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肝癌是一種多基因遺傳性疾病。
對於肝癌是否是遺傳疾病,目前國內外的專家們基本達成一個共識:肝癌是一種多基因遺傳性疾病,它的發生是遺傳因素和環境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也就是說,遺傳因素是基礎,它決定了人體對腫瘤的易感性;環境因素是誘因,它促成了肝癌的發生。
流行病學統計表明,乙肝流行的地區往往也是肝癌的高發地區,患過乙肝的人確實比沒有患過乙肝的人患肝癌的機會要多,這種危險性高達10.7倍之多。
哪些人群是肝病高發人群?
一、 同一家族的人其遺傳特征相近,較易擁有相同的肝癌易感基因。 這導致同一家族的人對肝癌的易感性相近,特別是直系親屬。流行病學調査也發現,肝癌患者的直系親屬發生肝癌的機率要明顯高於一般人。乙肝的垂直傳播和水平傳播的特性導致乙肝病人的家族聚集,乙肝的母嬰傳播(即垂直傳播)導致乙肝病毒感染的母親在分娩時或分娩後將病毒傳給下一代。乙肝是體液傳播疾病,家族成員的密切接觸使得其乙肝的 發生率遠高於一般人。臨床上也經常發現乙肝相關肝癌的患者,其父母、兄弟姐妹和子女有多人是乙肝患者。而乙肝可導致肝癌在全世界是公認的,即「乙肝肝硬 化-肝癌」三部曲。乙肝的家族聚集一定程度上導致了肝癌的家族聚集。
二、同一家族的生活環境,飲食習慣相同。
研究發現飲水汙染,黃曲黴素、亞硝胺等毒性物質和肝癌的發生關系密切。肝癌的分布具有地域性,如肝痛在東北地區、東南沿海地區、廣西、雲南等地高發,這與當地的環境因素,飲食習慣有關。家族成員的聚集居住,以及相同的飲食習慣也在一定程度上促成了肝的家族聚集。
綜上所述,肝癌的發生是遺傳因素和外界條件共同作用的,多因素多階段的演變過程,具有遺傳傾向性但是我們不能混淆遺傳和傳染。肝癌不是傳染病,沒有直接的傳染性,而乙肝具有傳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