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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之心】:作為歐洲總體歷史行程核心的神聖羅馬帝國

2024-04-13歷史
神聖羅馬帝國屹立於歐洲中心,其領土覆蓋今天德國、奧地利等十幾個國家的全部或部份地區。可以說,神聖羅馬帝國的歷史,就是歐洲中世紀史和近代史的主線。然而,啟蒙思想家伏爾泰打趣它既不神聖,也不羅馬,更非帝國。那麽,我們應該如何理解神聖羅馬帝國?
原文作者 | 彼得·韋遜
【歐洲之心:神聖羅馬帝國,800—1806】,彼得·韋遜 著,王順君 譯,中信出版集團2024年1月版
神聖羅馬帝國的歷史
是歐洲總體歷史行程的核心
神聖羅馬帝國的歷史是歐洲史的核心。了解這段歷史,有助於把握歐洲大部份地區從中世紀初期至19世紀的發展走向。它所揭示的許多重要層面,是我們熟悉的那種從民族國家角度講述的歐洲史所忽視的。
神聖羅馬帝國的歷史跨越千年,存續時間是羅馬帝國的兩倍,歐洲大陸的許多地區都在它的疆域範圍內。除了今日的德國外,神聖羅馬帝國的疆域還包括以下10個現代國家的全部或部份:奧地利、比利時、捷克、丹麥、法國、意大利、盧森堡、荷蘭、波蘭和瑞士。其他的一些國家也與神聖羅馬帝國有緊密聯系,比如匈牙利、西班牙和瑞典;人們常常忘記,英格蘭也出過一位德意誌國王(康沃爾的理查,1257—1272年在位)。
更重要的,歐洲東部與西部、南部與北部的張力,都集中於神聖羅馬帝國的核心地帶——萊因河、易北河、奧得河以及阿爾卑斯山脈所環繞的區域。這些張力反映在帝國疆界的不斷變化中,也反映在帝國內部領地的細碎劃分上。簡而言之,神聖羅馬帝國的歷史,並不僅僅是眾多民族國家歷史中的一種,而是歐洲總體歷史行程的核心。
然而,人們通常並不這麽看待神聖羅馬帝國的歷史。在醞釀1787年美國憲法的大陸會議上,未來的美國總統占士·麥迪遜以從前和當時的歐洲國家為例,主張有必要建立一個強大的聯邦制國家。談及當時仍是歐洲最大國家的神聖羅馬帝國時,麥迪遜表示,它不過是「沒有神經的軀體,無力管轄自己的成員;無力抵禦外部危險;其腹地充斥著動亂」。帝國的歷史,只是一部「強者無法無天,弱者受盡淩辱……愚蠢、混亂及苦難」的大合集。
電影【羅馬大帝】(2003)劇照。
持有麥迪遜這種觀點者還有不少。17世紀哲學家山緲·馮·普芬道夫(Samuel von Pufendorf)形容帝國是「畸變的怪物」,因為他感到帝國從一個「常規」君主國退化成了「非常規的政治體」。一個世紀之後,伏爾泰打趣它既不神聖,也不羅馬,更非帝國。1806年8月6日,法蘭斯二世(Francis II)為防止拿破侖·波拿巴篡奪而解散帝國,此舉令消極評價更為根深蒂固。然而,這最後一幕告訴我們,帝國在曲終人散之時仍有一些價值,奧地利人還竭盡全力阻止法國人攫取帝國皇權。後世的人在撰寫自己民族的歷史時往往利用帝國,作者根據自己立場,給予它正面或負面評價。20世紀末以來,這種趨勢越發明顯,一些作者宣稱帝國是第一個德意誌的民族國家,甚至有人說它是歐洲一體化的樣版。
