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寧夏銀川市公安局金鳳區分局破獲一起以化解債務人拖欠銀行等金融機構債務為幌子,向債務人收取「解債」服務費,從而實施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犯罪案件,在廣東、寧夏等地一舉抓捕犯罪嫌疑人16人,查扣凍結涉案資產價值超千萬元。
2024年6月,金鳳區公安分局經偵大隊接到轄區多家銀行提供線索,稱有中介機構肆意曲解國家銀保監局有關不良資產處置檔精神,專門針對信用卡、貸款逾期客戶,以2.5折「解債」為幌子,大肆收取債務人「解債」資金。
金鳳區公安分局經偵大隊迅速組織精幹警力,成立專案組全力偵辦。經過專案組辦案民警縝密偵查,打著「為國分憂、為民減負」的幌子,肆意歪曲國家有關不良資產處置政策的寧夏烽鳴法律咨詢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稱寧夏烽鳴公司)、廣律(深圳)法務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稱廣律深圳公司)進入專案組的視野。
經過進一步調查發現,寧夏烽鳴公司、廣律深圳公司在未經國家金融主管部門批準的情況下,以「解債」為幌子,每單按照「解債」總額的25%收取服務費,並承諾債務人在6至18個月內化解債務,面向社會不特定群體變相非法吸收資金,用於發放代理商傭金和日常經營開支,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犯罪。
「犯罪嫌疑人胡某芬、何某榮、呂某遠等人在深圳市龍華區建立廣律深圳公司,在全國6個地區等地設立控股子公司和分支機構,透過招商會、發展代理商等方式,在全國範圍經營2.5折‘解債’業務,並大肆收取解債服務費。」金鳳區公安分局經偵大隊大隊長李越介紹,廣律深圳公司制定代理商傭金制度,搭建專門業務平台記錄、發放業務傭金,累計在全國發展超2萬名代理商,收取2000余萬元代理費,向5000余名解債人收取超過2億元「解債」服務費。其中,寧夏烽鳴公司薛某、李某等人作為寧夏代理商,幫助廣律深圳公司在銀川及周邊地區吸收200余人超700萬元資金。
在上級業務部門和金融監管部門的大力支持下,專案組很快掌握了該團伙的犯罪證據鏈。2024年7月24日,專案組聯動深圳警方,在深圳、銀川等地同步開展收網抓捕工作。犯罪嫌疑人胡某芬、何某榮、呂某遠等悉數落網。
據犯罪嫌疑人胡某芬交代,廣律深圳公司、寧夏烽鳴公司大肆鼓吹的「解債」的手段,正是利用了很多債務人急於還款,對相關政策法規似懂非懂的心理,透過向銀行惡意投訴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等方式,進一步取得債務人的信任,騙取客戶的資金。
「犯罪嫌疑人肆意曲解國家銀保監局有關不良資產處置檔精神,謊稱收取‘解債’服務費後,可在銀行向不良資產公司(AMC公司)打包處置不良資產的過程中進行對接運作,以1至2折的價格將債權買回,從而幫助客戶化解全額債務。」專案組辦案民警馬平說。
馬平介紹,在此騙局中,受害物件均為信用不良或逾期的負債群體,多者負債近百萬元,少者負債近二十萬元。絕大多數人抱著僥幸心理,以繼續借貸、刷信用卡等方式籌集資金向廣律深圳公司支付「解債」服務費,使他們舊債未清、又添新債,不僅耽誤了債務人的正常還款期限,而且對債務人財產進行了又一次侵害。解決債權債務糾紛應透過協商、調解、仲裁、訴訟等合法方式,不向所謂的「解債」機構繳納服務費或保證金。
目前,該案件還在進一步偵辦中,相關追贓挽損工作正在全力推進中。(圖片由警方提供)(記者 胡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