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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政使和巡撫到底誰相當於省長?很多人會弄錯,其實並不簡單!

2024-01-26歷史

巡撫和布政使這兩個官職,基本上都是在明朝時期出現的,等到清朝時期形成了客製。

清朝時期一般是每省一個布政使,江蘇比較特殊兩個布政使,分別是江寧布政使和蘇州布政使。清朝的布政使管理主要是行政事務和錢糧賦稅,具體點來說主要是五點:

第一,承宣政令。這個很簡單,就是朝廷上面下來的政策,需要地方執行,布政使負責指導並且監督下面去執行,相當於省發改委主任。

第二,管理屬官。很多人都覺得像知府或者知縣都不歸布政使管,而是歸巡撫管,實際上不是這樣的,對於知府或者知縣等人的人事出缺這些歸巡撫或者總督管,但是平時的績效考核或者俸祿發放都歸布政使管。布政使考核下面官吏的成績,報給總督或者巡撫,最後上報吏部。相當於省組織部長和財政廳長。

第三,掌全省財賦。這個基本上就是布政使的主要任務,就是管理錢糧賦稅。具體就是收繳地方的賦稅,並且需要布政使派人運送到京師。當然布政使也不止是征收賦稅,還要統計全省的戶籍、稅役、民數、田數等,需要上報戶部。平時省裏需要動工大工程,巡撫會安排布政使來籌集資金和糧食,這也是布政使份內的工作,所以布政使是巡撫的屬官,電視劇經常出現巡撫交代布政使工作,主要就是讓布政使籌錢、籌糧食。相當於財政廳長、民政廳長、國土廳長等職務。

第四,三年賓興,提調考試事。地方科舉考試需要布政使上報禮部。相當於一部份教育廳廳長的權力。

第五,凡諸政務,會督、撫議行。省內有一些重大事情,布政使可以同督撫坐在一起商量,相當於現在的省委常委的意思。

所以綜合來看,布政使可以算一個分管多方面的常務副省長,並且還是省委常委。

很多人認為布政使就相當於省長,其實這是不對的,因為布政使沒有司法和監察權,也就是說司法和監獄這些方面的事務,不歸布政使管。並且教育方面主要由提督學政負責,布政使只管提調考試事務,那麽布政使肯定不能算省長,因為現在的省長可是能管這些部門的。

清朝的司法和監獄、監察權,歸到了按察使手裏,按察使不止管理這些,還管理治安和案件的復審,相當於現在的公檢法總負責人,而且還有紀委的權力,監督屬下官員,甚至對於巡撫和總督,按察使都有權力監督,可以直接密奏皇帝。

清朝的布政使是從二品,布政使沒有加銜,按察使是正三品,也沒有加銜,布政使和按察使都有密奏的權力,他們也可以監督巡撫或者總督。布政使一般都是由按察使調任,而按察使都是由道員或者知府升任。

然後再說一下巡撫,巡撫在清朝是有名的封疆大吏,理論上是從二品,同布政使平級,但是為了讓巡撫可以節制綠營兵,節制提督,巡撫通常會加兵部侍郎銜或者副右都禦史銜,用來管理本省的文武官員。

巡撫掌握的權力很大,全省大大小小事務都可以過問,無論是行政還是司法,無論是監察還是收繳賦稅,並且清朝的巡撫可以節制提督,擁有軍事大權,遇到突發情況,可以直接指揮轄區綠營兵臨時作戰。同時巡撫也擁有人事權,對於道員以下官員,像知府、知州、知縣、同知等官員都有很高的生殺大權,基本上這些官員的升降去留,巡撫就可以說了算,只是程式上要上報吏部而已。即使對於布政使和按察使,雖然是皇帝任命,但是巡撫可以對布政使和按察使進行考核,很容易影響他們的升遷。

巡撫還有朝廷允許的「便宜行事權」,也就是皇帝賜給的「王命旗牌」,藍色牌子,上面有一個「令」字必要時可以先斬後奏,所以清朝的巡撫可以等同於現在的省委書記、省長、省軍區司令員等職務的總和。

很多人會說,清朝的巡撫權力這樣大,皇帝會放心嗎?這個其實皇帝也想到了,給予了布政使和按察使參奏巡撫的權力,同時巡撫上面還有總督,總督一般管理兩三個省,巡撫和總督相互掣肘,巡撫根本不敢造反。

再說除了綠營兵,地方還有八旗駐防將軍,掌握八旗兵,八旗駐防將軍是從一品,品級比巡撫高,地位比總督都高,遇到情況,八旗駐防將軍手下八旗兵馬可以迅速應對,巡撫打死也不敢亂動。

綜合來看,巡撫掌管的事情遠遠比現在的省長要多,比省委書記的權力實際上都要大一些,而布政使掌管的事務卻不能和現在的省長相比,所以布政使不能相當於現在的省長,充其量只能算常務副省長兼省委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