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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2人幹了2件事,唐玄宗為締造開元盛世,如何導演一出黨爭大戲?

2024-04-14歷史

之華說史,史說自話。歡迎大家【關註】我,一起談古論今,縱論天下大勢。

理財和用兵,是開元時期唐玄宗時的兩件大事。

宇文融的括戶、括田,與張說的召募彍騎、長征健兒,幾乎是同時進行的。

這兩項措施從政治上講,是相輔相成的,而且都是在玄宗親自支持下施行的。 但是,在人事關系上,張說與宇文融之間,卻鬧得不可開交。事情雖由括田、括戶引起,但究其原因,則要深遠得多。

1、張說與宇文融的黨爭

開元十二年(公元724年)和十三年(公元725年),是括戶、括田大見成效的時候,宇文融因此深得唐玄宗的寵信,十二年八月玄宗提升他為禦史中丞,十三年二月又兼任戶部侍郎。

以監察官兼掌財權,如此的做法,是唐代開國以來從未有過的,自宇文融以後,這就成為一條慣例。於此,可以想見宇文融地位之重要和特殊。

在此同時,張說為相近四年,他首建玄宗封禪之議。開元十三年,在玄宗的帶領下大臣們高高興興地奔赴泰山,張說作為宰相的權勢,也達到了高峰。

張說素來看不起宇文融,史載其「素惡融之為人」,特別是當他看到宇文融借著括戶的機會,爬上重要的高官地位,心裏很不自在。 他見宇文融「既居風憲之地(即禦史台),又貳戶部」,「患其權重」,擔心威脅到自己的權位,因此,不斷地為宇文融設定障礙。

宇文融抓住這個時機,開始對張說進行行動了。唐代官吏的銓選,每年都是由吏部掌管,然後申報中書省,再由宰相與吏部尚書共同審定。當時,吏部每年銓選的人較多,唐玄宗曾「疑吏部選試不公」。

東封歸來後,字文融窺知玄宗這一不滿情緒,便密奏「請分吏部為十銓」。玄宗遂令禦史中丞宇文融和禮部尚書蘇颋等十人分掌吏部選事。 試判將畢,越過中書省,徑自召入禁中審定。連吏部尚書和吏部侍郎都不得參預。這無疑是削奪了吏部銓選權,同時也是越過宰相權力的一種行動。

張說對此自然更是不快,他作為中書令畢竟還有審決權,宇文融等人有關報請選銓官員的,他一概加以否決,使銓選一事更加混亂。

隨之,宇文融串通禦史大夫崔隱甫和禦史中丞李林甫,聯名奏彈張說「引術士占星,徇私僭侈,受納賄賂。」

崔隱甫就是玄宗在赴泰山封禪途中賞賜過的地方官(河南尹)。玄宗欲重用他,但張說「薄其無文」,瞧不起他,奏擬他為金吾大將軍(警備京師的武官)。 而殿中監崔日知素與張說善,張說薦其為禦史大夫。玄宗來采納他的建議,任命崔日知為左羽林大將軍,崔隱甫為禦史大夫。由是崔隱甫與張說間產生了矛盾。

而玄宗由於自己親自批推的「分吏部為十銓」之事,遭到張說的抵制,對他的抗上專權,心中已是不滿。所以當宇文融等人彈劾張說的奏狀上來,立即下敕由源乾曜及刑部尚書韋抗、大理少卿明珪與禦史大夫崔隱甫等將張說拘捕於禦史台訊問。

源乾曜、崔隱甫都是張說政治上的對頭,而唐玄宗如此做法,其用意也不言自明。

張說的兄弟左庶子張光親至朝堂割耳稱冤,但玄宗置之不理。由於張說的親信中書主事張觀與左衛長史範堯臣,「詐假納路」,「私度僧王慶則往來與(張)說占蔔吉兇」等事,都被崔隱甫探知,並且證據確鑿,張說被押往獄中,處境十分狼狽。

玄宗表面上對張說似乎要進行嚴厲的懲罰,但內心又感到他畢竟還是追隨自己多年,且立有重大功勞的人,所以在張說入獄後,派自己的親信宦官高力士至獄中探視張說,觀察其情況。

高力士回來後向玄宗奏道:

「(張)說坐於草上,於瓦器中食,蓬首垢面,惶懼待罪。」

玄宗聽後露出憐憫之情,高力士趁機進勸說,「(張)說曾為侍讀,又於國有功。」玄宗這才下令釋放張說,只是免除了他的中書令官職,其他勛職依然照舊。

但張觀及王慶則仍被下令處死,且「連坐遷貶者十余人」。

張說要知政事之後,「專集賢文史之任」,保留了尚書右丞相的職銜,但尚書省長官這時已不是宰相之職,按規定不能參預軍國大政。

不過,玄宗仍然很器重張說,每遇軍國大事,必遣中使先「訪其可否」,聽取他對處理政事的意見。

宇文融和崔隱甫等擔心張說東山再起,故「數奏毀之」,以阻止他再度任相而掌握重權。

因此,雙方的矛盾鬥爭並沒有因張說下台而平息。而這種統治集團內部的鬥爭,每每有害於中央集權的鞏固,其消極影響超越了玄宗所能容忍的範圍。

因此,到了開元十五年(公元727年),玄宗便對兩派各打五十大板,下令張說致仕(即退休),準許他在家修史,崔隱甫被免官供養母親,宇文融出為魏州刺史。

至此,張說與宇文融之間的朋黨之爭,因都被趕出中央政府,以兩敗俱傷而告結束。

這場朋黨之爭,實質上是統治集團內部不可避免的權力分配的鬥爭。其發生的導火線,雖由括戶而引發,而其基本原因卻與當時相權集中、皇權鞏固的趨勢及廷臣中文學之士與吏士派之間的矛盾,有著深刻的聯系。

2、黨爭的根源——相權集中

我們知道,唐初宰相由三省長官擔任。這既可集思廣益,減少政府決策和處理重大軍國要務的失誤,又可使三省長官互相制約,分散相權,以保障皇權的鞏固。

大約在太宗貞觀後期至高宗執政時期,三省中的尚書省長官逐步結束,相權歸於中書、門下二省。

開元之前,中書令和侍中的任命,一般各有兩人,【唐六典】中也是這樣明確規定的。

李隆基繼位後,任命的中書令和侍中一般均各一人。

而且玄宗選任中書令與侍中的配置格局,一般皆以中書令較為強幹決斷,侍中則較為柔弱隨和。似乎一為正相,一為副相。

如姚崇與盧懷慎(時稱為「伴食宰相)、宋璟與蘇颋、張說與源乾曜等等,都是屬於這種情況。

所以,雖然中書令與侍中都是宰相,但是,實際上大權都集中和操縱掌握在中書令手中。這種相權相對集中的趨勢之形成,與當時的政治的需要和改善行政效率是有著很大關系的。

以往的三省制(或兩省制),雖有互相督察糾駁的作用,但日久以後不是流於形式即互相推諉。

隨著唐王朝經濟的發展,中央政府的軍國政務十分繁劇,為了提高行政效率,集中相權就十分必要了。這種相權集中的傾向,在張說任中書令期間,表現得最為明顯。

開元十一年,(公元723年),張說曾奏改政事堂為中書門下,其政事印,改為「中書門下之印」,並列五房於其後,分掌庶政。五房:一曰吏房,二曰樞機房、三曰兵房、四曰戶房、五曰刑禮房。

關於政事堂的問題,需要說明一下。它原為宰相們議政的機構,相當於一種宰相的聯席會議。

因為宰相分列三省或兩省,同時還有下屬官員被以特殊名義任為宰相(如以「同中書門下三品」等官銜參知政事),宰相實際人數較多,一般是四至五人,睿宗景雲元年(公元710年)六、七月間多至十七人。

唐朝的宰相既多以他官兼任,沒有獨立的辦公機構,也沒有僚屬,更不能直接發號施令,遇有軍國大事便集體決議。

宰相議事決策、擬訂重大詔令的地方就是政事堂。

唐初,政事堂設在門下省。至高宗永淳元年(公元682年),中書令裴炎以中書令執政事筆,遂移政事堂於中書省。政事堂遷至中書省後,宰相於政事堂議決政務時,有輪流「秉筆」或「執筆」之制。

【新唐書】卷一一七【裴炎傳】載:

「宰相議事門下省,號政事堂,長孫無忌於司空,房玄齡以仆射,魏征以太子太師皆知門下省事,至(裴)炎,以中書令執政事筆,故徙政事堂於中書省。」

至張說時,不但改政事堂為中書門下,且改印為中書門下之印,則其印在很大程度上歸中書令專用。

再看政事堂後有五房之設,幾乎包括政府部門之尚書六部(唯少工部),分別主持有關政務,於是遂有其所轄部門與屬官,而這在很大程度上受中書令的操縱和支配。換句話說,透過政事堂制度的改革,相權在處理政事時是集中和擴大了。

