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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學||「三綱」的本義是如何被歪曲的?

2023-12-13文化

本文來源:【文史哲】2020年第6期 編者按:今天兩篇關於三綱五常的文章可以跟昨天發的關於女書的文章結合起來看。——轉譯教學與研究

摘 要

中國歷史上的「三綱」,本義並不是所謂「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而是指君臣、父子、夫婦這三大倫;因為這三倫被視為一切人倫中最重要的,為人之大倫或人倫之綱,故稱「三綱」。這一「三綱」本義承【尚書】【詩經】的綱紀傳統以及先秦的「大倫」思想而來,經董仲舒闡發、【白虎通】界定,在漢代以來一千多年裏占統治地位。宋代以來,狹義「三綱」概念,即「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由於朱子等人影響而日益流行,但嚴格說來,很難說後起的狹義代替了本義,而最多只能說狹義合並了本義。正因如此,一直到清末,仍有大量學者從本義而不是狹義使用「三綱」一詞;即便朱熹、呂祖謙、真德秀、吳澄、宋濂、丘濬、湛若水等許多認同狹義「三綱」概念的人,也同時把本義作為狹義的宗旨,經常自覺或不自覺地從本義使用「三綱」一詞。因此,忽略本義,將「三綱」不加分辨地等同於「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就無法理解古人「三綱」的真實含義和思想,進一步導致其被現代人歪曲甚至妖魔化。


作 者 | 方朝暉,清華大學人文學院教授,孔子研究院特聘專家、山東省泰山學者

原 題 | 試論「三綱」的兩種含義及其歷史演變

現代人鮮有不知道「三綱」為何義的,幾乎所有人都認為所謂「三綱」就是指「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認為它是董仲舒、【白虎通】等提出來為漢代大一統的中央集權統治服務的,並在中國歷史上盛行了兩千多年。

然而這類說法真的正確嗎?且不說無任何文獻證明董仲舒將「三綱」定義為「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白虎通】所謂「三綱」嚴格說來也不是指「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以下簡稱「某為某綱」)。在漢代以來兩千多年裏,盡管人們常使用「三綱」一詞,但較少把它定義為「某為某綱」。他們所謂的「三綱」時常是指君臣、父子、夫婦這三大倫。之所以稱其為「三綱」,是因認為這三倫關系對其他各倫、乃至所有人倫關系起著規範和引領的作用,因為它們是一切人倫中最重要的,代表「人倫之綱」或「人之大倫」。所以,他們所說的「三綱」,與「人之大倫」或「三大倫」幾乎是同義語。本文將這一理解稱為「三綱」之本義。

大約始於宋代,特別是自朱熹以來,並由於朱子等人影響,越來越多的學者把「三綱」定義為「某為某綱」(本文將這一理解稱為狹義「三綱」概念)。然而,即使如此,宋以來的學者們仍然普遍地從「人之大倫」或「人倫之綱」這一本義立場使用「三綱」一詞。另外,許多學者雖將「三綱」界定為「某為某綱」,但同時卻還是從本義出發來理解其意義。包括朱熹等在內的許多學者,都不斷地或更多地從本義而不是狹義出發來使用「三綱」一詞。

如果以上說法正確的話,那麽「三綱」的歷史面貌、歷史作用就皆與今人所想差別甚大。本文試圖說明歷史上的「三綱」有本義與狹義之分,並認為:只有認識到這二義的關系才能正確認識「三綱」的真實含義。

被曲解的本義

「三綱」本義指三大倫,或人之大倫,寓意人倫之綱,這一事實台灣學者閻鴻中先生早在20世紀90年代即已揭示。他明確指出,【白虎通】給予了「三綱」兩個定義,其中第一個定義即是指「君臣、父子、夫婦三者為人倫之道的大綱領,而六紀是為其輔助的小綱領。所有的社會關系和倫理道德就像一張大網,由這九條綱紀來維系和推動」。他並考察了這一定義如何從先秦時的「綱紀」傳統(特別是孔子以來「把‘君臣、父子、夫婦’視為三項主要人倫關系」,「將它們視為為政的要務」)演變而來。而在閻鴻中之前,徐復觀先生也早在20世紀70年代即指出過,董仲舒「所謂三綱,是指君臣夫婦父子各盡其分而言,並非指的‘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