帝國滅亡的時候,現代民族主義正興起為普遍現象,西方史學研究方法也得到確立,利奧波德·馮·蘭克(Leopold von Ranke)等在公立大學裏任職的專業人士將這種研究方法制度化。他們以記錄自己民族的故事為使命,圍繞政治權力的集中或人民脫離外族統治的過程構建線性敘述。在一個每個民族都理當有自己的國家的世界中,神聖羅馬帝國沒有容身之地。它的歷史被簡化為中世紀德意誌史,在許多方面,帝國最大的身後影響在於對其結構的批評開創了現代史學。
蘭克在19世紀50年代建立了其史學的基本框架,經過海因裏希·馮·特賴奇克(Heinrich von Treitschke)等人的推廣,蘭克史學在20世紀廣為人知。法蘭克人的國王查理在公元800年聖誕節當日被加冕為第一位神聖羅馬帝國皇帝,在這類歷史敘事中,他的名字是德意誌式的「卡爾大帝」(Karl der Grosse),而非法語圈的通稱「查理曼」(Charlemagne)。他的王國在843年被劃分為三個,據說這就是法國、意大利和德國的起源,而在那之後的神聖羅馬帝國的歷史,便是不斷試圖建立德意誌民族的有效統治,又不斷失敗的歷史。按照後世才有的「德意誌利益」的標準,各個君主或受稱贊,或受譴責。
據說,太多的君主不去鞏固在德意誌的皇帝頭銜以建立強大的中央集權君主國,反倒去追求重建羅馬帝國這一毫無意義的夢想。為了取得支持,他們將中央權力下放給實際上已割據自立的大諸侯。歷經數世紀的英勇鬥爭和光榮失敗,此嘗試終於敗於1250年左右德意誌文化(Kultur)和以教宗為代表的奸詐的意大利文明之間的宏大沖突。此時,「德意誌」被無能的皇帝和自私的諸侯割裂,陷入疲弱。在許多人,尤其是新教徒作者看來,奧地利的哈布斯堡家族錯失了良機,該家族在1438年後幾乎永久壟斷了皇帝頭銜,卻又去追求普世帝國,而不是追求建立強大的德意誌民族國家。只有在帝國東北部邊緣崛起的普魯士霍亨索倫家族知道如何謹慎使用資源,準備履行將德意誌統一為強大中央集權國家的「德意誌使命」。裁剪掉這個故事過度的民族主義內容後,它仍是德國歷史著作和史觀的「通奏低音」(basso continuo),主要是因為它似乎能厘清一團混亂的過往。
神聖羅馬帝國在學術界
相對而言不受重視
人們說,是神聖羅馬帝國使德意誌成為「遲到的民族」的,在普魯士主導的統一最終在1871年使其成為政治整體之前,德意誌在18世紀只獲得了「成為文化民族」這樣的「安慰獎」。許多觀察家認為,這帶來了致命的後果,使德國發展走上了異常的「特殊道路」(Sonderweg),導致它遠離西方文明和自由民主,通向威權主義和大屠殺。直到兩次世界大戰使得早先對軍事化民族國家的贊譽聲名狼藉之後,神聖羅馬帝國才獲得了比較積極的歷史評價。
在繼續討論之前,有必要先對「帝國」一詞加以說明。這個帝國沒有固定的名稱,但即使長期處於國王而非皇帝的統治之下,也始終被稱為帝國。從13世紀起,拉丁詞imperium(帝國)逐漸被德語詞Reich(帝國)取代。Reich作為形容詞時,意思是「豐富的」,而作為名詞,則「帝國」和「王國」兩個意思都有,分別見於kaiserreich(帝國)和Königreich(王國)兩個詞中。雖說定義帝國沒有一個普遍的標準,但大多數情況下需要三個要素。面積是最不重要的指標。加拿大占地近1 000萬平方千米,比古代波斯帝國或亞歷山大大帝的帝國都大400萬平方千米,但鮮有人會認為它是一個帝國。皇帝及其臣民都沒有社會科學家那種對量化的癡迷。相反,更有意義的定義帝國的特征是它絕對拒絕定義其地理範圍或許可權邊界。
電影【迷蹤:第九鷹團】(2011)劇照。
