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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年代奇葩女性:嫌弃正部级丈夫挣得少,果断离婚嫁给上海资本家

2024-02-06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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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钱,她抛弃了身为正部级干部的丈夫,转身嫁给上海富商。同样因为钱,离婚多年后,她又主动向前夫示好,恳求再续前缘。

新中国成立后,在时代浪潮中,有无数人做出了正确的决定, 可这位夫人显然不是他们中的一员。

有人说她失败的原因是眼界过于浅薄,但实际上,改变不了的本性才是一切的根源。

一、骄奢淫逸的她

作为黄埔军校的第一期毕业生,最早参加抗日战争的国民党将领之一, 在蒋家王朝还没有倒台前,郑洞国也曾有过一段「豪门生活」。

1933年,与名门千金陈碧莲结婚时, 身为国民党第17军2师4旅旅长的郑洞国除了每月固定的200块大洋以及与之同等数额的补贴外,他还有一笔「特支费」。

蒋介石所规定的这笔特支费,明面上是用来帮衬军官,支付婚丧人情等行动所需要的费用,实际上,就是让这些军官随意花取。

而作为中央军旅长,郑洞国每月至少能拿到2000块大洋。 放在当时,那可真是一笔不小的收入。

又有权来又有钱,也难怪身为名门之女的陈碧莲会选择和郑洞国走到一起了。

说陈碧莲是名门之女,那可真是半点不为过。 她的父亲陈鸿藻是当时有名的大律师,从日本留学回来后,便一直留在中山大学任教,每年有几千块大洋的收入不说,还继承了父辈留传下来的家业,社会地位和财富双丰收。

有这样一个父亲,陈碧莲自然从小就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 到了十几岁时,家境优渥、长相美丽又接受过良好教育的她很快就有了无数追求者,而郑洞国就是其中一员。

虽说郑洞国要比陈碧莲大上整整十三岁, 但考虑到他的发展前景和钞能力,陈家最后还是松口,将陈碧莲嫁给了他。

结婚后,陈碧莲的小日子过得十分舒适。 原本她就是在钞票堆砌出来的世界中长大的,和郑洞国走到一起后,家中财政大权基本都掌握在她的手里,每月少说都能拿到一千多块大洋的生活费用。

那时候一个普通工人每月的收入不过才14到20元, 就算是银行经理这样的高级职员,每月也只能拿到40元工资,而这就算是普通人眼里的高薪工作了。

可以想象,当时一个月有一千多块大洋享用的陈碧莲生活有多富足。

只是一切都有结束的一天, 随着新中国的成立,陈碧莲的奢侈生活也就此到了头。

二、一别两宽,各生欢喜

新中国成立后,早在解放战争期间便脱离了国民党军队的郑洞国选择进入人民政府任职。 到1950年时,他已经成为人民政府内的正部级干部,每月工资足足有300元。

按说在那个年代,300元的工资足以让郑洞国和家人过上相当不错的生活了, 毕竟郑洞国和妻子陈碧莲又没有孩子,前妻所生的孩子也早就去了海外生活,可偏偏他的日子就是过得紧巴巴的。

说到底,锅还是在陈碧莲的身上。

对于自己的这位年轻夫人,郑洞国十分疼爱。 每月工资发放后,他都会将其中的绝大部分寄给陈碧莲,自己只留基本的生活费用。

但即便如此,郑洞国所寄去的钱财最多也只够陈碧莲花销十天, 等到钱一花完,这位曾经的阔太太便不得不回娘家解决生活问题。

时间一长,就算与家人感情再深厚,陈碧莲心中也生出了尴尬之情。 虽说她自己也有工作,但仅靠自己的那份工作收入,是远远无法支撑她和过去一样生活的。

为此,陈碧莲又想到了过去丈夫在蒋家王朝呼风唤雨时的日子。 可对于妻子的想法,郑洞国却并不赞同。


新中国成立、入职人民政府后, 郑洞国就改掉了过去一切骄奢淫逸的做派,坚持一切从简。 至于什么特支费、走人情,更是被他远远抛在了脑后,就算有人拿着大笔钱财找上门来「走关系」,他也从没答应过一次。

看到这样「油盐不进」的丈夫,陈碧莲气愤无比。 她实在无法忍受自己再也不能做阔太太的现实,因此在1952年与丈夫分居整整两年后,陈碧莲选择向郑洞国提出离婚,转而投进了上海某富商的怀抱。

不过,新的婚姻也没能让陈碧莲享受多久的奢侈生活。在社会主义改造后, 她的新任丈夫不但失去了过去积累下来的所有不义之财,还因为政治问题锒铛入狱。

兜兜转转一大圈,到最后只换来一无所有,陈碧莲彻底傻了眼。 这时,她又想起了前夫郑洞国。

可早已看清了陈碧莲真面目的郑洞国哪里会同意复合?

越是贪心,就越是容易失去。 落得最后一个人孤独终老的结局,除了自己之外,陈碧莲还能怪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