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生活中解決工作團隊內部矛盾、家庭內部矛盾時,偏註重於尋求共同利益,這時我們通常采取既團結又鬥爭的策略,之前的分享文章對此已作具體闡述。
然而,當雙方利益沖突較大且我方利益無故受損時,則應更註重於與對方進行鬥爭,但絕非一味盲目地鬥爭。具體該如何去做呢?讓我們來看看毛主席是怎樣應對從而實作最優解決效果的。
毛主席在抗日民族統一戰線中,根據中國內部矛盾的不平衡性,采取發展進步勢力、爭取中間勢力、孤立頑固勢力的策略,最大程度地團結內部力量來對抗外部的日本帝國主義。
其中,對於中間勢力采取既團結又鬥爭的原則;而針對頑固勢力的鬥爭,毛主席也提出了正確的應對原則,即「有理、有利、有節」的原則。
一、有理——即自衛原則
首先,要確保鬥爭行為具備正當性和合理性,做到師出有名。其表現為「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也就是說「決不可無故進攻人家,也決不可在被人家攻擊時不予還擊」。
二、有利——即勝利原則
然後,在開展正當的鬥爭時,要註重鬥爭的結果和成效,做到「不鬥則已,鬥則必勝,決不可舉行無計劃、無準備、無把握的鬥爭」。
三、有節——即休戰原則
最後,在擊退對方不正義的攻擊並維護了自身利益後,為避免不必要的消耗,應當適可而止,把握好鬥爭的分寸。
這就如同軍事層面常說的「窮寇莫追」,即不追擊走投無路的敵人,以防敵人情急反撲,造成自己不必要的損失。
「有理、有利、有節」這三個原則相互關聯、環環相扣,共同構成了一套理性、智慧和高效的應對矛盾與沖突的策略體系。
既堅決維護了自身的利益,又保持理性和克制,從而實作最理想的解決效果。
這也是國家層面處理外交事務時的一個體現智慧的重要原則,同時對我們處理工作生活中類似矛盾也具有很好的借鑒意義。
那麽,我們在工作生活中具體應該如何運用呢,在這舉個例子。
無論是學校還是社會上,常常會出現一些恃強淩弱的霸淩行為,比如學校霸淩、職場中憑借職權欺負弱勢員工等等,此時便應運用「有理、有利、有節」原則進行有效反擊。
有理原則 。在被霸淩時,利益受到嚴重侵害,此時必須作出行動予以回擊,以維護自身利益。
很多時候,人們會想透過忍讓來換取對方的讓步,但根據矛盾的鬥爭性,矛盾雙方最終必取其一,這種想法是行不通的。結果往往是對方的步步緊逼,我方的一退再退,最終無路可退,從而做出極端行為。
有利原則 。 在回擊時,要確保有獲勝的把握,找準對方的弱點進行反擊。
倘若雙方實力相差不大,則可集中力量攻擊對方的弱點;若對方實力遠強於我方,則需尋求外部力量的支援,如被欺負的學生可向家長、老師求助,必要時還可向警察求助等等。
有節原則 。 在有力回擊並維護自身利益後,若對方不再纏結,不可進行過度的報復,而應將精力投入到學習和工作當中。
這才是維護自身利益、解決重大沖突的正確且有效的做法,是我們每個人都應該掌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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