這是唐代宰相制度演變史上的一個重大變化。

開元十三年(公元725年)玄宗封禪時,又讓宰相張說和源乾曜分兼尚書省的左右丞相(即原來的尚書令或尚書仆射)。

中書、門下和尚書三省本是互相分列的,是平衡的機構,從不互相兼任。

唐初規定:中書、門下分別是制定政令和審議政令的決策機構,尚書省乃施政機構。尚書長官從宰相行列被析出以後,更成為一純粹性的政府行政部門。

決策與施政的分列,是唐代中央機構中的一個基本格局。可見,破天荒地讓中書令和侍中兼任尚書省左右丞相(盡管後來沒有延續),其集中相權的意圖是顯而易見的。

在中書省內部,張說對屬下的專權也十分明顯。中書侍郎原是中書省的副長官,地位僅次於中書令。過去中書侍郎對政事的處理具有較大的發言權,故有「副相」之稱。但後來侍郎的權力越來越小,「承宣制(即承宣及承制)皆出宰相,侍郎署位而已」,空有其名。

崔沔雖因張說的薦引當上了中書侍郎,但他對這種情況極為不滿,向張說提出說:

「設官分職,上下相維,各申所見,事乃無失。待郎,令之貳也,豈得拱默而已」,由是遇事常與張說爭論。

張說很不高興,於是找個借口,把他調往山東當刺史救災去了。

中書侍郎地位的下降,進一步說明中書令相權的集中。而張說這樣做,事先可能獲得玄宗的同意或者是得到了默許的。

本來,相權的集中,在開元時期的政治發展上是一種自然的趨勢,但在具體過程中又不能不引起統治集團內部,特別是上層統治集團中權力分配的新矛盾。

3、唐玄宗「導演」的黨爭大戲

加上,張說擔任宰相,在作風上又較為專斷跋扈,因此內外矛盾重重,給了宇文融等以可乘之機。

另一方面,張說與宇文融的朋黨之爭,還反映了朝官中文學之士與吏士派的矛盾。

據史載,張說「喜延納後進」,對有才能的青年,常不齒結以忘年之交。但他主要是「善用己長,引文儒之士」。

而對於字文融和崔隱甫等人力加排斥,也包含有「薄其無文」的因素。宇文融之能得到源乾曜的支持,又能與崔隱甫、李林甫等串通一氣,也不是偶然的。可以說,這是開元年間文學之士與吏士派官員之間的一場大交鋒。

在這場朋黨之爭或者文學之士與吏士派的鬥爭中,唐玄宗扮演了導演的角色,兩派間的鬥爭是在他的示意和操縱下進行的。

唐玄宗順應了政治上的客觀需要,實行了相權集中的政策,但其原則是以不損害皇權為限,因為皇權才是中央集權的核心。

那麽,唐玄宗采取了哪些措施來防止這種情況的發生呢?

首先一條,就是相位不久任。

按唐制,宰相一般是四年一轉任的,不過實際上由於各種原因,各代皇帝很少按照這一原則認真實行。其時擺在玄宗面前的形勢是,既然給宰相以集權的重大權力,在開元年間就較為嚴格地執行了宰相四年一轉任的規定。

如姚崇開元元年任相,開元四年罷相,宋璟開元五年任相,開元九年罷相,張說開元九年任相,開元十四年初罷相。

盡管姚崇、宋璟、張說等人的罷相有其各自的具體原因,但這種任職時間上的一致,恐怕不是偶然的巧合。

例如再往下看,在李林甫之前,沒有一個宰相的任期是連任四年以上的。可以說,這是唐玄宗在實行相權集中政策的情況下,由他自己嚴加控制的一條不成文的限制宰相久任的規定。

其次,就是帝王慣用的,使用權術,以鉗制朝臣。唐玄宗更是精通此道。

張說本來是他十分寵信的輔臣,但仍要培植一個反對他的勢力,來牽制張說。

像括田、括逃戶一類的事,本是尚書省下戶部職權內的事,也是宰相理應主管的。然而,唐玄宗卻從政府的另一系統(監察部門)挑選了宇文融去負責主持這件事,以後又讓宇文融以禦史中丞兼戶部侍郎,發展更嚴重的是讓宇文融等人分掌吏部銓選,完全越過了宰相屬下的重要權力。

這種「名不正,言不順」的事情,其意在牽制宰相張說的權力,是顯然不過的。不用說,宇文融是按在宰相系統中的一個釘子。 張說擔心宇文融之「權重」,不是沒有道理的。所以,張說與宇文融之間的的鬥,歸根結底是唐玄宗一手導演出來的。

