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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慈為何寫【洗冤集錄】?受父親影響,南宋選官存弊端,避免冤案

2024-04-25歷史

清穆宗同治十二年(公元1873年),在中國考察的英國劍橋大學嘉爾斯教授來到寧波府衙,此時正趕上府衙審理案件,於是來了興致,便坐在一旁觀看清朝的審理流程。

在審案官員的文案桌上,嘉爾斯又一次看到了那本【洗冤集錄】,因為這本書他從好幾個衙門裏都見到過。

對此,嘉爾斯感到十分不解。

透過詢問,嘉爾斯才知道,原來這是一本審理刑事案件的百科全書,不僅衙門裏的官員都有這本書,就連師爺、仵作也是人手一冊。

【洗冤集錄】裏面收錄了斷案時的法醫知識和破案方法,借助這本書,就可以對受害者進行傷情鑒定。哪怕只剩下一堆白骨,也可以透過骨傷,來推斷受害者的死因,然後偵破案情,找出兇手。

【洗冤集錄】

聽完官員的講解,嘉爾斯真是大開眼界。

當時,雖然西方的法醫學已經有了很大的發展,但在許多方面,仍然要比【洗冤集錄】中記載的落後。

這個時候,嘉爾斯就像如獲至寶一樣,想要把這本書傳播到歐洲地區。

在中國友人的幫助之下,嘉爾斯將【洗冤集錄】轉譯成英文版本,並分期刊登在英國的【中國評論】雜誌上。

從這一刻起,西方人見識到了世界上最古老的法醫學。在一定程度上來說,【洗冤集錄】推動了西方近代法醫學和刑事檢驗技術的發展。

因此,【洗冤集錄】被公認為是「世界上最早的法醫學著作」。

而這本書的作者更是大名鼎鼎,他就是有著「東方福爾摩斯」之稱的法醫學鼻祖宋慈。

宋慈

宋慈究竟是何許人也?

提起宋慈這個歷史人物,我們首先想到的應該就是電視劇【大宋提刑官】,他在劇中斷案如神的形象,給我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然而,這位宋朝歷史上傑出的人物,卻在【宋史】中沒有任何記載。

一直到了清朝時期,乾隆皇帝親自主持編寫了規模宏大的【四庫全書】,擔任總纂官的紀曉嵐把【洗冤集錄】收錄在內。

紀曉嵐可是清朝著名的大才子,【清史稿】中稱贊他「學問淵通」,精通百家儒學經典。但是,當他為【洗冤集錄】寫序言的時候,卻犯了難。因為他對這本書的作者宋慈一無所知,只好寫了四個字:「始末未詳」。

宋慈竟然淪落到了這個地步,沒有人知道其人生經歷。

【大宋提刑官】中的宋慈

直到清代晚期,「清末四大藏書家」之一的陸心源收購了一部【後村先生大全集】,這才讓宋慈的事跡公之於天下。

「後村先生」是南宋豪放派詞人劉克莊的字號,在南宋時期的文壇界擁有很高的地位。清末學者馮煦在【宋六十一家詞選例言】中,這樣寫到:

「劉克莊與放翁(陸遊)、稼軒(辛棄疾),猶鼎三足」。

因此,劉克莊將自己的所有文學作品,全部收錄在了【後村先生大全集】當中,其中包括他為好友宋慈撰寫的【宋經略墓誌銘】。

所謂墓誌銘,就是指古代的一種文體,主要敘述死者的生平經歷,然後刻在一塊石頭上,埋在死者的墳前,以達到死者生前「立德、立言、立行」的目的。

這篇【宋經略墓誌銘】,成為了後世研究宋慈最權威的資料。

根據【宋經略墓誌銘】中的記載,宋慈是41歲才當上江西信豐縣縣衙的主簿。這個官職非常小,沒什麽實際權力,主要負責管理縣衙的文書和資料。一直到了55歲,逐漸慢慢升遷,終於做了大宋提刑官。