那麽,「三綱」是如何從本義演變成狹義的呢?我根據【文淵閣四庫全書】電子版(1999)檢索,得出狹義「三綱」概念的形成雖可追溯到【白虎通】及孔穎達【禮記正義】、邢昺【論語註疏】,但真正流行可能是在朱子之後。下表為「三綱」「三綱五常」「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等語詞在【四庫全書】中的出現次數統計:

表1【四庫全書】中「三綱」類術語統計

據上表,【四庫全書】中「君為臣綱」僅出現71次,今纂錄【四庫全書】中全部「君為臣綱」文獻如下:

表2 【四庫全書】「君為臣綱」統計

在這些「君為臣綱」的文獻中,明確以「某為某綱」定義「三綱」者,查得53條,占所有「君為臣綱」文獻條目中約70%。我們發現,在所有以「某為某綱」定義「三綱」的文獻中,除了【含文嘉】原文外,有幾條源文獻較為重要,它們分別是:(1)【禮記·樂記】,(2)【論語】之【為政】【陽貨】,(3)【周子通書】。狹義「三綱」的定義,多出現於古人對這幾條文獻的註解中。現將這三條原始文獻對後世影響制成下表:

表3 註解傳統中的狹義「三綱」

一個引人註目的現象是,以「某為某綱」定義「三綱」的現象多發生在宋代以來。宋代以前,除【白虎通】之外,唯一一例僅見於孔穎達【禮記註疏】卷三十九引【含文嘉】文。入宋以來,朱子之前,明確以「某為某綱」定義「三綱」者,今只查得見於邢昺【論語註疏】及阮逸註【文中子中說】。孔疏參照【含文嘉】,雖定義色彩明顯,但影響並不大,而邢疏參照【白虎通】兩處,在引狹義「三綱」定義之前,先引本義「三綱」定義,可見邢疏沒有明確地以「某為某綱」定義「三綱」。後世朱子引邢疏,明確以「某為某綱」界定「三綱」,影響甚大。順著上述三條源文獻,我們很容易發現朱子的影響。因為後世【禮記】【論語】的註解基本上按照朱子的觀點展開,真德秀、陳澔、胡廣、江永等莫不引朱子之語釋「三綱」。而後世【周子通書】的註解主要透過【近思錄】等擴散,其中對「三綱」的註解基本照搬朱子。據初步統計,在全部53條以「某為某綱」定義「三綱」的例子中,明顯受朱子影響的次數、加上朱子本人使用的次數,總計不少於31條,占總數58%,這還不包括許多可能間接受朱子影響的情況。

孔穎達、邢昺、朱熹以「某為某綱」定義「三綱」文獻如下:

(1)唐孔穎達【禮記註疏】卷三十九【樂記】「聖人作為父子君臣以為紀綱」章疏:

按:【禮緯·含文嘉】雲:三綱,謂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矣。

(2)宋邢昺【論語註疏】卷二「子張問十世可知也」章疏:

雲三綱五常者,【白虎通】雲:「三綱者何謂?謂君臣、父子、夫婦也。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也。大者為綱,小者為紀,所以張理上下,整齊人道也。」

(3)朱熹【論語集註】卷一「子張問十世可知也」章註:

愚按:三綱,謂: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

朱子以「某為某綱」定義「三綱」,共查得如下幾處:

(1)【論語集註】卷一「子張問十世可知也」章註;

(2)【四書或問】卷七;

(3)【儀禮經傳通解】卷五、卷九;

