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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起實施!廣東明確這些計畫不列入醫院特需服務,不得擠占基本醫……

2023-12-31健康

記者從廣東省醫療保障局官方網站獲悉,【廣東省醫療保障局特需醫療服務計畫和價格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於近日釋出,並於2024年1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明確了特需醫療服務規模不能超過10%,急診、重癥監護、醫學影像、超聲檢查、檢驗等計畫不列入特需服務計畫。

新華社資料圖

嚴格控制特需醫療服務規模

【辦法】明確,特需醫療服務是指公立醫療機構在保證基本醫療服務的前提下,在獨立區域開展並在服務設施、診療環境、服務時間、醫護隊伍、就醫體驗等方面提供的優質便利、滿足患者多層次需求、由患者自願選擇的醫療服務。特需醫療服務收入應體現對基本醫療服務的反哺作用,落實廣東省公立醫院薪酬制度有關要求,主要用於人員績效,體現醫護人員的技術勞務價值。【辦法】適用於廣東省內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和獨立核算的二級及以上公立醫療機構開展特需醫療服務的備案管理、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

特需醫療服務要在保證基本醫療服務計畫供給規模和服務品質的前提下開展,不得擠占基本醫療服務資源。實行市場調節價的計畫(含特需服務計畫和試行期內新增計畫)的合計數量和合計費用所占比例分別不超過本醫療機構(不含跨地級市的非獨立法人資格的分院或院區)上年度已開展的醫療服務價格計畫總數量和醫療收入的10%。個人化需求較為集中的口腔、眼科、整形、婦產等專科醫院以及廣東省內與港澳(台)共建醫院實行市場調節價的計畫合計數量和合計費用占比超過10%的。公立醫療機構在上年度基本醫療服務量減少的情況下,本年度不增加特需服務計畫和規模。

急診、重癥監護不列入特需計畫

【辦法】明確了,特需服務計畫在廣東省現行醫療服務價格計畫目錄內選擇形成,並明確拓展的特需醫療服務內容,不得以特需服務計畫的形式變相新增醫療服務價格計畫。

列入特需服務計畫應符合以下特征之一:廣東省現行基本醫療服務價格計畫目錄中屬於「一般醫療服務」的計畫;屬於市級以上臨床重點專科的計畫;以非疾病治療為目的的計畫;現行價格構成中技術勞務占比未達60%的計畫。

符合上述特征,但屬於以下情形的不列入特需服務計畫:院前急救、急診、重癥監護有關的計畫;我省現行基本醫療服務價格計畫目錄中屬於「醫學影像」「超聲檢查」「檢驗」的計畫;國家和省規定不宜納入特需醫療服務的計畫。

特需醫療服務在獨立區域開展

根據【辦法】,特需醫療服務應在劃定的獨立區域開展,實行獨立管理,不能與基本醫療服務區域混用。

特需門診應具備獨立的診區。有獨立的診室、候診室等,並有明顯標識加以區別,有專人為患者提供全程導醫服務。診區內的診療環境整潔、舒適,設專用導診服務台,輔助服務設施應滿足個人化要求。出診醫生應具有副高級及以上職稱。除夜診和節假日外,副高級及以上職稱醫生個人(院士、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退休返聘的特邀專家除外)每月法定工作日內在特需門診出診單元數(每半天為一個單元)與非特需門診出診單元數比例不超過1:2。

特需病房應具備相對獨立區域。按照單人間或套間配置,除具備基本醫療裝置條件外,還應設立獨立的衛生洗浴等相關生活服務設施。特需病房床位數占本醫療機構核定床位數的比例不得超過10%;實際開放床位未達到核定數的,特需病房配備的床位數不得超過實際床位的10%。特需病房的住院醫療組長須具有副高級及以上職稱,主管醫生應經患者同意或由患者自由選定,患者檢查和治療均有專人導診陪護。

特需服務計畫實行打包收費

特需服務計畫如何收費一直備受關註。【辦法】明確了特需服務計畫實行市場調節價。公立醫療機構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原則,按照價格管理有關法律法規要求自主制定價格,與醫院等級、專業地位、功能定位相匹配,確保服務高效、優質、質價相符。

根據【辦法】特需服務計畫實行打包收費。相同的特需服務計畫可制定不同收費標準,不再實行除外收費,不得另外收取醫療器械費用。同一次診療服務,同一服務計畫的特需服務計畫與基本目錄計畫不得同時收費。

公立醫療機構應嚴格按照特需醫療服務內容向患者提供服務和收費,要落實知情同意制度,由患者自願選擇,不得暗示或變相強制患者接受特需醫療服務。公立醫療機構應按規定做好價格公示工作,在醫療機構提供服務的場所顯著位置和醫療機構官網明確清晰地公示特需服務計畫和價格、投訴渠道等有關事項,未公示的特需服務計畫和價格,醫療機構不得收費。

文 | 記者 陳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