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這個標題,你是不是在想:
精神分裂癥患者沒有了興奮沖動的舉動,反而能安安靜靜的待著,這不就說明病情有好轉嗎?這難道不是好事嗎?
經規範治療後,不排除病情好轉的可能。
但需要提醒大家的是,精神分裂癥患者突然「安靜」,有時並不是病情好轉的標誌,甚至是危險的。
01
抗精神病藥不良反應導致的「安靜」
抗精神病藥物治療早期最常見的不良反應就有鎮靜,發生率超過10%。
服用這類藥物的患者,常常在早上「睡不醒」,即使勉強被叫醒,也是睡意朦朧,大腦混混沌沌的,沒有精氣神,說話和活動很少,顯得非常安靜。
資料顯示,抗精神病藥物導致的鎮靜副作用,氯丙嗪、氯氮平等多見,奧氮平、喹硫平胡齊拉西酮也可出現,利培酮、舒必利和阿立哌唑少見。這種不良反應有可能貫穿用藥的整個過程,但往往在用藥初期最為明顯,治療幾天或幾周後通常會逐漸減輕。
嚴重的鎮靜作用不僅明顯影響患者的日常活動,導致患者根本無法正常生活、學習、工作及交流,還會增加跌倒、摔傷等意外事件的風險。
為避免意外的發生,服藥期間可以這樣做:
1. 若困倦、嗜睡已影響日常生活,應及時告知醫生,以便調整用藥方案。
2. 調整用藥時間,盡量將藥物放在臨睡前服用。
3. 即使困倦實在無法忍受,也不要自行減量或停藥。
4. 勿駕車、操縱機器或從事高空作業。
02
幻覺妄想等陽性癥狀治療不充分
導致的「安靜」
患精神分裂癥的小美出院不久就自己停藥了。家人對此卻不知情,後來發現小美每天坐在沙發上,面朝同一個方向,不說話也不活動。家人很不解,帶小美去醫院復診,她告訴醫生,有「聲音」命令她不能說話,也不能走路。
小美的案例告訴我們,沒有得到充分治療的幻覺妄想也會導致患者少言少語,患者會因某個不存在的指令變得異常安靜,這種情況務必警惕。
對於這種情況,規範治療無疑是最重要的,治療過程中,家人應該這樣做:
1. 監督患者遵醫囑服藥,必須保證患者服下後才能離開。
2. 平時家屬要多觀察患者發作時及服藥後的癥狀,如有條件可記錄下來,對醫生明確診斷、掌握病情進展和觀察藥物治療效果有著重要參考價值。
3. 家屬不能認為患者的癥狀有好轉,或者看相關藥物說明書就私自停藥或加減藥量。
03
陰性癥狀導致的「安靜」
精神分裂癥除了我們熟知的幻覺妄想、興奮沖動等癥狀外,還有情感平淡、不愛說話、對人冷漠、動作緩慢、生活懶散、不愛出門等陰性癥狀。對於有這些癥狀的患者來說,雖然表現的很安靜,但由於不願與醫生溝通、逃避治療,使康復過程變得更加困難,預後更差,極大影響患者生活品質。
因此,對於陰性癥狀的治療也尤為重要。
研究顯示,第一代抗精神病藥氟哌啶醇,可有效治療繼發性的陰性癥狀,但因不良反應較多,不作為首選藥物。第二代抗精神病藥對繼發性的陰性癥狀療效優於第一代。
在使用抗精神病藥的基礎上使用某些增效藥物也可改善陰性癥狀。如大劑量的甘胺酸能減輕患者的社會退縮、情感淡漠等;利培酮聯合美金剛對陰性癥狀有增效作用;利培酮聯合托烷司瓊也具有增效作用等。
重復經顱磁刺激治療對難治性精神分裂癥(持續幻聽和持續的陰性癥狀)有一定療效。
在眾多的心理治療方法中,經研究證實對陰性癥狀改善最有效的是認知行為治療和家庭幹預。
04
抑郁導致的「安靜」
小張首次被診斷為精神分裂癥,住院治療效果很好,規範治療一段時間後癥狀就基本消失了。但護士發現他最近沈默不語,郁郁寡歡,唉聲嘆氣,便提醒同事註意小張抑郁傾向。結果,有天深夜,夜班護士發現小張試圖做出傷害自己的行為,及時將其救下。
研究發現,43.9%的先發精神分裂癥患者伴有抑郁癥狀。
無論是疾病本身帶來的痛苦,藥物造成的多種難以接受的副作用,還是來自外界甚至家人的不理解和歧視等等,都很容易讓患者感到消沈,甚至陷入抑郁。這種情況導致的安靜,也要引起重視,有可能引發自殺自傷的行為。
寫在最後
精神分裂癥的治療目標是幫助患者消除各種癥狀,盡可能幫助他們恢復到患病前的狀態,重新融入社會,減輕家庭的負擔。切記「安靜」並不全是病情好轉的標誌,也有可能是康復路上的絆腳石,是需要避免和盡早治療的。(文章圖源:攝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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