可以說,歷史上真實的宋慈,並不像我們在電視劇中看到的青年才俊形象,而是大器晚成。

其實,宋慈的人生經歷與朱熹創辦的理學有很大淵源。

宋慈是福建建陽(如今的南平)人,朱熹於公元1192年,在這裏創辦了著名的考亭書院,培養出了許多高徒,吳雉就是其中的一個。

宋寧宗慶元二年(公元1196年),年僅10歲的宋慈被父親宋鞏送到考亭書院,拜吳雉為師。

在老師吳雉和黃幹、李方子等名師的精心指導下,宋慈很快就掌握了朱熹理學的精髓。不僅深刻影響了他的一生,還引導他開創了一門新的自然科學學科——法醫學。

朱熹

宋慈人生的三步規劃

宋寧宗開禧元年(公元1205年),宋慈已經跟隨吳雉學習了將近十年的時間,此時的他要面臨人生中的一件大事,那就是科舉考試。

按照常理來說,宋慈有吳雉這樣的名師指導,參加科舉考試應該是十拿九穩。

然而,實際情況並非如此。

宋慈對於科舉考試並沒有太大的把握,而且心裏還充滿了恐懼。

在當時,科舉考試這條路,幾乎成為了每一個讀書人入仕做官的唯一正規途徑。學子們寒窗苦讀,為的就是有朝一日能夠金榜題名,光宗耀祖。

但是,自從公元1127年「靖康之恥」發生,金軍占領北宋的都城汴梁(如今的河南開封),直接導致北宋滅亡。宋徽宗趙佶和宋欽宗趙桓父子倆被俘虜到金國,康王趙構在南京應天府(如今的河南商丘)稱帝,史稱南宋。

宋高宗趙構建立南宋政權後,定都臨安(如今的浙江杭州),其領土範圍只是局限於東南一隅。由於疆域面積狹小,所需要的官員數量有限,所以每年透過科舉考試選拔的人員也是少之又少。

靖康之恥

面對這種殘酷的現實,以及科舉考試的競爭壓力,宋慈心裏並沒有把握能夠金榜題名。

即便如此,宋慈自然也不能坐以待斃。為了自己的仕途,他必須要想其它方法。

總體來看,他的人生規劃大致分為以下三個步驟:

