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的袁女士常年在深圳工作
幾天前,她突然接到廣州警方打來的電話
說是她16歲的孩子因為自殺正在醫院救治
這突如其來的訊息,把她嚇壞了
到底發生了什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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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女士:忽悠我兒子請三個人去廣州旅遊。
商家:跟我們有關系嗎?
袁女士:全部人自殺了,要不要打廣州警察的電話問,你不借錢給他們,他們怎麽會有車費去廣州旅遊,四個人自殺。
這又是借錢,又是自殺的
到底發生了什麽?
袁女士為什麽要找這家二手手機經銷商呢?事情還要從8月20號說起,當時袁女士的兒子小軍和三個朋友一起,找到了這家手機經銷商。
袁女士:讓我的兒子在這家店,用手機抵押貸款,第一次抵押的時候,兩千塊錢,利息是十天兩百塊錢。
袁女士告訴記者,她兒子在學校讀書期間,透過同學認識了和他年紀相仿的少年馬某,在對方的慫恿下,幾個人準備去廣州遊玩,就這樣,小軍偷偷從家裏拿了一部蘋果手機給了這個手機經銷商。
袁女士:一共三個朋友到廣州去旅遊,在此期間車費、吃喝住行,全是我兒子負責。這個馬某問我兒子要錢,後來沒有錢的時候,他讓我兒子再從商家借錢,一共借了四千塊錢。
幾個孩子在廣州遊玩期間,兩千塊錢很快就用完了,由於和手機經銷商互加了微信,小軍前後幾次找到商家借錢。
一周前,正在深圳工作的袁女士突然接到了警方打來的電話,說兒子小軍在廣州出了意外。
袁女士:他們有一天沒有錢了,抵押值已經抵滿了,他們四人就自殺了。8月28日淩晨四點半廣州的警察給我打電話,第一反應是孩子在搶救嗎,有沒有生命危險,警察說帶著四個孩子在醫院進行包紮。
袁女士:我當時就在想,他爸爸已經離開人世了,我這個唯一的兒子,如果真的發生什麽生命危險,我這個做母親的怎麽辦。
此後幾天,小軍返回了貴陽,經過仔細詢問,袁女士才弄清楚了事情的來龍去脈。
袁女士:8月31號晚上來贖手機,商家就要他四千三百塊錢,現在我兒子不敢面對家長,也不敢去學校,又離家出走了。
由於不敢面對家長,小軍第二次離家出走,雖然一直都能聯系上,可無論家人怎麽勸說,小軍都不肯回來。對於這件事,袁女士提出了自己的質疑,她覺得商家在沒有征得家長的同意下,就把未成年人拿出的手機進行「抵押」,還因此產生了費用,並導致後續一系列事情的發生。這在袁女士看來,商家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袁女士
這個手機是我們家長的,未成年人無權拿到這裏作抵押,同時你這裏是莉莉數位店,你們是賣二手手機的,你沒有資格去經營貸款業務。
商家
我們這不是貸款,是保管。
袁女士
不是貸款,為什麽聊天的時候提到了本金和利息,抵押了多久,你用了多少錢,這是你問的話吧。
對於袁女士提出的質疑,這名商家負責人表示,手機放在這裏,他們只是起到了保管作用,並不是屬於抵押貸款。
商家
你可以喊本人來,和馬某一起過來,我這裏有監控的 。
袁女士
孩子已經不讀書了,離家出走了,連我都找不到了,學費五萬的交在學校,就因為還不起這個高利貸,昨天又離家出走了。
商家
他說他媽媽會過來取。
袁女士
跟我核實過嗎,跟我說過嗎,一個未成年人說什麽就是什麽嗎?
那麽,幾個孩子前期究竟是怎麽借錢的,怎麽讓商家保管手機的,這名負責人也向記者詳細的說明了事情的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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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因為就是馬某帶他過來的,昨天還在發資訊。
記者:你們這邊和馬某是什麽關系呢?
商家:我們和馬某的父母都認識,他說喊我們幫一下忙,我說你這個是誰的手機,他說是家長給他的,他說需要兩千塊錢,讓我幫忙,他開始說要賣,是五千多塊錢, 我說你們家長同不同意,他說同意的,知道的,不扯皮的,所以我們才幫忙的。
商家告訴記者,就在孩子拿走這兩千塊錢之後沒幾天,她再次收到了孩子們的借錢請求。
商家:這五百、五百的借,我也不知道為什麽他要借。
記者:他當天手機放在這裏保管之後,你是給了兩千塊錢,為什麽後來在廣州時他繼續向你借錢,還要轉錢給他呢?
商家:因為這個手機不止值兩千塊錢,如果他單純要賣的話,回收是可以收五千多的,他當時說不需要那麽多錢。
如果只是幫忙
又為什麽要額外收取費用呢?
對此,商家給出了這樣的解釋
商家:我們在這裏做生意,假如你借了我的錢,我收取一兩百塊錢肯定很正常,對不對,你說我沒有權利,沒關系,你喊警察來,我該怎麽樣就怎麽樣,手機在我這裏,他也沒有來取。
袁女士:哪個給你的權利,讓你經營抵押貸款,哪一條法律可以讓未成年人能夠拿著手機抵押貸款,不管是保管還是收錢,你的營業執照在哪裏,你的經營範圍在哪裏,請你告訴我。
商家:這個我沒法回答你,你等警方來了再說。
商家認為,她原本是出於好意幫忙,前後一共借出去四千塊錢,收取五百塊錢的費用,這是合情合理的,並不屬於高額利息。在現場,雙方數次發生爭吵。
無奈之下,袁女士撥打了報警電話,隨後,雙方被帶到了轄區派出所進行協調。袁女士告訴記者,如果事情仍然無法得到處理,她會把情況反映到市場監管部門,同時,她也準備透過司法途徑為自己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