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華文頭條 > 歷史

毛主席為何反對分田單幹,家庭聯產承包到底好不好,歷史知道答案

2024-07-26歷史

20世紀60年代,中國的經濟形勢一度面臨著不小的挑戰。受自然氣候條件和歷史原因的影響,不少農村面臨著糧食減產的困境。

面對著這一歷史難題,當時有人建議重新分配給農民農田,實行分田單幹的制度,以此來增加農民的生產積極性。

然而,面對「分田單幹,承包到戶」的建議,毛主席曾一度予以駁斥,表示: 「分田單幹,只會讓農民兩極分化更加嚴重,讓公有制的生產基礎動搖。」

但眾所周知的是, 在1978年十一屆三中全會,共和國宣布進行改革開放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還是傳遍了千家萬戶

那麽,究竟是什麽原因讓毛主席對分田單幹一事采取堅決否定的態度?又是什麽原因,讓中國轉向了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歷史證明,究竟哪一種制度才是最適合共和國發展的道路呢?

毛主席為何說:土地問題是中國的根本問題

早在紅軍時期,青年時代的毛主席就鞭辟入裏地指出: 影響中國革命未來發展的根本問題,就是土地問題。

那麽,究竟是什麽原因讓毛主席做出了這一精辟的論斷?

早年的毛主席酷愛讀史,正所謂「以史為鏡,可以知興替」。在浩如煙海的史書典籍中,毛主席驚訝地發現: 歷朝歷代,中國的王朝幾乎沒有一個不是因為土地問題而走向崩潰和衰敗。

中國封建王朝因土地問題從興盛走向衰敗的具體表現為:在王朝末年,往往大量土地集中在少數地主手中,大批無地農民由於無法維持生計,成為流民。在大災之年, 無地務農的農民沒有口糧,為了活命往往會掀起聲勢浩大的起義,從而推翻過去的舊王朝,在混亂中尋找新秩序的確立,秦漢之變,元明之變蓋莫如此。

曾有歷史學家將中國王朝兩百到三百年一更替的規律, 統稱為「歷史周期律」,中國如何破除歷史周期律,成為了當時毛主席要面臨的難題。

中國的土地問題,即便是在中國的最後一個封建王朝:清朝被推翻後,仍然未得到根本性上的解決。無論是袁世凱的北洋政府,還是蔣介石的南京國民政府,均是以共和之名,行封建之實。 大量的農耕土地被大地主、大資產階級占據,中國近九成的農民過著食不果腹,衣不蔽體的生活。

一方面,毛主席對中國農民的悲苦命運深感同情;另一方面,毛主席意識到大量失去土地的農民,正有可能成為推動中國革命發展的重要進步力量。因此,在1927年八一南昌起義,中國共產黨打響了反對國民黨反動派的第一槍後, 毛主席就決定將中國共產黨和中國農民的力量結合起來,發起一場轟轟烈烈的土地革命。

毛主席倡導土地革命的具體表現,就是將地主霸占的土地分給農民,讓農民在擁有土地,保證農業生產的同時,增加農民參軍入伍,保衛革命果實的積極性,這就是歷史上著名的口號「打土豪,分田地」。 在軍事策略上,就是我們後來經常提到的「農村包圍城市,武裝奪取政權」。

事實證明了毛主席土地革命路線的正確性,1949年4月,隨著中國人民解放軍占領南京, 蔣家王朝封建腐朽的反動統治徹底灰飛煙滅,一輪新的紅日冉冉升起,從此照遍了華夏大地的每一處角落。

毛主席為何反對分田單幹

1949年10月,新中國成立後,雖然解放區內的大部份地區已經完成土地改革,讓農民擁有了自己的田地,翻身做起了自己的主人。 然而,共和國仍然面臨著諸多前所未有的考驗和挑戰。

首先,毛主席意識到:在江南等後解放的國統區,仍然沒有完成土地改革。相比解放區的農民, 長期處於國民黨統治之下的江南地區大部份農民仍然還處於無地的赤貧狀態。

因此,在1952年,毛主席下令共和國果斷頒布關於土地改革的法律,要求在全國推行。不僅是解放區要實行土地改革,讓每戶農民擁有自己的土地。 新解放的江南地區農民,也應該盡快從地主、富農那裏分田,獲得一塊屬於自己的土地。

毛主席一手倡導的土地改革,不僅推動了 解放戰爭後中國農業經濟的發展和恢復,也為當時1950年-1953年抗美援朝的勝利奠定了堅實的物質基礎。

然而,毛主席在土地改革推行的過程中,發現了土地改革背後潛在的問題:土地改革的本質,是分掉地主的土地, 將這些土地分配給農民,實際上是變地主的土地私有制轉為農民的土地私有制。

也正是因為土地改革實際上一定程度上保留了土地的私有制,因此農民仍然對土地有著買賣的權利。隨著土地改革的持續進行,毛主席發現:部份分田單幹的農民, 在遇到災荒或者家中突遭變故後,將原本國家分配給自己手中的土地再次賣了出去,讓自己重新成為了無地的農民。