第一步規劃:進入太學,考入上舍做官

太學是南宋時期的最高學府,裏面的學生分為上舍、內舍和外舍三個等級。若是學生的考試成績達到了上舍,就不需要參加科舉考試了,直接由朝廷授予官職。

這種走入官場的方式,比起復雜繁瑣的科舉考試,可謂是簡單得多。

但是,進入太學還要滿足一個條件,那就是必須是八品以下官員的子弟,或者是從平民中選拔的優秀子弟。

慶幸的是,宋慈的父親宋鞏當時擔任廣州節度推官,是一個專門掌管刑獄的小官。正因為如此,他滿足了進入太學的條件,可以直接進去讀書。

太學

在太學讀書期間,宋慈深得老師真德秀的賞識,並結識了一起讀書的同學劉克莊。

真德秀是繼朱熹之後的新一代理學大師,他在太學培養出來的弟子,後來有很多人都做了高官。

在真德秀的悉心教育之下,宋慈的學問有了很大的長進。

有一次,真德秀看到宋慈寫的一篇文章,對此大加贊賞,不禁發出感慨說:「這是從心靈深處寫出來的好文章啊!」

可是,僅僅寫出好文章還遠遠不夠,宋慈的計劃是從太學的考試中考到上舍,然後進入官場。

出乎意料的是,在太學的將近十年時間裏,考試的次數不計其數,卻始終考不到上舍。

由此可見,宋慈的第一步人生規劃徹底失敗了。

第二步規劃:返回家鄉,參加科舉考試

眼看著自己就要到了而立之年,宋慈重新做了一個決定:放棄太學考試,返鄉參加科舉考試。

沒有想到,宋慈雖然在太學的考試中屢考不中,但在科舉考試中卻一路綠燈。僅僅用了兩年的光景,他先後透過了省試,以及由皇帝親自面試的殿試。

宋寧宗嘉定十年(公元1217年),宋慈考上了乙科進士,南宋朝廷任命他前往浙江鄞縣(今浙江省寧波市)擔任縣尉。

兜兜轉轉了一大圈,宋慈還是透過科舉考試走上了官場。

不巧的是,此時的宋鞏已經71高齡歲了,而且身患重病,臥床不起。深受理學思想影響的宋慈果斷放棄了縣尉的官職,回家照顧病重的父親。

公元1219年,宋鞏病逝。

根據宋朝的律法【宋刑統】中的「丁憂守制」制度,其中規定:

「父母去世,子女按禮須持喪三年,期間不得行婚嫁之事,不予吉慶之典,任官者必須離職。」

直到宋理宗寶慶二年(公元1126年),宋慈才丁憂結束。朝廷委派他出任江西省信豐縣主簿,正式開啟了仕途之路,這一年他已經41歲。

第三步規劃:效仿蘇東坡,自學中醫

宋慈耗費了那麽多的時間和精力,終於走上了夢寐以求的官場之路,但他卻沒有一直走下去,而是選擇了學習醫術。

在宋朝那個時代,儒生們普遍認為,只有醫學才符合儒家「仁愛」的價值觀念,甚至很多人以「不懂醫為恥」!

正是在這種大背景的影響下,逐漸在社會上形成了一種「尚醫」的思潮。

我們眾所皆知的蘇軾,他不僅是宋朝有名的大才子,更是一位治病救人的醫者。

蘇軾因反對王安石變法,而被政敵以【湖州謝上表】中的文字為由,進行彈劾,慘遭入獄,這就是歷史上著名的「烏台詩案」。

蘇軾在獄中受盡折磨,好在宋朝一直以來就有「不殺士大夫」的慣例,才得以讓他逃過一死。但是,死罪可免,活罪難逃,他被貶到了偏遠的黃州充任團練副使。

蘇軾帶著一家老小來到黃州後不久,就遇到了一場瘟疫,死了很多人。盡管自己的生活窮困潦倒,他仍然沒有忘記一個醫者的本分,堅持治病救人。

透過打聽,蘇軾得知同鄉的巢谷手裏有治療瘟疫的秘方。在他的再三央求下,終於向巢谷求來了藥方。

拿到藥方的蘇軾馬上返回黃州,立刻按照配方抓藥,從而挽救了許多百姓的性命。

有了蘇軾作為榜樣,宋慈在當時的大背景下想到學醫,也就不足為奇了。畢竟,若是在官場上混不下去,還可以靠著行醫來養家糊口。

正是當初產生了學醫的念頭,才成就了宋慈成為著名的醫學大家,並開創一門新的法醫學科,直至成為世界上公認的「法醫學鼻祖」!

蘇軾

宋朝選官制度不完善,導致冤案頻發

按照劉克莊筆下【宋經略墓誌銘】中的記載,雖然宋慈在41歲才真正步入仕途,而他編寫【洗冤集錄】這本書,卻是從55歲之後開始的。

從公元1217年考中乙科進士,到公元1226年出任江西省信豐縣主簿,中間的八年多時間裏,宋鞏因病重和去世,導致宋慈的仕途發展延誤了八年多。

對於宋慈來說,八年多的大好時光就這麽浪費了,確實是一個很大的損失。

然而,凡是都具有兩面性,正是這賦閑在家八年多的時間,也讓宋慈學到了許多東西,讓他學會了如何在官場上成為一代良吏。

由於南宋王朝科舉考試的競爭激烈,學子們想要透過這條途徑走上仕途,只能整日「宅」在家裏寒窗苦讀,爭取考出一個好成績。

然而,這種科舉考試選拔官員的制度,也存在了許多弊端。

當學子們金榜題名之後,拿著朝廷頒發的委任狀來到地方做官,他們卻沒有一點做官的準備,更沒有一點實踐經驗。因此,他們在衙門面對各種各樣復雜情況的時候,尤其是審理刑事方面的案件,往往是不知所措。

