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突然對於這兩個字感興趣,是因為【莊子.齊物論】中的一段話:
可乎可,不可乎不可。道行之而成,物謂之而然。惡乎然?然於然。惡乎不然?不然於不然。物固有所然,物固有所可。無物不然,無物不可。故為是舉莛與楹,厲與西施,恢詭譎怪,道通為一。
在這裏,「然」與「可」對立並舉,顯然是一對有關系同時有本質區別的概念。
同時,在【道德經】中也有關於「可」和「然」的詞句。其中「可」大部份的時候就是「可以」的意思。但是也有一些句子中「可」用的是其本意:
至於「然」,【道德經】中則最重要的詞就是「自然」。所謂:
另外就是「 然哉」:
可得字義以前分析過。可組成的字包括河,苛,柯,坷,軻等,分表代表水流,小草,小樹枝,小土塊,車接軸。代表的要麽是物體的分支分流(河,柯,苛),要麽是導致分支分流的障礙(坷、軻)等。代表的是一種物理的變化。
然者,燃也。代表火的燃燒。燃燒就不是物理的變化,而是性質的變化,代表化合和淪陷的過程。自然,就是這種變化,是指這種變化的動力不是外來,而是物質自身本性之作用。
透過對比分析,那麽「可」和「然」兩個字的意義就更加清晰了,認識也就更加深刻。
偶有所得,分享給讀者。願有緣者得之。嗚呼!微斯人,吾誰與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