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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在中華民族共同體形成過程中的歷史貢獻

2023-12-07文化

中華民族多元一體的格局是中國幾千年歷史演進的產物,在這一行程中,五十六個兄弟民族共同參與書寫了中國統一的多民族國家的歷史,共同創造出多彩燦爛的中華文明。中華文化是各民族文化的集大成,各民族的精神、性格、心理都以不同形式滲透到中華文化之中,各民族的歷史足跡、奮鬥歷程、光輝偉業都以不同形式融匯在中華文明之中。生活在青藏高原的藏族人民,自遠古以來就開發了這一地區,他們與各民族一道構築了中華民族共同體,對中華文明的豐富和發展作出了自己的獨特貢獻。

一、吐蕃政權的局部統一與中華民族的大統一

西藏地處祖國西陲,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神聖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份。中國幅員遼闊的疆土,是包括藏族在內的五十六個民族的中華兒女共同締造的。勤勞、智慧、勇敢的藏族人民,與各民族一起,為中國統一多民族國家的形成和發展,盡了自己的責任,作出了難以磨滅的重大貢獻。中華民族共同體的形成是以歷史上許多地區和眾多民族政權的統一為前提的。從秦漢至清代2000多年的時間裏,各民族共同締造了統一的多民族國家。在我們這個統一多民族國家形成和發展的過程中,各民族都發揮了重要作用,都作出了重要貢獻。國家統一的局面是各民族共同開創的,除漢族建立的中央政權和地方政權外,在南北朝時期、五代十國時期、宋遼金時期,都有少數民族建立的政權。即使匈奴、鮮卑、契丹、女真、藏、維吾爾等許多民族處於割據狀態的時候,他們在局部地區的統一,也都為全國的大統一創造了必要的條件。藏族先民在青藏高原開辟洪荒、披荊斬棘的歷史,便是其作為中華民族大家庭中的一個成員,在統一的多民族國家形成過程中的行動。在距今四千多年前的石器時代,藏族先民聚居於西藏雅魯藏布江中遊兩岸。

公元6世紀,青藏高原地區邦國和政權林立,經濟社會發展程度各不相同,有小王44個,小邦12個,這些小邦各有「王」與「大臣」,互不統屬。其中,悉補野、象雄(羊同)和蘇毗(女國)三大部族聯盟鼎足而立,各擁有一方。悉補野是雅隆河谷的一個部落,以它為核心發展起來的部落聯盟,後來成為吐蕃政權的主要建立者。象雄、蘇毗是青藏高原很早形成的部落聯盟。象雄是以岡底斯山一帶為中心發展起來的。蘇毗的核心部落發源於雅魯藏布江北側的香曲河谷,香曲原稱蘇毗河。歷史上,白蘭、黨項和吐谷渾也曾統治青藏高原北部和東北部,產生過重要影響。吐谷渾締造的強大政權曾控制絲綢之路青海道,但強盛時期其稱雄範圍也只限於青藏高原北部和塔裏木盆地南緣地區。公元7世紀之前未形成青藏高原的大統一。

公元7世紀初,中國歷史開啟了一個新的篇章。強大統一的唐朝(618年—907年)的建立,結束了中原地區三百多年的混亂分裂局面,進一步鞏固了全國統一的形勢,使中國歷史進入另一個大一統的歷史時期,全國進入了一個政治開明、經濟繁榮的新階段。與此同時,吐蕃第三十二代贊普、西藏著名的政治家和軍事家松贊幹布繼承父親囊日論贊的事業,率部南北征戰,削平群雄,次第征服了素稱強悍而富庶的蘇毗、象雄等諸部族,進而統一了青藏各部,建成了藏族歷史上強大的奴隸制政權吐蕃政權,並定都拉薩(古邏娑)。青藏高原從此實作了大統一。至此,藏族在氏族、部落形成和發展的基礎上初步形成了古代藏族共同體,一個新興的民族共同體,一個統一的藏族出現在青藏高原上,佛教也於這時傳入。在之後的歷史發展行程中,透過與漢、蒙、羌、吐谷渾和納西等民族不斷交往交流交融,形成了現代意義上的藏族。