(4)朱子註【周子通書】「三綱正、九疇敘」一段,後人納入【近思錄】等書中,影響甚廣,見於葉采、茅星來、江永等所編各種【近思錄】註解本。

朱子一生使用「三綱」一詞次數冠絕古今,其中【朱子語類】(四庫本)21次、【朱子文集】(叢刊本)39次,共計60次(一般學者使用「三綱」通常只見一二例,達十次者已屬罕見),其觀點為理學後脈所繼承,影響所及,真德秀、陳淳、陳澔、胡三省、吳澄、湛若水、丘濬、曹端、顧炎武、江永等均以「某為某綱」定義「三綱」。考慮到理學在南宋以來的統治地位,特別是朱註的特殊影響力,可以肯定朱熹是塑造這一定義統治地位的主要功臣。

然而,在朱子所處的宋代,明確以「某為某綱」定義「三綱」仍然少見。北宋學者如周敦頤等雖用「三綱」一詞,但並未以「某為某綱」定義「三綱」;二程所用「三綱」接近於「三大倫」之義(後文分析);胡安國、胡宏、胡寅三人均大量使用「三綱」一詞,然皆未從狹義定義「三綱」;朱熹好友呂祖謙雖然在【唐鑒】註中引邢疏以「某為某綱」定義「三綱」,但在【左氏傳說】卷四中又使用「君臣父子夫婦」定義「三綱」;至於宋末王應麟,其【困學紀聞】中「三綱」凡8見,皆無明確定義;其【小學紺珠】卷三傾向於以君臣、父子、夫婦定義「三綱」,同時亦標「某為某綱」之文。宋末學者黃震亦喜談「三綱」,但較明顯地是從本義而非狹義使用「三綱」一詞。

如何理解本義與狹義之關系?

人們也許會問,宋代以後,特別是朱子之後,「三綱」在人們心目中究竟是什麽意思?哪種含義占上風?

回答此類問題時,特別值得註意的一點是,在古人心目中,「三綱」的這兩個含義本來就不是相互矛盾的。這是因為,「三綱」的本義以三大倫為人倫之綱;預設君臣、父子、夫婦這三倫走上正道,則一切人倫皆入正道,人間秩序將因此而建立。而狹義「三綱」,即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恰恰是確立君臣、父子、夫婦之道的途徑。因此,本義與狹義的關系可以這樣理解: 本義代表人倫之道的宗旨,狹義代表人倫之道的途徑。所以,本義與狹義是相互支持、相輔相成的,至少對於接受狹義「三綱」內涵的人來說是如此。

不過,需要說明,狹義「三綱」並不是如今人所理解的那樣,以服從權威為宗旨,而是指西周宗法制度所包含的禮制,以及特別是孔子所倡導的名分思想。狹義「三綱」的實質是:人與人之間天然存在著上下之分、輕重之別或等級之差,從【儀禮】【周易】【論語】發展到漢代,這種差序性質的人倫關系被董仲舒等人表述為陽尊陰卑或君尊臣卑,被【含文嘉】表述為「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本義和狹義都是為了確立人倫正道,差別在於:本義並不預設確立的具體方式,或者說預設的確立方式比較寬,而狹義預設的確立方式則比較明確、具體。

由於狹義「三綱」的名分思想可以追溯到周初和孔子,源遠流長,古人通常不反對。如果有人認為「陽尊陰卑」或「某為某綱」是確立三大倫的基本方式,他們就很容易得出:為了確立三倫正道,只要堅持「某為某綱」就行了,那麽,在這種情況下,「三綱」的狹義與本義就合一了。也就是說,在這裏,他們表面上講的是狹義,但同時實際上預設了本義為前提,他們講「某為某綱」就是為了實作本義的目標,即三倫之正道。所以我要說的是:宋代以來,特別是朱子之後,狹義「三綱」雖然盛行,但並不是以狹義取代了本義,而只是以狹義合並了本義;由於狹義的用法同時也包含了本義,可以說,狹義「三綱」還是以本義為宗旨的。由此可以理解,為什麽朱熹等一大批學者傾向於狹義「三綱」概念?正因為他們認為,狹義「三綱」足以實作本義「三綱」宗旨,不必再專門講本義了。前面我們講的吳澄【吳文正集】卷二十【綱常明鑒序】之文,即是典型例證。