存續時間是第二要素,判斷一個帝國是否具有「世界歷史重要性」,有人會看它是否跨過了「奧古斯都門檻」——該術語來自奧古斯都皇帝將羅馬共和國轉變為穩定的帝國。該標準讓人註意到為何某些帝國在其創始人去世後仍繼續存在,盡管如此,也有許多在創始人去世後就消亡的帝國留下了重要的政治遺產,例如亞歷山大和拿破侖的帝國。
霸權是第三個要素,或許也是意識形態色彩最重的要素,一些有影響力的評論將帝國的霸權簡化為一小股人對其他人的統治。於是,帝國歷史便成為征服或抵抗征服的故事,究竟是征服還是抵抗征服,則取決於從誰的角度寫。帝國帶來壓迫和剝削,而抵抗往往等同於民族自決與民主。在某些情況下,這種方法可以說得通。但是,它常常無法解釋帝國是如何擴張和維持的,特別是這些行程一定程度上是透過和平手段實作的時候。它還傾向於將帝國想象為有相當穩定的「核心」人民或領土,統治著眾多的邊緣地區。用一個常見的隱喻形容,帝國的統治是個「無邊之輪」,邊緣地區與輪轂相連,但彼此並無聯系。這樣一來,帝國中心就可以透過「分而治之」來進行統治,將各個邊緣地區的人口分隔開來,以防止他們聯合起來對付人口較少的統治中心。
這樣的系統很大程度上依賴於當地精英,他們相當於將該地區與輪轂連線起來的輻條。因此,中心對邊緣的統治未必明顯具有壓迫性,因為可以利用中間人,而這些中間人也會將帝國統治的一些好處帶給邊緣地區的人口。但是,帝國統治與許多地方交易捆綁在一起,因而很難呼叫大量資源用於共同目的,因為統治中心必須與每一地的中間人分別談判。中心—邊緣模式有助於解釋人數相對少的一群人如何管理幅員遼闊的土地,但大多數國家在擴張和鞏固的過程中都會使用中間人,所以中間人制度並不一定是「帝國」獨有的。
電影【羅馬大帝】(2003)劇照。
神聖羅馬帝國在學術界相對而言不受重視,一個主要原因是其歷史過於復雜。這個帝國缺少可以用來塑造一般民族歷史的要素:一個穩定的中心地帶、一座都城、權力集中的政治機構,以及可能是最根本的要素——一個單一的「民族」。它幅員遼闊,也存續了很長時間。如果按照常規的編年方法來寫它的歷史,要麽篇幅會長到無法控制,要麽有可能把帝國歷史錯誤表現為線性發展的過程,將其簡化為高層的政治史。
我們有必要研究一下帝國是如何證明自己的合法性的,以及相對於外來者它是如何定義自己的。此為第一部份內容,該部份首先討論神聖羅馬帝國的基礎—西方基督教的世俗力量。從歷史上看,歐洲的發展通常被描述為包括三個層次的組織:普遍層次上的超越性理念,能提供團結精神和共同紐帶(例如基督教、羅馬法);具體地方層次上的日常行為(獲取資源、執法等);以及中間層次上的主權國家。而在神聖羅馬帝國存續的大部份時間裏,只用前兩個層次的組織就可以描述它。13世紀以降第三個層次組織的出現是帝國最終消亡的主要原因。但是歷史學家一度設想的歷史演變行程的頂點——由互相競爭的民族國家組成的歐洲——如今看來已不再是政治發展的終點,這讓人們對神聖羅馬帝國重新產生了興趣,還有人拿它和歐洲聯盟比較。
將帝國歸為聯邦是固化了
一種狹隘的二元論觀點