松贊幹布完成了統一大業後,為了更加有效地控制整個青藏高原,鞏固吐蕃政權的統一,他實施了一系列影響深遠的建政措施,在藏族歷史上起到了巨大的作用。對內,他註重發展政治、經濟、文化;對外,他註意吸收中原的先進文化和生產技術,勢力漸強。具體而言,可以歸納為四個主要方面:一是松贊幹布創制了現在通用的藏文並制定了法律。松贊幹布統一吐蕃後不久就派遣吞米·桑布紮等貴族子弟到古印度去學習文字學,回來後借鑒梵文字母創制了藏文,松贊幹布以極大的熱情在吐蕃境內推行藏文,使得西藏的古代文明進入一個嶄新階段。此外,松贊幹布還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以規範社會各個階級的行為準則。

贊普之下設了大倫1人、副大倫1人,掌管內政,設司法大臣掌管糾察和司法。隨著階級劃分得到法律的保障,吐蕃社會上殘留的氏族部落血緣關系的社會作用被抑制和削弱,確立了專制王權的權威;二是建立了一套軍政、軍民結合的奴隸制社會行政體制。松贊幹布把雅魯藏布江中下遊劃分為四個「茹」;三是繼續進行統一青藏高原的事業。在征服象雄和蘇毗之後,新興的吐蕃政權繼續向東北方向擴張;四是與中原王朝建立了密切的政治經濟文化聯系。松贊幹布在位期間,銳意修好唐廷,他曾數次派遣大臣赴唐廷和親,於公元641年迎娶了唐宗室女文成公主。松贊幹布還註重吸取唐朝的生產技術與政治文化成果。他從唐朝引入造酒、碾磨、紙墨等生產技術,派遣貴族子弟到長安(西安)學習詩書,聘漢族文人入蕃,與唐朝在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面保持了極為友好的關系。松贊幹布贊普推行上述這些統一的舉措,在當時有些是符合實際和人們願望的,故而浸透到了人民生活之中,逐步發揮出長遠的文化效應。

吐蕃政權的締造在中華民族歷史上具有重大意義。首先,它是順應發展潮流的統一,是長期以來形成的一體化迫切需要和發展趨向的必然歸宿。松贊幹布所在的時代,正是中國封建歷史上最強盛的朝代。公元617 年唐高祖李淵起兵反隋,結束了祖國中原地區三百多年混亂分裂的局面。吐蕃政權的建立,結束了青藏高原地區部落邦國分立的時代,凝聚了周圍各部落的力量,統一遼闊的青藏高原地區,為中國西南邊疆地區的開發和文明開啟了嶄新的一頁,更為加快祖國大一統局面的產生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其次,吐蕃政權的建立影響了青藏高原地區古代民族的分布格局,這為藏族的形成和發展奠定了可貴的基礎,中國的西南高原從此翻開了文明發展的新篇章。第三,松贊幹布時期從尼泊爾、印度和中原引進了佛教,繁榮了民族文化,為藏族文化和中華文化增添了一筆厚重的財富。這不僅改變了青藏高原地方歷史發展的蒙昧狀態, 還改變了青藏高原地區緩慢發展的歷史行程。第四,松贊幹布註重與周邊地區,特別是中原及相鄰各地區兄弟民族之間的友誼和聯系,這在一定程度上對中華民族多元一體的形成產生了巨大影響。第五,松贊幹布時代所具有的開拓開放精神給人留下珍貴的精神財富,值得繼承和發揚。這個時期,藏族先民開發青藏高原,建立吐蕃政權,初次統一青藏高原,這不僅為中國的大統一準備了條件,而且是中華民族大一統不可缺少的歷史前提。吐蕃時期也是藏民族形成的關鍵性階段,自此以後,她開始進入了中華民族偉大文明更大發展的新時期。七世紀至九世紀在祖國版圖上建立的吐蕃政權,在當時的亞洲大陸上產生了深遠影響。