狹義可包含本義,也許明人宋濂的說法最能反映。他說:

天地之間為人倫之綱者有三,曰:君也、父也、夫也。

可以追問:宋濂以君、父、夫為綱,這裏的「綱」究竟是指君、父、夫分別是臣、子、婦之綱呢,還是指君、父、夫為整個人倫之綱呢?如果是前者,就是狹義「三綱」概念;如果是後者,就是本義「三綱」概念。從行文看,作者既然說這三者為「人倫之綱」,顯然是從本義出發,但又不說君臣、父子、夫婦為人倫之綱,而只講君、父、夫為人倫之綱,顯然預設了透過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可確立人倫之綱。這就是把狹義「三綱」與本義「三綱」合二為一了。可以說,後世大多數從狹義講「三綱」的人,都預設了同樣的前提,也以本義「三綱」為宗旨。我認為這是狹義「三綱」概念在後世流行的主要原因之一。

但在一些情況下,古人講「三綱」時並不願意從「某為某綱」這一狹義出發,而是直接從五常出發,比如前面提到的朱子、吳澄、丘濬、劉寶楠以及【三字經】均有時從「君臣義、父子親、夫婦別」的角度來講三倫之道,所以我們說這裏他們可能是在從本義講「三綱」,也可能兼本義與狹義而講「三綱」。這可能是因為古人雖認同「某為某綱」,但覺得「某為某綱」不足以說明三倫之道。

還有很多時候,古人實際上是從本義講「三綱」,但看起來卻十分象是從狹義出發,至少從狹義出發也似乎可通。這是因為,凡是君臣、父子、夫婦之道沒有確立,基本上都包含著君臣、父子、夫婦的名分遭到破壞這個前提,後者正是狹義「三綱」之旨。這就需要仔細分辨,而分辨的標準在於從上下文看作者的真正用意。比如當作者總結「三綱」不立的原因時,並沒有歸咎於「某不為某綱」,而是歸結為「無君臣父子夫婦之道或之義」;更重要的是,作者的立論重心在於說明三倫之不立會對其他人倫關系、乃至較大範圍的社會秩序造成破壞。在這些情況下,我認為作者主要是從本義而非狹義出發來使用「三綱」一詞。下面我們舉三個例子來說明,如何來分辨古人「三綱」概念的真實含義。

例一,【二程遺書】卷十八【劉元承手編】載伊川先生論唐無「三綱」曰:

唐有天下,如貞觀、開元間,雖號治平,然亦有夷狄之風,三綱不正,無父子君臣夫婦,其原始於太宗也。故其後世子弟,皆不可使。玄宗才使肅宗,便篡。肅宗才使永王璘,便反。君不君、臣不臣,故藩鎮不賓、權臣跋扈,陵夷有五代之亂。

前面還有「唐之紀綱,自太宗亂之。終唐之世無三綱者,自太宗始也」等語。所謂「無三綱」,如果從狹義來理解,即唐太宗、肅宗等人不守本分,做出越軌之事,這是沒問題的。【近思錄】葉采集解此語稱,「太宗以智力劫持取天下,其於君臣父子之義有虧,閨門之間又有慙德,三綱皆已不正」。太宗以天子身份做出了亂倫之事,包括殺兄奪位、殺弟奪妻等,這些當然是破壞了狹義「三綱」中的名分關系,但是我們要記住,程頤的重心並不在於太宗是否遵守了「某為某綱」,而是「三綱」的被破壞,為何開啟了後世數百年禍亂。顯然,如果唐太宗只是一介匹夫,即使有同樣的行為,也不可能有如此大的影響;正因為他是天子,影響就非同凡響。

