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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年間受賄超4億元,具有多個從輕處罰情節,李再勇被判死緩!33歲就當上縣委書記,主政「江南煤都」3年,當地債務暴增1500億元

2024-08-14推薦

2024年8月13日,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貴州省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李再勇受賄、濫用職權一案,對被告人李再勇以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李再勇受賄犯罪所得財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不足部份,繼續追繳。

經審理查明:1998年至2023年,被告人李再勇利用擔任貴州省遵義市紅花崗區委書記,黔東南州委常委、副州長,銅仁地委副書記、行署專員,貴陽市委副書記、市長,六盤水市委書記,貴州省委常委、秘書長,貴州省委常委、貴陽市委書記,貴州省委常委、副省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個人在工程承攬、土地征收、計畫規劃審批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4.32億余元,其中大部份未實際取得。2014年至2017年,李再勇在擔任六盤水市委書記、市城鄉規劃建設委員會主任期間,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強令開工建設相關旅遊開發計畫,濫用職權造成生態破壞損失人民幣8645萬余元。李再勇到案後,主動交代了監察機關尚未掌握的濫用職權事實。

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李再勇的行為構成受賄罪、濫用職權罪。李再勇受賄數額特別巨大,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影響特別惡劣,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論罪應當判處死刑;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亦應依法懲處,並與其所犯受賄罪並罰。鑒於李再勇大部份受賄系未遂,到案後如實供述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絕大部份受賄事實;濫用職權具有自首情節;檢舉他人犯罪行為,經查證屬實,具有重大立功表現;認罪悔罪,積極退贓,贓款贓物絕大部份已查扣到案,具有多個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對其所犯受賄罪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對其所犯濫用職權罪可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主政六盤水3年多

新增債務超1500億元

據貴州省人民政府此前公布的李再勇簡歷顯示,1962年8月出生的李再勇,是貴州務川人,1983年8月參加工作。1983年從貴州農學院農學系農學專業畢業後便在貴州省桐梓縣任職,從桐梓縣元田區元田公社幹部做起,到1995年,李再勇已經成為桐梓縣縣委書記。1998年1月起,李再勇先後擔任貴州省遵義市紅花崗區委書記,貴州省黔東南州委常委、副州長,貴州省銅仁地委副書記、行署專員,貴陽市委副書記、市長等職。期間,在2011年3月至2013年11月任貴陽市市長。

2013年11月,李再勇擔任六盤水市委書記。

六盤水有「江南煤都」之稱,原煤、洗精煤、焦炭產量均位列貴州省第一,煤炭工業增加值占六盤水市工業增加值的「半壁江山」。

今年1月7日,「年度反腐大片」【持續發力 縱深推進】播出第二集【政治監督保障】,其中披露了李再勇任六盤水市委書記期間盲目舉債建設形象工程、政績工程的行為。

片中介紹,2013年到2017年,李再勇擔任六盤水市委書記期間推動興建了23個旅遊計畫,其中有16個計畫已被貴州省列入低效閑置計畫。

這些計畫每一個遠看都成群連片、規模浩大;靠近一看,有的人跡稀少、冷冷清清,有的經營停滯、大門緊鎖,有的甚至成了半拉子工程,荒草叢生。

李再勇當初為了建這些計畫, 不顧當地財政實際承載能力盲目舉債,僅債務利息一項就給國家造成了9億余元的重大損失。 他主政六盤水的三年多裏,當地新增債務達1500億余元, 從2013年到2017年債務增長率超300%,給當地留下了極其沈重的包袱。

黨中央三令五申,要嚴控新增政府債務、嚴防隱性債務風險,嚴禁透過融資平台違規為政府計畫融資,李再勇卻都置若罔聞,不顧六盤水財政實際承載能力,新成立了6家融資平台公司,把融資額納入幹部績效考核指標,計畫有的包裝成企業計畫要求公司去融資借貸,有的壓給區縣去籌資並實施,「一把手」如此錯誤導向之下,有的區縣為完成任務,也不惜違法違規操作。

「如果當時我借的這筆錢要由我來還,我肯定不會去借,但是由政府來還我就去借了,反正過幾年一換(崗位),一拍屁股走人,後邊繼任者誰來接誰承擔責任,有點選鼓傳花的味道」,李再勇此前出鏡時如此表示。

巨額砸錢卻不見收益,隨之帶來惡性的連鎖效應。有的計畫債務到期還不上了,就繼續借新債還舊債,還有的拆東墻補西墻,長期拖欠工程款,甚至挪用本應優先用於群眾安置的款項,直接損害群眾切身利益。扭曲的政績沖動,透支的不僅是巨額資金,也在透支政府的信用、透支百姓的信任。

李再勇於2017年回到省城貴陽,任貴州省委常委、貴陽市委書記等職。李再勇2017年8月被任命為貴陽市委書記。2018年5月,李再勇任貴州省委常委,省政府黨組副書記,貴州省副省長等職,2022年1月,李再勇任貴州省政協副主席等職,直至落馬。

2023年3月27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釋出了李再勇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的訊息。

(資料圖)

2023年11月7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通報,李再勇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終止其貴州省第十三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並移送。通報稱:李再勇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政績觀扭曲,權力觀錯位,嚴重背離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不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大搞勞民傷財的「政績工程」,肆意違規舉債融資,造成重大債務風險,嚴重破壞當地生態環境,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長期搞迷信活動;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旅遊活動安排,謀求特殊待遇;違反組織原則,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幹部選拔任用中為他人謀取利益;違規收受禮品禮金, 搞權色、錢色交易 ;漠視群眾利益,幹涉群眾生產經營自主權;違規幹預司法和執紀執法活動; 道德敗壞,追求低階趣味,長期癡迷賭博; 喪失紀法底線,親清不分,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計畫規劃審批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濫用職權,造成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損失。

編輯 | 何小桃 蓋源源 杜波

校對| 程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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