在蘭克看來,帝國的歷史是建立民族國家失敗的歷史。觀察家們大多遵循他的觀點,認為中央權威的「衰落」與半獨立諸侯的坐大相輔相成。該論點的基礎是一個半世紀的民族和地區史,包括比利時或捷克共和國等現代國家,以及現代德國和意大利的某些地區(如巴伐利亞和托斯卡納)各自的故事。此類故事的說服力在於,它們都圍繞政治權威集中化的發展構建,只討論特定領土上的相關身份認同。所得出的總體結論往往是,帝國是某種類別的聯邦制,要麽在查理曼於814年去世後馬上轉變為聯邦制,要麽最遲在1648年【威斯特伐利亞和約】簽署時轉為聯邦制。這兩個日期相隔很遠,可見確信帝國具有聯邦制結構的說法大有問題。盡管如此,這是一個很有吸重力的想法,不僅因為帝國的一些居民也聲稱帝國是一個聯邦,而且因為該定義至少能把帝國塞進公認的政體分類之中。正是這個方面引起了麥迪遜的註意,他的結論是帝國是「一個虛弱而不穩定的聯合體」,這麽說是為了鼓勵他的美國同胞同意建立更強大的聯邦政府。
聯邦制不同於單一制,聯邦制國家有兩級或兩級以上的政府,而不是只有一個中央政府。此外,聯邦制國家還將透過共有機構的共同統治與各組成地區的區域自治這兩個元素結合起來。在15世紀末和16世紀初塑造帝國近代憲制的「帝國改革」之後,上述元素顯然已在帝國中出現。然而,聯邦制的概念需要謹慎處置,因為它造成的混亂往往比澄清的問題要多。
電影【迷蹤:第九鷹團】(2011)劇照。
將帝國歸為聯邦,實際上是固化了一種狹隘的二元論觀點,該觀點只從皇帝和諸侯間張力的角度來看待帝國的發展,認為諸侯在1806年終於取得勝利,建立了完全意義上的主權王國和公國。更糟糕的是,「聯邦」這個詞總是脫離不了它在現代政治中的用法,比如聯邦制的德意誌和奧地利,以及瑞士等其他當代國家,包括美利堅合眾國。在這些國家裏,各個組成部份在往來時是對等的,而且同為政治聯合體的一部份。各部份間的差異是二元的:它們的勢力,既取決於有多少重要權力需要透過共同的中央機構來分享,又取決於有多少重要權力下放到地方,成為「各州權利」。
最後,現代聯邦制國家對其公民一視同仁。每位公民都可平等參與所在邦和聯合體的事務。所有公民都直接受到同一部聯邦法律的約束,只是對於生活的某些方面,各州有自己的規定。這些形式的平等對神聖羅馬帝國而言是完全陌生的,帝國始終有一個占統治地位的政治核心(盡管不是沒有變化),並始終透過與社會法律地位聯系在一起的復雜等級制度來統治其人口。
帝國透過一長串等級不同的領主
來實行治理
治理帝國,需要在帝國政治精英中培養共識,以確保他們至少最低程度地遵守定好的政策,讓皇帝不必強迫他們合作,也不必直接統治大部份人口。共識未必等於和諧與穩定,但它的確實作了一種「樸素」的帝國統治,皇帝和精英無須徹底改變他們所治理的社會,就可繼續執行政策。這束縛了皇帝的手腳。皇帝需要透過一些公開行動來維護帝國統治的合法性,比如懲罰顯然做了壞事的人;但同時,皇帝必須避免個人層面上的失敗,免得權力光環消散,被人認為失去了上帝的恩寵。
帝國治理的一個關鍵特征,是制度發展的驅動力來自建立和維持共識的需求,而非中央直接統治邊緣區域和地方的意圖。10世紀,奧托王朝的國王們依靠一個由世俗精英和教會精英組成的相對扁平化的等級結構來治理國家。在1024年後接續奧托王朝統治的舒利安家族統治風格比較威嚴,但並沒有改變既定的模式。與此同時,更大範圍內的社會經濟變化支撐起了一個更龐大、更復雜的領主等級制度,單個領地的平均面積縮小了,領地總數增加了。
1138年後統治的斯陶芬家族由此正式確立了領主等級制度,創立了一個更明確的諸侯精英階層,其內部有使用不同頭銜的不同層級,但整體在皇帝直轄之下團結一致。這樣一來,較低階的領主和臣民就處於「非直轄」的位置,也就是說,他們與皇帝和帝國之間至少隔了一個權力等級。這一等級制度在1200年左右逐漸形成,鞏固了帝國內部互補的職責分工。皇帝繼續處理和帝國使命有關的事務,並得到直接管轄的諸侯精英的協助,後者在自己的領地內則承擔維持和平、解決沖突和征調資源等諸多職責。由於需要劃定責任範圍,轄地變得更「領地化」。1250年左右斯陶芬家族的覆滅是個人層面上的失敗,而非政治結構的失敗,因為帝國的治理模式沿同樣的方向發展,直到14世紀。