如果我們把程子所說的「三綱」解讀為本義,即指君臣、父子、夫婦這三大倫,也許能更好地貼近上下文所反映的原意。「三綱」的本義旨在說明:「三大倫」為一切秩序之源,這典型地體現在太宗未能率先垂範以立君臣、父子、夫婦之道,對後世產生的一連串連鎖效應中:一方面,唐太宗的行為直接影響到了他的子孫後代,導致了後世王室之亂不絕;另一方面,唐王室「三綱」之亂也間接成為藩鎮興起的原因,成為大唐衰落之根源;再一方面,唐無「三綱」還延伸到了唐末五代,成為五代朝代更叠、幹戈不息的間接原因。所以,說小程子使用的「三綱」是指本義,應該更合乎程子原意。正因如此,無論是程子給出的總結,所謂「無父子君臣夫婦」「君不君、臣不臣」,還是葉采所作的總結,所謂「其於君臣父子之義有虧」,都未提到「不以君父夫為綱」。

例二,宋朝歷史上曾幾次發生為皇位害死親人之事。宋太宗曾逼死親弟廷美(即秦王),宋理宗整死了同族兄弟趙竑(即濟王)。故宋理宗初即位時,禮部侍郎、直學士院真德秀入見,以三綱五常為天下秩序之基為由,要求理宗善待濟王,為其立後。真德秀奏理宗曰:

三綱五常,扶持宇宙之棟幹,奠安生民之柱石。晉廢三綱而劉、石之變興,唐廢三綱而安祿山之難作。我朝立國根本仁義,先正名分。陛下初膺大寶,不幸處人倫之變,有所未盡,流聞四方,所損非淺。霅川之變,非濟王本誌。前有避匿之跡,後聞捕討之謀。情狀本末,灼然可考。願詔有司討論。雍熙追封秦邸,舍罪恤孤,故事斟酌行之。雖濟王未有子息,興滅繼絕在陛下耳。

若無濟王被廢,將無理宗即位。這正是理宗易受天下詬病的根源。故真德秀欲理宗寬待濟王,以塞天下之議,以收天下人心。而真德秀之理據即所謂「三綱五常」,其歷史根據則舉「晉廢三綱而劉石之變興,唐廢三綱而安祿山之難作」。這體現了「三綱」在古人心目中的含義。劉、石之變、安祿山之難固然是破壞名分,然而「三綱」如果只是指「某為某綱」,何以能為「扶持宇宙之棟幹、奠安生民之柱石」?真德秀的邏輯只有透過「三綱」本義才能說清。他的十足自信在於:身為皇上不愛親戚家人,違背天理良心,是最高統治者以貪私示人,天下人不能心服,將群起而效之,故不能「奠安生民」,這是歷史上發生劉、石之變、安祿山之難的根本原因,也每一位皇帝所必須正視的。這正是「三綱」本義所告訴我們的道理,即君臣、父子、夫婦為人倫之綱。

例三,【明史】卷五十九【誌第三十五·禮十三皇後陵寢】載嘉靖七年,世宗皇後陳氏崩。禮部上喪祭儀,帝疑過隆,議再上,帝自裁定,概從減殺,欲五日釋服。閣臣張璁等言:

夫婦之倫,參三綱而立。人君乃綱常之主,尤不可不慎……。

大臣張璁批評皇上為皇後執服太短,不合夫婦之道,違背「三綱」。當然在這裏,如果我們把「三綱」讀為狹義,指國君未能盡好「綱」的職責,違背了夫為妻綱、君為臣綱,也是可以的。但是從另一方面講,張氏並未以夫為妻綱、君為臣綱為由,而是以「人君乃綱常之主」為由,這體現了「三綱」本義:夫婦之倫之所以為「綱」,正因為它關系到全天下的秩序。

透過上面三個例子我們可以發現,「三綱」本義與狹義之所以難分,是因為在古人心目中,狹義是本義的方式,而本義是狹義的目標。但只要我們仔細閱讀上下文,還是容易發現究竟是用狹義還是本義。本文的要點是, 對本義的忽略,將「三綱」簡單地歸結為「某為某綱」,導致今人無法正確理解古人思想,結果導致歪曲古人,乃至把「三綱」妖魔化。這可能正是「三綱」在今天為人詬病的原因之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