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圖書出版有關註的作者都知道書在正式出版前一定會有一些出版的流程,編輯在收到全稿後會有審校的一個流程,但是很多作者並不清楚審校具體是怎麽樣的。
首先是初審。
①改正書稿中出現的字詞錯誤,讀音錯誤,知識性錯誤,語法錯誤,邏輯錯誤,觀點錯誤等。②統一全書體例,包括統一各級標題,格式,數位用法等。③核查引文,出處和索引,核查參見,互見計畫,核查配套內容或計畫,核查有關專業知識,核對或核算參考答案。④檢查書稿計畫,按順序排次(外封,內封,目錄,前言或編寫說明,凡例,音節表,檢字表筆畫索引等。正文附錄,參考文獻,參考答案等。)⑤填寫加工記錄,並撰寫審讀報告。對書稿的內容,特色,學術及文字水平,社會效益及經濟效益,文字品質,學術地位,是否達到正式出版要求進行評價。
第二,復審。
①檢查初審修改是否正確,改正初審改錯了的地方,改正初審未看出來的各種錯誤或不妥之處。②在書稿上標明要求初審進一步核實,解決的問題。
第三,終審。
①通讀初,復審意見和記錄,檢查初,復審修改是否正確,如果初/復審問題較多或初復審後書稿遺留問題仍較多,可以退初審編輯或復審編輯返工。
②抽讀部份大概四分之一左右書稿內容,判斷書稿品質,如認為書稿品質未達到正式出版要求或存在方向錯誤,退責任編輯與作者溝通修改或退稿。
③攥寫終審意見,對書稿以及初復審進行評價,說明是否同意發稿,若同意發稿在發稿單上簽字。
流程圖也如下方更直觀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