一般情況下,審理刑事案件,首先就必須要尋找證據。

但是,透過科舉考試選拔出來的官員,由於沒有任何經驗,不知道從哪裏入手尋找證據,這種現象在宋朝時期的府衙中普遍存在。

在宋代時期,逐漸形成了以「仁愛」為核心的法律體系,在具體執行過程中遵循著「恤刑」斷案。

也就是說,即使犯罪嫌疑人已經招供了,官吏也必須要找出證據,來驗證犯罪嫌疑人的招供是否屬實。若是還沒有找到證據,就草草結案,官吏還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然而,在宋朝的這種體制之下,反而產生了另外一個不好的現象,那就是刑訊逼供,稱為「笞掠」。

根據史料【宋史·刑法誌】一書中的記載:

「宋理宗起自民間,具知刑獄之弊。初即位,即詔天下恤刑,又親制【審刑銘】以警有位。」

對於新上任的官吏來說,他們沒有辦案經驗,一旦遇到比較棘手的案子,就會采取「笞掠」的方式,迫使犯罪嫌疑人「屈打成招」,本來無罪也變成了有罪。

這樣一來,難免會造成一些冤案的發生。

宋慈為何要寫【洗冤集錄】?

宋慈返回老家照顧病重父親宋鞏的兩年時間裏,跟父親學到了不少刑獄方面的知識,為日後他成為大宋提刑官打下了基礎。

宋鞏曾經擔任過廣州節度推官,主要負責掌管刑獄,在斷案上面還是有一套的。眼看著兒子已經考中進士,他索性將自己多年以來的刑獄經驗,毫無保留的傳授給兒子。

由於宋朝的律法條文比較繁瑣,就連在官場上摸爬滾打多年的宋鞏都摸不準,更何況是新上任的官員呢!

有一次,宋鞏給宋慈講解「保辜」的刑律規定,這是宋朝刑法中的一種保護受害者的制度。

「保辜」在宋代刑律中,具體是這樣規定的:

凡打人致傷,官府視情節立下期限,責令被告為傷者治療。如果傷者在期限內因傷致死,以死罪論。不死,以傷人論。

為了讓兒子更好的理解,宋鞏還專門列出一個「馬宗元救父」的案例。

【折獄龜鑒】

根據南宋法學家鄭克在【折獄龜鑒】一書中的記載,馬宗元的父親馬麟將別人打傷,不巧的是,就在保辜時限到達的那一天,傷者因傷勢過重死亡。

因此,馬麟則以殺人罪被判處了死刑。

正當大家都以為馬麟要被斬首的時候,馬宗元則鉆了刑律的空子,決心要為父親翻案。

事實上,傷者死亡的時間已經超出了保辜時間。馬宗元以此為依據,最終保住了父親的性命,改判為傷人罪。

聽完這個案例,宋慈百感交集,記憶深刻,並在後來寫進了【洗冤集錄】之中,以供後人參考。

宋慈之所以能夠創立法醫學,也是歷朝歷代的法醫工作者經過探索和積累的成果,而且這種法醫制度從周朝就已經出現了。

根據【禮記】中的記載:

「孟秋之月,命理,瞻傷,察創,視折,審斷,決獄訟。」

也就是說,早在周朝時期,人們就開始透過「瞻、察、視、審」等方式,來決定最終的判罰結果。

在宋鞏之前,宋代就已經出現了多部法醫學著作,例如【內恕錄】和【折獄龜鑒】。宋鞏的日常斷案工作,很多都是參照這些書籍,不斷豐富和總結自己的刑獄知識。

後來,宋鞏將一本【內恕錄】送給兒子,宋慈則以這本書作為指導,寫下了【洗冤集錄】。

宋寧宗嘉定十二年(公元1219年),宋鞏帶病將自己的畢生所學全部傳給了兒子,便去世了。

在長達八年多的「丁憂守制」期間,宋慈對於父親生前的教誨,不斷加以研究。直到公元1226年,前往江西省信豐縣擔任主薄一職,開啟了在官場上打拼的新生活。

宋慈

宋慈雖然身為一個小小的主簿,主管衙門裏的文書資料,但實際從事的工作卻是他最熟悉的法醫學。

在當時,所屬轄區範圍內若是發生了刑事案件,縣令就會第一時間派出縣尉去勘察現場,稱之為「監當官」。

但是,若是縣尉沒有時間前去,那麽主簿就是第二人選。

宋慈雖然也是新上任的主簿,但已經取得父親的真傳,偵破案件對他來說,並不是什麽難事。

宋代時期的「監當官」來到案發現場,並不會親自檢驗受害者的屍體,因為這是一種大不敬的行為。

在當時的那個年代,人們普遍認為,直接用手接觸受害者的屍體進行檢驗,是一件非常忌諱的事情。

因此,衙門派出去勘察現場的「監當官」,只是站在好幾米之外遠遠的看著,真正負責檢驗受害者屍體的是仵作。

仵作一詞中的「仵」,本身就是「悖逆」的意思,是指悖逆社會常俗。而且,仵作這個職業在古代社會中屬於最底層的行業,也稱為「賤役」。

當仵作對受害者的屍體進行檢驗的時候,若是發現有非常明顯的致命傷痕,就會匯報給「監當官」,然後「監當官」走上前檢視核實。

除此之外,仵作會將檢查到的受害者屍體全部有傷痕的位置,逐一匯報給「監當官」。而且,還會將傷痕的顏色、尺寸,以及推斷由什麽兇器造成的,一一記錄下來。

直到這個時候,仵作檢驗屍體的工作才算正式結束。然後,「監當官」拿出官印蓋在驗屍報告上面。

這就是宋朝時期的官府檢驗受害者屍體的一套完整流程。

其實,宋朝這一套看似非常規範的檢驗屍體流程,卻衍生出了一個不好的現象,那就是造假。

宋慈

宋慈發現,一旦那些「監當官」和仵作相互串通一氣,故意制造一些假的驗屍報告,那麽就會嚴重影響破案行程,甚至還會導致冤案、錯案的發生。

面對這種情況,宋慈想要解決這個流程上的弊端。

他認為,首先應該從府衙官員或者「監當官」身上入手,若是他們學會了法醫學,那麽仵作在檢驗屍體的時候,就不敢造假了。

只有這樣,才有可能避免更多的冤案發生。

更重要的是,宋朝朝廷在選拔官員的問題上,本身就存在了許多問題,官員們根本就沒有刑獄斷案方面的知識儲備。

因此,宋慈決定撰寫一本書,將自己親身經歷過的案情,以及法醫學知識和斷案技巧全部寫入進去,以此來幫助那些官員們。

【洗冤集錄】

而這,就是宋慈撰寫【洗冤集錄】的初衷。

【洗冤集錄】裏面記載了豐富的法醫學知識,不僅有人體解剖、檢驗屍體、勘察現場、鑒定死傷原因,還有自殺或者謀殺的各種現象、各種毒物和急救、解毒的方法等內容。

同時,宋慈所著的【洗冤集錄】一書,也是世界上現存的第一部比較專業系統的法醫學專著,比歐洲出現的法醫學著作還要早350多年。

宋慈,這位南宋史上的宋提刑,真乃當之無愧的「法醫學鼻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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