二、西藏納入元中央政府行政管轄與中華民族多元一體

元朝是中國歷史上繼秦漢統一、隋唐統一之後第三個大一統時期,為中國歷史版圖的奠定、中華民族的形成立下了不可磨滅的偉大功績。元朝時期,將西藏地方正式納入中央政府的行政管轄之下,在中央設立總制院(後改為宣政院),在西藏地方建立行政體制、任命官員、清查戶口、征收賦稅、建立驛站、駐紮軍隊,實施了充分有效的行政管轄, 讓西藏地方更加密切了與內地政治、經濟、文化等各方面的聯系。(一)吐蕃政權的覆亡中華民族今天的格局和現代中國疆域的形成,是歷史長期發展的結果。元代(1271 年—1368 年),先後統一了高昌回鶻、西遼、西夏、金朝、大理,西藏也於此時正式納入元朝中央政府的直接行政管轄之下,疆域進一步擴大。國家形成大一統的局面,為中華民族的發展提供了有利的條件。公元842年(唐會昌二年)吐蕃贊普達瑪遇弒,吐蕃奴隸制政權崩潰。公元869年,吐蕃爆發了延續二十年之久的奴隸平民大起義,在起義沖擊下,社會出現了大規模的動亂,政權分裂,互不統攝。朗達瑪的後裔逃往各地,建立了一些地方政權,大致有阿裏王系、雅隆覺阿王系、後藏的亞澤王系和前藏的拉薩王系。其中,阿裏王系和拉薩王系勢力較大。這時期階級鬥爭、政教鬥爭,加上割據勢力之間綿延不斷的戰爭,互相交織,致使西藏地方長期處於分裂動亂狀態。這一分裂割據的局面,史稱「分裂割據時期」,一直持續了400多年,直到元朝統一全國才告結束。社會緩慢地向封建制度發展。在整個青藏高原地區封建割據局面出現的同時,佛教在藏族人民生活中逐步取得重要的位置,藏傳佛教的眾多教派也陸續形成,地域性封建集團和佛教各派逐步結合,成為新的分散的割據力量。

(二)薩迦政權的建立13世紀初,中國北方大漠南北廣大地區的蒙古族勢力迅速崛起。1206 年,蒙古族首領鐵木真(成吉思汗)在統一蒙古諸部並建立蒙古汗國後,走上了建立中國各地區、各民族空前大統一的新王朝之道路,他把各族人民統一在強大的中央政權之下。在這一歷史巨變潮流中,廣大涉藏地區也先後匯入統一洪流之中,西藏地區也於此時融入中國走向統一的歷史行程中。西藏地方對蒙古汗國事實上的歸附是在13世紀40年代。13世紀中葉蒙古汗國的勢力擴充套件到青藏高原時,西藏正處在與不同教派結合的地方封建勢力割據的形勢下。受命征討和領管西北的蒙古王子闊端,派人了解到西藏的實際情況後,透過名望較高的薩迦派首領薩班·貢噶堅贊勸諭各地封建勢力歸順蒙古汗國。1247年薩班同闊端正式議定西藏地方歸附納貢,蒙古汗國第一次有效統轄西藏才得以實作。隨後,整個西藏納入元朝中央政府的統治下,結束了西藏地方長期割據的局面。西藏地方在元朝統一的中央政權的支持下,建立了薩迦地方政權,形成了全藏一體的統治機構。