而這意味著:倘若未來仍然保留著土地的私有制度,中國的大地上仍然會出現土地兼並的情況,新地主的形成自然也就是時間問題。毛主席意識到了土地私有制其中潛在的風險,因此在1954年毛主席提出: 土地改革,實行農民的土地所有制度,僅僅是共和國土地制度的一個過渡階段。

也正是在這一年,毛主席提議:將土地制度由農民所有的土地私有制,改為以農業生產合作社為單元的農村集體所有制。 1954年起的農村土地所有制改革、手工業合作社所有制改革和資本主義工商業所有制改革 ,並成為「三大改造」,是新中國從新民主主義社會邁向社會主義社會的關鍵一步。

毛主席之所以要在1954年推行農業生產合作社的改革, 並不僅僅是因為他意識到了土地改革中土地私有制的潛在弊端,更因為毛主席認為農業生產合作社可以將分散的農民擰成一股繩,正所謂「人多力量大」 。尤其是在「面朝黃土背朝天」「靠天吃飯」的農業欠發達時期,集體農耕的抗風險能力要遠高於個體。

中國的農業生產合作社制度於1957年確立後,中國正式邁入了社會主義初級階段。一五計劃中,農產品的產量上升 ,也進一步證明了當時毛主席倡導農業生產合作社制度對促進中國農業生產的積極作用。

在20世紀50年代末,毛主席決定在農業生產合作社的基礎上更進一步,實行「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制。

在毛主席看來, 「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將進一步發揮農業生產合作社整合資源的優勢,同時也為日後農業生產的大規模機械化奠定基礎。

然而,在人民公社推行的過程中,也出現了局部「敞開肚皮吃大鍋飯」的問題,這是客觀的歷史事實。與此同時 ,受到當時自然環境和歷史條件的影響,中國的農業發展在20世紀60年代一度面臨著諸多的考驗和挑戰。

值此之際,有人一度向毛主席提出建議:重新恢復到土地改革時期的分田單幹,承包到戶。 如此一來,讓農民重新成為自己土地的主人,或許能夠進一步刺激農民生產的積極性。

但這條建議很快遭到了毛主席反駁, 毛主席曾毫不客氣地批評,提出分田單幹,是在開歷史的「倒車」。

那麽,毛主席在當時究竟是因為什麽原因,會對分田單幹,承包到戶做出如此的評價呢?

首先,毛主席意識到:在當時的自然環境條件下,許多農民抱團取暖可能都在自然災害的難關面前承受著巨大的壓力, 更不用說分田單幹,讓農民獨自承擔風險。倘若這些農民無法抗風險,那麽將土地轉手賣出去是近乎必然的結局。 如此一來,中國的大量土地將再次集中在少數財富力強的人手中。

其次,毛主席認為:農業是一個國家的根本,是中國工業原材料的來源。一旦農業的所有制基礎發生動搖, 那麽工業的所有制也將很有可能因此發生轉變。這對於社會主義制度剛確立的中國來說,可能是較為不利的。

因此,毛主席生前曾一度對分田單幹的做法表示排斥,並且多次強調分田並不是促使中國農業發展的明智之舉。

那麽,究竟是什麽原因,讓後來的共和國實行起了家庭聯產承保責任制度呢?

共和國為何選擇家庭聯產承包

1978年12月,十一屆三中全會的召開制定了改革開放的偉大決策。與此同時,起源於 安徽鳳陽小崗村的包產到戶、包幹到戶的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在當時逐漸傳遍千家萬戶。

當時就有不少人對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推廣心生疑惑: 毛主席生前一度反對分田單幹,那麽共和國為何會在當時實行聯產承包責任制呢?

首先,可以打消眾人顧慮的是: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與真正意義上的分田單幹,仍然存在著很大的區別。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中農民對土地僅是使用權,而無所有權,農村土地的所有權仍然歸村集體所有。 這意味著,中國農業的生產所有制並沒有因此發生動搖,真正改變的是農民對土地的使用權。

其次,當時中國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是當時歷史環境和人民選擇所得出的結果。盡管毛主席時期的農業生產合作社、 人民公社竭盡所能發揮了社會主義「一大二公」的優勢,但是在當時全球化市場深入發展的背景下,昔日的舊制度顯然可能有些不合時宜。

最後,雖然土地所有制關系到中國的根本所有制度。但在當時,中國的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已經進入了20年的時間, 中國的各項社會主義基本制度已經漸趨穩固。即便是實行了土地制度上的改革,也不會對整體制度產生劇烈的影響和改變

因此,總體來看,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後來的實行,與毛主席的思想並不矛盾。 二者出發的根本都是為了讓中國人民過上好日子,更何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因時而變,正是毛主席思想的內核。

時至今日,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讓中國的農業獲得了空前的繁榮發展,但 今日中國的繁榮和成就,也離不開毛主席時代近三十年奠定的堅實制度和物質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