買藥品贈藥品的方式向公眾贈送處方藥和非處方藥。此外要加強行業自律,規範督促藥店行為。」藥店應對員工進行定期培訓,提高對藥品管理法規、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方面的認識,確保員工在銷售過程中正確指導消費者,避免違規操作。

責編:李欣

校對:李益萌

本文來自【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僅代表作者觀點。全國黨媒資訊公共平台提供資訊釋出傳播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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