(三)薩班·貢噶堅贊的歷史貢獻

在藏族歷史上出現過許多為西藏也為整個中華民族的統一和文化發展進步作出偉大貢獻的人物。薩迦派首領薩迦班智達·貢噶堅贊(1182—1251)就是這樣一個偉大人物。他是薩迦五祖中的第四祖,精通大小五明,著述很多,是當時西藏佛教人士中最著名的大師之一。他主持的薩迦派是當時後藏地區實力最強的一派。1223年,成吉思汗班師東還,傳說取道西藏,循吐蕃古代出中亞通路的印度河谷,經阿裏入藏。當時住在後藏的藏傳佛教薩迦派,率先與成吉思汗接觸。1247年,薩迦班智達與闊端在涼州(今甘肅武威市涼州區)會談,議定西藏歸附蒙古汗國的辦法,主要是西藏各僧俗首領向蒙古降附納貢,承認是蒙古汗國的臣民,接受蒙古的統治,而蒙古則維持原來的各地僧俗首領的職權,並正式委任相應的官職。薩班從涼州給在西藏的僧俗首領和親友弟子發出許多信件,其中最著名的是【薩迦班智達·貢噶堅贊致蕃人書】。

他在這一封信中,反復曉諭西藏地方各頭目以歸附蒙古的意義,並向他們指出,為了長遠利益,應當放棄武力抵抗的打算,按照商定的條件歸順蒙古。他還在信中透過列舉各種事實說明,西藏歸順蒙古汗國是大勢所趨,西藏地方已正式成為蒙古統治者的屬地。這封信,在一定程度上奠定了元朝中央對於西藏地方進行行政管理的基礎。從此,西藏正式成為中國的一個行政區域,也是薩迦政權統治西藏地方的開始。從薩班這個歷史人物的主流來看,他為實作包括西藏地方在內的全國統一所作的貢獻,是值得充分肯定的。薩班去世後,八思巴繼承薩班的事業,保持、鞏固和發展了西藏同蒙古汗國之間的臣屬關系,極力支持蒙古汗國對全國的統一大業。薩班和八思巴在中華民族大一統歷史行程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他們為中國統一的多民族國家的形成、發展和鞏固所作出的不可磨滅的歷史貢獻,將永遠載入中華民族之歷史典籍。

(四)西藏歸入元朝行政管理的歷史意義

西藏地方歷史與整個中國歷史從來都是休戚與共的關系。西藏地方歷史上出現的任何重大事件,都與中國歷史這個大背景以及中華民族的整體變革密不可分。西藏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神聖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份,自公元13世紀納入元中央政府行政管轄。這不僅在西藏地方歷史上是空前的大事件,於整個中國歷史而言,也是劃時代的大事件,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歷史意義。一是元代西藏納入中央政府行政管轄,結束了西藏地方自吐蕃政權覆亡以來的長期分裂動亂狀態,恢復了統一穩定的政治局面。這不僅使西藏人民獲得了休養生息的機會,還獲得了恢復發展生產的條件。二是元代西藏地方統一於祖國,順應了歷史發展的客觀規律。自秦始皇結束戰國時代地方割據的局面以來,統一的格局就成了中國歷史發展的主流。

從鐵木真、闊端到忽必烈,從薩班到八思巴,西藏地方和蒙古政權關系一直沿著主流歷史軌跡在向前推進,都順應了歷史總潮流,實作了西藏地方的統一,並進而完成了全國範圍的大統一。可以說,西藏納入元中央王朝行政管轄,是中華民族歷史發展總趨勢在西藏地方的具體反映。

三是元代建立起多民族的封建統一國家。中國的、世界的歷史和現實都充分說明:國家統一是各族人民的最高利益。元朝時期西藏地方被納入中央政府直接行政管轄,這是中國歷史上的一件劃時代事件,是西藏歷史上的光輝篇章,也是維護藏族人民根本利益的重要事件。從此西藏地方正式成為中國的一個行政區域,西藏人民作為中華民族大家庭中的一員,與其他各民族生死與共、命運攸關、利益一體。

