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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死3傷!福州凱絡機械器材租賃有限公司7·12高處墜落事故查明

2024-01-20歷史

1月19日,本報從福清市政府獲悉,福州凱絡機械器材租賃有限公司7·12高處墜落死亡事故已於近日查明。據悉,2023年7月12日,在福清市龍江街道錦祥華庭小區專案工地內,福州凱絡機械器材租賃有限公司4名安裝工人在8米高的工作平台上進行塔吊安裝作業過程中發生事故,造成1人死亡、3人受傷。

調查顯示,事故專案為錦祥華庭1#-3#、5#-10#、S1#-S3#、S5#-S6#樓及地下室。建設單位為福州新眾集房地產有限公司。施工總承包單位為福州第七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塔吊安裝單位為福州凱絡機械器材租賃有限公司。監理單位為福建省新廣廈工程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

經查明,2023年7月12日早上8時,福州七建錦祥華庭工程專案部對凱絡公司安裝作業人員的上崗證進行核驗,無誤後由福州七建和凱絡公司對安裝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8時15分開始安裝QTZ100/6013塔式起重機。

10時30分許,凱絡公司的四名安拆工在8米處頂升套架四周的工作平台作業時,塔吊頂升套架突然滑落,鄧某林、羅某俊、彭某明、楊某等四名安裝人員與工作平台一起從8米高的作業平台墜落至3米處,造成四名安裝人員受傷。

7月12日下午楊某經救治無效死亡。鄧某林、羅某俊、彭某明三人於7月13日由福清市醫院轉至福州市第一醫院治療,7月17日又轉至福建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治療。

調查組認定,事故的直接原因為:凱絡公司安裝作業人員未按照塔吊安裝工程專項施工方案開展塔吊安裝作業,在頂升套架安裝過程中未將套架爬爪正確放置入標準節踏步上支撐套架,違規使用頂升油缸連線的頂升橫梁代替套架爬爪來支撐套架,導致套架突然滑落,最終造成1人死亡3人受傷。

事故的間接原因為:凱絡公司作為事故塔吊安裝單位,未認真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現場負責人履職不到位,對所屬員工管理不力,施工現場監督管理存在漏洞,未明確專人統一指揮塔吊安裝作業,對作業人員未進行明確分工,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未能有效履行職責、及時發現並制止作業人員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最終導致事故發生。

調查組認為,福州凱絡機械器材租賃有限公司,對事故的發生負有重要責任,建議行政處罰。

陳某基,作為凱絡公司負責人兼錦祥華庭建築起重機械一體化專業分包施工現場的負責人,對事故的發生負有管理責任,建議行政處罰。

此外,有多人被建議由凱絡公司按照公司規定對其進行處理。 (文|中國基建報 劉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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