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預防溺水
1.不到野外水域遊泳或水邊玩耍,一是不能私自到野外水域遊泳或水邊玩耍;二是不能與小夥伴相約到野外水域遊泳或水邊玩耍。
2.不到野外水域遊泳包括熟悉的和陌生的水域,並非熟悉的水域就絕對安全。
3.在家長陪同下,可以到水邊玩耍,但要與危險地點保持安全距離;即使在家長陪同下,也不應到野外水域遊泳。
4.遊泳要到有人經營、有救援人員和救援裝置的場館遊泳,還應有家長陪同。
5.遇到夥伴溺水,在保障自己安全的情況下,憑借物品救援,並呼喊大人來救,並撥打110、119,不可手拉手盲目施救。
二、交通安全
1.無論步行還是騎行,都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透過」,遵守交通規則。
2.不要在馬路上追逐打鬧和玩耍,不在停車場、地庫入口及其他有車輛經過的地方玩耍。不能在車輛旁邊或車輛經過的地方蹲下、躺下。
3.車輛有盲區,不要靠近車輛玩耍,註意避讓車輛,特別是遠離大貨車。
4.12歲以下不得騎自由車上路;16歲以下不得騎電動車,更不能騎著上下學;18歲以下和未取得駕照不得駕駛機動車。
三、玩耍安全
1.遠離危險區域。不到施工區域、電力設施附近、鐵路及沿線、廢棄建築、荒野山林玩耍。
2.禁止危險行為。不玩火,不玩火柴、打火機;不到樓頂等高處;不攀爬陽台,不向窗外拋物。
3.註意井坑、積水、擠壓、跌落、尖刺等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