三、投身於明、清共同體歷史的創造

明、清(1368—1911 年)時期,統一的多民族國家在開發中鞏固。明王朝維持著國家統一的局面,對民族地區采取了委派官員和土官共同治理的制度,史稱「改土歸流」。這是明王朝強化中央統治的一項重大措施。清朝維護和鞏固了對邊疆地區的治理,統一了長期與明沖突的蒙古地區,在新疆平定了準噶爾叛亂、驅逐了外來勢力,在西藏地方加強了治理,在東南地區收復了台灣,還透過【尼布楚條約】和俄國有了較為明確的邊界劃分,自此現代中國的版圖基本形成。

元代西藏地方與中央王朝建立了政治上的隸屬關系,明、清中央王朝不僅因襲了這種關系,還進一步強化了這種關系,賦予了它一些新內容。無論是明初西藏地方帕木竹巴政權的領導人,還是之後的甘丹頗章政權領導人,他們都尊崇中央,不僅在確保中央王朝政令暢通、決策落地生根方面發揮了積極的作用,還積極向上進貢、請封和納賦等,因此受到了明、清中央王朝的稱贊。

(一)協助明中央王朝強化對西藏地方的管理1368年,朱元璋憑借農民起義,推翻元朝,在南京建立了明朝中央政府。明廷接替了元朝的統治後,便立即遣使到西藏地區宣布詔書,告訴西藏人民中原易主的訊息。西藏地區的僧俗頭領在得知明承元祚之後,都紛紛到南京向新興的明廷納款,表示歸附誠款。

明朝維持著從中央到西藏地方的一套階梯式的治藏體系。明朝對西藏地方的方針政策主要形成於洪武、永樂兩朝時期。洪武朝三十多年間基本上完成了西藏地區行政機構的建置。永樂朝主要實行「多封眾建」政策,利用宗教,大封西藏僧人為王,先後在涉藏地區封了「三大法王」「五大地方之王」和一大批行政官員。這一做法一直延續到了宣德、景泰、成化和正德諸朝。由於這個方針適合於當時西藏地方政治上分散、各教派勢力各霸一方的現實, 西藏僧俗人士忠實地行使著明廷賦予他們的權力。在明初西藏地方的宗教格局中,帕木竹巴為勢力最大的政教合一統治集團,長期統治著西藏地方,史稱「帕竹政權」。這個政權是元末明初由元代衛藏13萬戶之一的帕木竹巴萬戶建立的一個地方政權。帕木竹巴政權的首府位於山南的乃東,行政首領為帕木竹巴第悉。大司徒·絳曲堅贊(1302—1364)於1349年建立政教合一的帕竹政權後,該政權的行政首領由絳曲堅贊的侄子侄孫等世代承襲。帕竹政權在西藏歷史舞台上發揮了百余年之久的作用。

有明一代,從元末明初的大司徒·絳曲堅贊開始,共有十余位帕木竹巴第悉,這十余位帕木竹巴第悉依次是大司徒·絳曲堅贊(1354—1364年在任)、釋迦堅贊(1364—1373 年在任)、紮巴絳曲(1374—1381年在任)、索南紮巴(1381—1385年在任)、紮巴堅贊(1385—1432 年在任)、紮巴迥乃(1432—1445年在任)、貢噶列巴(1448—1481年在任)、京俄阿格旺波(1481—1490年在任)和阿旺紮西紮巴(1499—1538年在任)。從第二任釋迦堅贊起,每一任帕木竹巴第悉都受到了明廷的冊封,他們則定期向明中央王朝進貢。帕竹政權的歷任第悉處處以維護明王朝的權威為出發點,不遺余力同明王朝在政令和行動上保持高度一致,堪稱是自覺維護明中央王朝政策、方針的模範。

帕竹政權的開創者大司徒·絳曲堅贊對中華民族的進步發展作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起到了舉足輕重的作用,在中華民族的歷史畫卷中留下了濃墨重彩的一筆。其主要歷史功績有三點:一是在行政體制上建立了「宗」制,促進了西藏地方的統一和社會的穩定發展。建立帕竹政權之後,絳曲堅贊在政治上廢除了原薩迦政權時期推行的「萬戶制」,建立了「宗」的行政體制。「宗」相當於基層行政單位(縣),其官吏名為「宗本」。絳曲堅贊將帕木竹巴的轄區劃分為十三個宗,實行宗本流官制,命親信貴族擔任宗本,三年一任。此舉避免了世襲制帶來的各種弊端,加強了西藏地方管理,對祖國大統一的穩固起到了推動作用。這是絳曲堅贊留給後世統治者的極具進步性的寶貴遺產之一。

