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間,山東青島某集團被9名內部員工盜竊250余次。近日,經山東省青島市即墨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盜竊罪判處張某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罰金,判處其他8名同案犯有期徒刑七年至六個月不等,各並處罰金;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分別判處紀某等4人有期徒刑三年至八個月不等,適用緩刑,各並處罰金。
青島某集團主要從事高溫合金離心鑄管、靜態鑄件及精密鑄件產品的生產和研發。2023年10月,該集團發現員工張某盜竊集團16根不銹鋼鑄管,遂報警。
公安機關經偵查發現,參與這起盜竊案的除了張某,還有公司員工喬某、江某等4人,幾人將盜竊的不銹鋼鑄管銷贓給了從事廢品回收生意的紀某。
即墨區檢察院引導公安機關從客觀證據入手,扣押了涉案人員手機,調取短訊、微信聊天記錄等證據,同時調取涉案人員轉賬記錄,發現張某與喬某、江某等4人存在大額頻繁轉賬。
「透過這些轉賬可以判斷,張某等人作案的次數非常多。」檢察官介紹。2023年11月,即墨區檢察院依法對張某等人作出批準逮捕決定。
此外,辦案人員還發現張某與公司員工孟某、金某等4人同樣存在大額頻繁轉賬。經過訊問,張某如實供述了孟某等人參與盜竊的犯罪事實。
原來,張某在負責將該集團熱工車間生產的成品運送到其他車間的過程中,發現了管理漏洞,便打起了歪主意,盜竊不銹鋼料頭。
根據公司規定,張某駕駛的叉車不能進出公司,於是他找到可以自由出入公司的貨車司機孟某合作。但是,孟某出車時間不固定,而盜竊的不銹鋼料頭又需要固定地方存放,於是,張某找到了鍋爐工劉某,將不能及時運出去的不銹鋼料頭臨時存放在他的工作間。同時,張某又買通門衛江某,為裝有不銹鋼料頭的車輛放行。此外,為了躲避公司監管,張某說服負責管理監控的陳某參與,每當張某等人實施盜竊時,陳某就會將監控關掉。後來,員工喬某、金某、魏某、吳某也加入進來。
就這樣,這個盜竊團伙實施了長達6年的「流水線」式盜竊。
檢察官在審查孟某等人的微信、銀行轉賬記錄後,還發現除了紀某之外,從事廢品回收生意的劉某等3人也有收贓行為,於是建議公安機關追加劉某等3人移送審查起訴。
今年2月,該案被移送即墨區檢察院審查起訴。經查,2017年6月至2023年10月,該盜竊團伙先後盜竊不銹鋼料頭250余次,共獲贓款179萬元。
「這個盜竊團伙分工十分明確、配合也特別密切,這也是為什麽盜竊行為持續了這麽多年,企業竟然一點都沒發現的重要原因。」辦案檢察官說,「為盡量減少企業損失,我們持續引導犯罪嫌疑人退贓退賠。」最終,該集團的179萬元損失被追回。
辦案過程中,檢察官發現被盜企業自身存在管理漏洞。據了解,該集團占地面積10余萬平方米,建築面積近3萬平方米,每名員工負責的區域都很大,加上車間擺放著大型生產器材,又有擋板,員工之間缺乏監督,且一般情況下,企業生產過程中產生的不銹鋼料頭會集中存放在固定地點供二次利用,但是究竟剩下多少料頭,是筆糊塗賬。
6月,該院對企業進行回訪時,針對其在物品管理、安全監管、員工普法教育等方面存在的漏洞提出整改建議,並對企業生產一線的員工進行了普法教育。
檢察日報·法治新聞版
作者:盧金增 郭亞南 解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