下一個轉折發生在盧森堡家族諸王統治時期(1347—1437),他們將重點從帝國特權轉向世襲王朝財產,以世襲王朝財產為帝國統治的物質基礎。1438年以後哈布斯堡家族完善了這個創新的辦法,該家族不僅在帝國內積累了最大的世襲領土,還在神聖羅馬帝國之外建立了最初包括西班牙和新世界的王朝帝國。向哈布斯堡王朝統治的過渡是在內外都有新挑戰的情況下完成的,這激發了在1480—1520年深化的帝國改革。改革透過新的官方機構來引導形成共識的既有模式,鞏固了帝國組織與諸侯領地和城市領地之間的責任互補分配。
帝國透過一長串等級不同的領主來實行治理,這似乎讓帝國脫離了其子民。當然,對帝國歷史的籠統敘述大多是這麽說的:帝國的高級政治遠離日常生活。遺憾的是,這導致人們普遍認為帝國是個與臣民不相幹的存在,社會經濟史學家們更是大多沿襲政治史學家們的觀點,基於後世才出現的國界劃分來追蹤人口規模、經濟產出等發展指標。
電影【羅馬大帝】(2003)劇照。
帝國為什麽一直到18世紀末
都還有活力
帝國培養了根深蒂固的保守自由理念,這種自由是地方的、具體的,由集體組織和相關共同體的成員共同享有。這是地方性的具體自由(liberties),而不是所有居民平等共享的抽象自由(Liberty)。本書在此為備受爭議的「德國保守主義的起源」提供了另一種解釋,但並不主張其延續到了19世紀中葉以後。19世紀和20世紀初的德國威權主義,通常被歸因於1806年帝國滅亡之前所謂二元政治的發展。人們認為,只有「人民」會去追求人人平等意義上的自由,他們受到「諸侯」的壓迫,在1524—1526年血腥的農民戰爭中奮起反抗。同時,諸侯盜用了自由的理念,來合法化自己作為自治統治者的特權地位。據說,「德意誌自由」的範圍因此被縮小至諸侯抵禦潛在的帝國「暴政」並捍衛自治的行動。同時,作為帝國內「真正的」政府,諸侯據稱引入了法治,保護其臣民的財產權,但不願給臣民任何有意義的政治代表權。於是,自由與官僚國家聯系在一起,而後又與19世紀後期被創造出來的民族國家政府聯系在一起。
這樣的說法從未解釋為何中歐人一直很難接受19世紀的自由主義。他們或被實施高壓政策的警察國家恐嚇而不敢接受,或為對諸侯善心的幼稚輕信和骨子裏的奴性所愚弄。然而自由主義者發現,平頭百姓往往不想要他們主張的那種自由,因為大家都一樣平等與他們所珍視的集體權利是有沖突的,而集體權利似乎為防止資本主義市場經濟剝削提供了極佳的保障。後來出現的種種問題,多少源於19世紀40年代後迅速的工業化和城市化行程剝奪了這些集體權利。不過,這些問題不在本書的討論範圍之內。
人們對集體身份和權利的依賴有助於解釋帝國為何能在內部充滿張力、人們的機會很不均等的情況下存續下去。然而,帝國並非田園牧歌般和諧的舊世界烏托邦,也不是歐盟的現成藍圖。
帝國為什麽一直到18世紀末都還有活力。我們需要註意的是,改變帝國的一個重要因素,是從強調親自現身與口頭溝通的文化,到基於書面溝通的文化的長期轉變。這種過渡在歐洲各地都有,也是向現代轉型的普遍標誌之一。然而,這在帝國中產生了特殊的結果,因為它非常依賴取得共識,以及依照地位等級劃分權力、權利和責任。