二是絳曲堅贊結合吐蕃政權時期的法律和元朝在西藏推行的法律,重新制定了西藏的法律,即「十五約法」。絳曲堅贊認為薩迦時期的法規過於殘忍,他結合實際情況創立了「十五約法」。該法的制定結束了薩迦時代西藏地方法令無常的狀態,推動了社會的有序發展。三是以身作則,嚴守教規法規。絳曲堅贊律己甚嚴,戒飲醇酒,過午不食。他還在他建立的澤當寺推行了一套約束僧人的戒律,不僅結束了薩迦時代僧俗無別、政刑松弛的局面,還促進了佛教文化的積極發展。

由上述可見,明代接替元室,加意招撫,沿用元代制度,雖然沒作更大的變動,但有明一代西藏地方與中央政府之間的關系變得更為密切。帕竹地方領導人這種執著地遵從中央政府,與中央保持一致的自覺行動,一方面奠定了明代烏斯藏政治穩定、社會秩序井然、經濟繁榮、文化發達的總體基礎,另一方面也為涉藏地區其他政教勢力崇奉中央樹立了榜樣。眾所周知,明代是涉藏地區各項事業全面發展的一個黃金時期,這在很大程度上得益於明朝社會安定的大環境。在明代除了帕竹集團與中央王朝關系非常融洽外,涉藏地區的其他政教勢力和中央的關系同樣水乳交融。在明王朝奉行的「多封眾建」的政策引導下,涉藏地區凡是有一定影響的勢力集團都受到了明中央政府的冊封、重用。

(二)西藏地方遵從清中央王朝的具體表現17 世紀上半葉,明中央政府內部爭權奪利、宦官亂政,加上農民起義軍的不斷發展壯大 ,造成了明王朝的急劇沒落崩潰。與此同時,清政府迅速崛起。改朝換代成為歷史發展的必然趨勢。進入清代,由滿族建立的清王朝,是繼蒙古族建立元王朝之後,再次以少數民族的身份成為中國的統治民族。這個時期,滿族與藏族、蒙古等其他少數民族間的政治上的互動,不僅鞏固了中國的邊疆,也大大加強了邊疆民族地區對中央的向心力。

1. 清廷扶持藏傳佛教格魯派透過藏傳佛教治理西藏是元以來歷代中央政府一項重要的政策。清朝初建,入主中原,急需安輯西北邊陲。此時,由於藏傳佛教歷史的發展,格魯派的領袖達賴和班禪,已經成為了廣大藏族聚居地區僧俗民眾和蒙古地區善男信女信仰的中心。清王朝看出了藏蒙兩族的這一歷史特點,利用格魯派加強對蒙藏地區的影響和凝聚,成為了清王朝的一項國策。

2. 格魯派順應統一的多民族國家歷史發展規律

公元1639 年,清政權最高統治者清太宗皇太極派出了察漢喇嘛和額爾德尼達爾漢等人,前往涉藏地區召請達賴喇嘛。以第五世達賴喇嘛為首的格魯派積極順應統一的多民族國家歷史發展的內向規律,幾乎與清朝派人進藏聯系同步,於1640年派出了以伊拉古克三呼圖克圖和戴青綽爾濟為首的使團赴盛京(今沈陽)朝覲。1642年10月,伊拉古克三呼圖克圖一行到達盛京。清太宗皇太極給予了隆重接待。1643年,西藏使團辭歸,清太宗設宴餞行,並致書五世達賴喇嘛、四世班禪和藏傳佛教其他教派的首領。從此,清王朝與西藏地方政府之間開始了密切的聯系,尤其與藏傳佛教格魯派重點交往。