當雙方「各樹朋黨」,相互牽制,爭個沒完沒了的時候,中央集權反而受到損害,玄宗便出來收場,將雙方統統貶出朝廷了事。

玄宗對長期追隨自己的張說畢竟是有感情的,在張說罷相致仕後,仍然給以很高的禮遇。開元十七年(公元729年)即復拜尚書左丞相、集賢院學士。隨即又加開府儀同三司。

同時,又任命張說長子張均為中書舍人,次子垍尚寧親公主,拜駙馬都尉。在君臣關系之上,又加上一層姻親關系。

張說的兄弟張光,也被特授銀青光祿大夫。史載:「當時榮寵,莫與為比。」

開元十八年(公元730年)張說病重,玄宗「每日令中使問疾,並手寫藥方賜之。」

十二月,張說病逝,年六十四歲。張說為開元功臣,前後三次秉任大政,掌文學之任凡三十年,為文俊麗,構思精密,是當時的大手筆。

故玄宗聞其死,「僭惻久之,遽於光順門舉哀」。太常寺議贈謚號曰「文貞」。 有人提出異議,以為「不稱」,張九齡則力主「依太常為定」,雙方「紛論未決」。最後,玄宗在張說自制的神道碑文(即墓誌)上,親筆題曰「文貞」,這場爭論方才在欽定的情況下了結。

由此可見,唐玄宗雖以權術鉗制臣下,但他有一個限度,即只要削權的目的達到,在適當的時候和適當的場合,還重新加以使用,以讓其繼續發揮作用。這是唐玄宗用人政策的一個特點。

4、宇文融的「下場」

宇文融的結局,也頗說明問題。

宇文融是個頗有野心的人,但也確有理財的才能。玄宗貶他為魏州刺史後不久,又授命他充河北道宣撫使。

隨之,又兼檢校汴州刺史,充河南北溝渠堤堰決九河使,負責漕運方面的工作。汴州即今河南開封,是唐代漕運要道——汴河上的重鎮。玄宗讓他兼理汴州,目的是讓他繼續發揮理財的專長。

宇文融上任之後,果然又出新招,「上表請用【禹貢】九河舊道,開稻田以利人,並回易陸運本錢,官收其利。」

開元十六年(公元728年),復入京師為鴻臚卿,兼戶部侍郎。第二年,拜黃門侍郎,與裴光庭並兼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當上了宰相。

這時,宇文融躊躇滿誌,「欲以天下為己任」,逢人便誇口:「使吾居此數月,庶令海內無事矣。」

在政治上很有些抱負。

他薦宋璟為尚書右丞相,裴耀卿為戶部侍郎,許景先為工部侍郎,宇文融推薦的這些人,據說是「甚允廷之望」。

但宇文融的缺點是「性躁急多言」,又喜歡「常引賓客故人,晨夕飲謔」,加上交遊朋黨,排斥異已,由是「為時論所譏」。

不久,宇文融涉及一樁誣告宗室王的案件,終於被玄宗免除了宰相之職,出為汝州刺史。在相位僅僅一百天。

之後,裴光庭等人,進一步彈劾宇文融兒子受賄及自己在汴州貪汙巨款,玄宗下令將他貶至嶺南昭州,最後配流巖州。宇文融遭此打擊,憂憤發疾。因巖州有瘴氣,他跑到廣府(即今廣州),想借口養病賴在廣府。不料都督耿仁忠不敢留居,宇文融無可奈何,只好仍回巖州,還沒有到達巖州,便病死於旅途中。

宇文融是「以治財賦得幸於上」的,雖說理財乃當時客觀的需要,但它同時也刺激了統治者的貪欲和奢侈的心理,開了官吏搜括聚斂的風氣。

可見治財利者,盡管可以得幸於皇帝,但卻為一般士大夫所鄙視。

二是他的政治對手張說是個老資格的官僚,又是公認的文壇領袖,朝中經他薦舉、提攜的官員很多,宇文融要遭這批人的報復,在朝廷中這是很自然的事。

但是,唐玄宗卻似乎仍然很看重宇文融的理財才能。

如宇文融罷相貶汝州後,因「國用不足」,玄宗「復思之」,責怪裴光庭說:「卿等皆言(宇文)融之惡,朕既貶之矣,今國用不足,將若之何!卿等何以佐朕?」

要不是裴光庭等人立即指使人「飛狀告(宇文)融贓賄事」,將他貶至嶺南,否則玄宗是很可能要讓宇文融東山再起的。後來玄宗得知宇文融病死的訊息,仍然「思其舊功」,贈官台州刺史。

玄宗對於宇文融的器重,雖有不足之處,然而反映他在用人方面,不拘一格,能用其所長,這恐怕是不能完全否定的。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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