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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常說的「社會」,追根尋源是怎麽個意思?

2024-02-28文化

「社會」和「社」,都是中國文化中源遠流長且很重要的內容。

  • 先說「社會」。
  • 「社會」,是現在使用頻率極高的詞。

    社會學、政治學、政治經濟學等學科中的「社會」,指「社會形態」,即一定的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築構成的整體。

    俗語中的「社會」,指一定時期由眾多人組成的人群體。比如說,「現在的社會文化水平明顯提高了」,人們一般都能很清楚地理解。

    狹義的「社會」,則指因某種原因舉行的活動,或者組成的團體。這個詞,來自古代。晉代史道碩畫有【田家社會圖】;宋代【東京夢華錄.秋社】:「八月秋社,……市學先生欲斂諸生錢作社會」,這說的是第一類。【醒世恒言.鄭使節立功神臂弓】:「原來大張員外在日,起這個社會,朋友十人,近來死了一兩人,不成社會。」這是第二類。

    「社會」二字就是這樣。

  • 再說「社」。
  • 簡單地說,「社」,就是可以為之「結會」的根本或原因。

    復雜地說,就必須從「社」字講起。

    甲骨文裏,已經有「社」字,不過,只寫為「土」。

    這個「土」字,象土塊兒在地之形,上面的部份是土塊兒,下面的「一」是土地。大概因為契刻之不便,上面的部份,是中空的菱形或三角形,簡單的幹脆就是一豎。金文中,先是菱形被「充實」,後又偽為一豎中間加一個原點。小篆又偽為一橫,就成了現在見到的「土」的模樣。

    【說文解字】對「土」的解釋,是不對的。

    在甲骨文中,「土」的本義,是土地,蔔辭中有「東土」「西土」「南土」「北土」,代表殷商的的四方疆土。

    蔔辭中,「土」的第一個引申義,是「社」,就是土地之神。

    王國維考證說,蔔辭裏「邦社即祭法之國社」,除此之外,還有「亳社」、「唐社」等,「皆各地祀土地神之所」。

    甲骨文的「土」,還是一個方國的名字。

    至周,才有了「社」字,其含義,就是甲骨文「土」字的第一個引申義。

    【說文】曰:「社,地主也。」這個「地主」,不是現代意義所說的「地主」,而是指「主地之神」。

    許慎在他寫的【五經異義】中說:「今【孝經】說曰,社者,土地之主。土地廣博,不可偏敬,封五土以為社。」

    他這一是說,社,是土地之神;二是說,土地很廣,必須祭祀周全,於是設「五色土」,代表所有土地。

    這是現在所見到的「五色土」的來源。比如北京中山公園的「五色土」,因為,這裏曾是明清皇帝的社稷壇。

    這就引出了「社稷」一詞。

    古代,「社」是土地神;「稷」是谷神。

    「社稷」,一是對土神和谷神的祭祀,於是有了「社稷壇」。

    再進一步,「社稷」引申國家政權。

    一般只有君王,才有資格舉行「社稷」祀。

    一個朝代、一個國家,立朝建國,要先建「社稷壇」;淪陷了一個國家,也要毀掉其「社稷壇」。

    【周禮.春官.大宗伯】說:「以血祭祭社稷、五祀、五嶽。」【註】曰:「社稷土谷之神,有德者配食焉。」「有德者」指君王,諸侯們也行社稷祀,是代表天子行祭。後來,周王室衰微,諸侯們也就不管三七二十一,自己代表自己祭祀了。

    【孟子.盡心下】說:「民貴之,社稷次之,君為輕。」這個「社稷」,指的就是政權。

    「社」,是土地之神;也是對土地之神的祭祀;與「稷」相連,既是對土神谷神的祭祀,還代表國家政權。

    除此之外,「社」,在古代,還代表土地所有制。

    【禮記.祭法】曰:「王為群姓立社曰大社;王自為立社曰王社。諸侯為百姓立社曰國社;諸侯自為立社曰侯社。大夫以下成群立社曰置社。」

    這裏面的「大社」「國社」是在王都、國都內,即所謂「公社」;還有「邑社」「州社」「鄉社」「裏社」,也是「公社」。所謂「公社」,是公共祭祀土地之神的處所:祭祀的,是這些所有權完全歸天子所有土地的神祗。

    還有「私社」,「王社」「侯社」為「私社」。所謂「私社」,是君王和諸侯單獨祭祀土地之神的處所;這些土地,仍然歸天子所有。

    【左傳.昭公七年】曰:「封略之內,何非君土?食土之毛,誰非君臣?」【詩】曰:「敷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都是這個意思。

    卿大夫有食邑、采地,但這是屬於諸侯代管權之內的土地,所以,卿大夫不能立社。

    【禮記.祭法】鄭註雲:「大夫不得特立社,與民族居百家以上則共立一社。」【荀子.禮論】亦說:「社止乎諸侯。」

    「社」,還是古代一種 「基層組織」。

    【說文】在「社」字條亦曰:「周禮二十五家為社。」孔穎達說:「【禮】有裏社,故【特郊牲】稱,唯為社事單出裏。以二十五家為裏,故知二十五家為社也。」他這是說,「裏」這個基層設定,是根據「二十五家為社」而產生的。

    二十五家為裏,可以在單獨設立的社進行祭祀。所祭祀的仍然是土地神,這個土地,並不是這二十五家所有的,最初也屬於天子,後來可能就屬於諸侯了。

    需要說的是,因為「社」從「土」而來,代表和祭祀的也是土地之神,在古代,「社」「土」同音。

    【尚書.甘誓】曰:「用命賞於祖,不用命戮於社。」勇敢稱職的,賞於祭祖之處;偷懶耍滑的,殺頭於祀土之所。「社」和「土」「祖」皆同音。

    有不同的「社」,也就有不同「社」的規制,不再贅述。

    【左傳】說,社神是共工之子句龍。清代全謝山說:「古人之祭必有配,故社之配也以句龍。」

    大致就是這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