3. 達賴、班禪封號與祖國統一

1644年清兵入關,清朝建都北京,成為取代明朝的新興的中央王朝。此後的順治、康熙、雍正和乾隆諸朝,加強了對西藏地方的管理,收到了實質性的效果。西藏地方的各教派首領們也積極順應時代發展的要求,在加強清中央王朝同西藏地方之間的政治隸屬關系方面作出了自己最大的努力。順治皇帝即位後,幾次派人敦請五世達賴喇嘛進京。

1652年(順治九年),五世達賴喇嘛率領隨從3000人來朝覲。清廷為了迎接五世達賴喇嘛到京,在北京專門修建了黃寺,供他下榻駐錫。五世達賴在京兩個月期間,順治帝幾次賜宴太和殿,五世達賴奉詔參加,並進行了一系列的佛事活動。1653 年初,在五世達賴喇嘛返藏途中,順治皇帝派人趕到代噶(今內蒙古涼城),對其進行了冊封,封他為「西天大善自在佛所領天下釋教普通瓦赤喇怛喇達賴喇嘛」。自此,清廷確認了達賴喇嘛在西藏地區的宗教領袖地位,達賴喇嘛之名號從此正式確立,歷輩達賴喇嘛經過中央政府的冊封遂成為制度。五世達賴喇嘛的此次朝覲,不僅提高了他在西藏地方的政治地位,而且對於建立和強化清朝對西藏地方的統治意義遠大,翻開了西藏地方和中央王朝關系史上的新的一頁。

他一生順應歷史發展潮流, 出色地完成了歷史賦予的使命。他不僅是一位傑出的宗教領袖,為人師表,著書立說,發揚宗喀巴學說,也是一位出色的政治家,他根據當時西藏地方政權和廣大藏族人民的意願,治理和統一了紛亂復雜的西藏地方,對維護祖國統一作出了重大貢獻。清中央王朝對他的冊封即是對他為祖國統一所作的貢獻的一個積極的肯定。康熙年間,清王朝又對格魯派另一位領袖人物班禪喇嘛進行了冊封。1713 年,康熙皇帝冊封五世班禪羅桑益西為「班禪額爾德尼」 ,並賜以金冊金印,確立了他的宗教地位。此後,歷世班禪額爾德尼都必須經過中央政府的冊封。除此之外,有清一代,還有很多傾心中央,堅定依附在中央政府周圍的愛國人士。

比如雍正年間,準噶爾侵擾西藏及珠爾默特那木紮勒之亂,七世達賴積極勸諭廣大僧俗百姓協助清軍除逆,發揮了愛國力量;六世班禪身體力行,獻身民族團結事業等等,不勝列舉。總之,清廷扶植、尊崇藏傳佛教格魯派,透過冊封宗教領袖,這在一定意義上增強了中華民族的凝聚力和內向心。作為西藏地方政府,與朝廷建立聯系是人心所向,大勢所趨。以上明清時期西藏地方同祖國的關系變得更為密切等事實說明,西藏自始至終同祖國內地保持著十分密切的政治聯系。13世紀西藏納入元中央王朝的管轄之下,明清時期西藏地方同中央王朝的關系更加密切,這一切都是這種長期的政治聯系發展的一個必然結果。

結 語

上述西藏歷史充分證明,中華民族的形成是一個歷史過程。中華民族多元一體格局的形成,是歷史長期發展的結果。西藏人民與各民族一道構築了中華民族共同體,對中華文明的豐富和發展作出了自己的獨特貢獻。也就是說,中華民族是由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各民族構成的,各民族共同開發了祖國的錦繡河山、廣袤疆域,共同創造了悠久的中國歷史、燦爛的中華文化。各族人民應牢固樹立對偉大祖國、中華民族、中華文化、中國共產黨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的認同,鑄牢中國心、中華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