在帝國整個存續期間,口頭交流和書面文化都是共存的,因此上述轉變只是程度的變化,而不是本質的變化。基督教是聖書宗教,而教會和世俗當局都有書面的規條,也采用書面交流的方式。然而,訊息通常只在由適當級別的人員親自傳達的時候,才具有完整的意義。中世紀早期的神學理論認為,上帝的意圖是顯明的,個人的行為只是在體現神的旨意。如果要達成有約束力的協定,通常需要各方面對面協商,但把決議透過書面形式寫下來有助於敲定決議,避免潛在歧義和誤解。
類似於當今日新月異的媒體革命,當事人發覺書面交流這種新形式令人不安,但也有好處。11世紀和12世紀發展出來的一些輔助技術,例如使用印章以及采用特殊的稱呼和書寫風格,是想讓收件人相信,這些技術能賦予文本永恒的權威性,表明信件是作者意圖的真實表達。14世紀中葉,人們開始使用現代紙張而非羊皮紙,書面文化因此傳播得更廣,而一個多世紀後鉛活字印刷術的發明,則讓文本體量更大、用途更廣。
電影【迷蹤:第九鷹團】(2011)劇照。
遺憾的是,書寫也讓差異更顯著,教廷在12世紀便發現了這個問題,當時它因發表的聲明自相矛盾而受到批評。書面記錄也能體現知識的傳播過程,從而使當局很難聲稱自己對錯誤做法一無所知。神學家和政治理論家做出了回應,他們提出,溝通是分等級的。上帝的意圖直接體現於人類行為,這種看法有將上帝視為其造物的仆人的嫌疑。因此,出現下面這樣的觀點是合乎邏輯的:上帝是隱秘的,他的作為非凡夫俗子所能理解。為了將自己提升至臣民之上,世俗當局聲稱唯有自己能夠理解「國家奧秘」,平頭百姓是不能明白的。掌權者針對不同的受眾,采用不同的措辭和意象。溝通不再只是為了傳達資訊,而是還要向臣民顯示當權者淩駕於他們之上。
歐洲其他國家用描述「國家奧秘」的高妙語言來促進權力集中,但這並不適用於帝國,帝國的治理更多是基於共識而非命令,高級政治仍然有賴於面對面的交流。盡管諸侯在16世紀采取了顯得更高高在上的統治風格,但他們仍然受制於一個共同的框架,他們的言行所面對的受眾是他們不能控制的。
帝國書記官署通常處於采用書面文化的前沿,但它用文字記錄和確立的是有權參政者的地位與特權。帝國內各個領地上發生的事大體類似,這些地方的特許狀和其他法律檔中記載了共同體權利和集體權利。帝國機構越來越多地參與調解因解釋這些權利而起的糾紛。該系統保留了一定的靈活性,而當時的人越發認識到其中的矛盾之處,因為調解往往依靠妥協和模糊處理,難免與一些正式規章相悖。
18世紀末,隨著奧地利和普魯士崛起為歐洲大國,最高政治層面上地位和實力之間的鴻溝日益明顯。盡管拒絕放棄受尊崇的習俗讓帝國獲得了一定的凝聚力,但這也使帝國居民無法去設想任何替代結構。改革僅限於對現有安排小修小補,無法應對法國大革命戰爭的狂風驟雨,最終,法蘭斯二世不得不在1806年解散帝國。
本文選自【歐洲之心:神聖羅馬帝國,800—1806】,較原文有刪節修改。文中小標題為摘編者所加,已獲出版社授權。作者:彼得·韋遜;摘編:何也;編輯:張進;導語校對:趙琳。未經新京報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歡迎轉發至朋友圈。文末含【新京報·書評周刊】2023合訂本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