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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翔:真相,遠沒有你想的這麽簡單

2023-12-14文化

最近,羅翔出版了新作【法律的悖論】,這本書主要探討了如何在悖論中掌握法律的思維,在矛盾中找到現實案件的出路。

何為悖論呢?悖論原是英文paradox一詞的意譯,它指的是從公認的前提中,推匯出兩個互相矛盾的命題。

悖論的出現提醒了我們:人類是有限的,理性是有瑕疵的,也許我們永遠無法把握對世界整體性的全域認識。

因此,我們應學會謙卑,正如羅翔所說:「不要在自己看重的事情上附著不加邊際的價值,而要學會接受對立觀點的相對合理性,這樣才能豐富我們對全域的認識。」

【法律的悖論】

羅翔 著

雲南人民出版社

【法律的悖論】中提到,悖論包括真悖論和假悖論。

著名的芝諾悖論就是假悖論:

阿基琉斯是古希臘著名運動員,擅長跑步,而烏龜爬行速度很慢。如果讓阿基琉斯落後烏龜9公尺,然後追趕烏龜。假設烏龜的速度是0.1公尺/秒,阿基琉斯比烏龜快10倍,是1公尺/秒,會怎麽樣呢?我們一定認為這不費吹灰之力,阿基琉斯會很快追上。

但是,阿基琉斯可能永遠追不上烏龜,理由是:假如剛出發的時候,阿基琉斯在A點,烏龜在B點。經過一段時間之後他趕到了B點,而烏龜卻也往前走了一段——比如到達了C點;阿基琉斯又從B點開始追,等到趕到C點時,烏龜又往前走了一段,到了D點……總之,阿基琉斯每趕到烏龜之前的落腳點,烏龜就已經往前走了一段,雖然它們之間的距離永遠在縮小,但他永遠追不上烏龜!

在這種假悖論中,看似合理但其實不合理 ,是「似是而非」的。

相當於某個固定的時間,比如「11秒鐘」這個概念雖然可以無限拆開,但其實它只是一個有限的時間,人是能夠跨越的。

芝諾試圖透過這種悖論提醒我們: 自我的感覺不一定真實

親眼所見,親耳所聞,也許都不過是洞穴中的幻象。

真悖論則是「似非而是」,看似荒謬的結果卻被證明是真實的。

真悖論中有一類是二律背反,即兩個論證的鏈條導致矛盾的結果,但其實每一個論證卻又都非常合理,讓我們無法舍棄。

蘇格拉底曾說:「我只知道一件事,那就是我什麽都不知道。」

這似乎也是一個悖論,但這個悖論卻讓他成為一個有智慧的人——真正的智慧就是承認自己沒有智慧,謙虛地接受自己的短板。

人類所有的悖論都提醒我們理性的有限,面對知識的海洋,唯一正確的姿態是敬畏與謙卑。

法律中充滿著悖論,有些是真悖論,有些是假悖論,但所有的悖論都提醒我們不要陷入理性的自負,更不要用最好去拒絕較好,能夠避免最壞,可能就是一種更好的選擇。

【法律的悖論】摘錄

1.法律與道德的關系其實密不可分,如果法律失去了道義的力量,那它不過是一種純粹的命令,它的效果無法持久。

2.刑法中有一種期待可能性理論,通俗來講就是法律不能強人所難。根據當事人行為的具體情況,如果不能期待行為人實施合法行為,就是沒有或缺乏期待可能性,此種情況下我們會認為,行為人存在責任阻卻事由,因而不承擔刑事責任。

3.刑之最高境界是攻心為上,無刑勝有刑,知刑非好戰,而法則是對刑的一種約束。

4.法律人其實非常不討人喜歡,因為民眾狂熱時,他會強調冷靜,人皆曰可殺,我意獨憐之;權力高歌猛進時,他會強調限權,希望踩一踩剎車。

5.法治的基本理念告訴我們:對私權而言,凡是沒有禁止的,都是可以做的;對公權力而言,才是沒有允許的,都是不可為的。而不能顛倒過來。

6.法律要維護底線的道德,同時道德又可以讓法律變得溫暖。

7.法治認為一方面刑法要懲罰犯罪,維護底線道德;另一方面,刑法又要限制懲罰犯罪的權力本身,防止它成為社會秩序的破壞力量。

8.刑法只是對人最低的道德要求,只有那些嚴重違背道德的行為才可能構成犯罪。張三在路邊看到一個小朋友被車撞了,有沒有送他去醫院的義務呢?說有也有,說沒有也沒有。在道德上,張三應該送,這是一種道德義務,但是在法律上,張三沒有義務送小朋友去醫院,因為生命法益的危險並不是張三制造的。

9.最偉大的法律寫在人們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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