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酱香型白酒国家标准修改,有哪些要注意的?

2024-07-15美食

来源:酒业内参

近日,2024第9号国家标准公告发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195项国家标准和1项国家标准修改单,其中包括GB/T 10781.4-2024【白酒质量要求 第4部分:酱香型白酒】。

据了解,【白酒质量要求 第4部分:酱香型白酒】国家标准由全国白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全国白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酱香型白酒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主要起草单位包括中国酒业协会、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及茅台、国台、郎酒、习酒、金沙、珍酒、武陵、云门、安酒、钓鱼台等众多酱香型白酒生产企业。

通知还显示,GB/T 10781.4-2024【白酒质量要求 第4部分:酱香型白酒】将于2025年6月1日正式实施,并全部代替现行的GB/T 26760-2011【酱香型白酒】国家标准。

那么,新的酱香型白酒国家标准修改了哪些内容?行业又有哪些要注意的?

一是修订并新增了术语和定义。

新的酱香型白酒国家标准明确了酱香型白酒的产品类型和香型特性,帮助消费者更好的选择产品。新标准中,酱香型白酒是指以粮谷为原料,采用高温大曲等为糖化发酵剂,经固态发酵,固态蒸馏、陈酿、勾兑而成的,不直接或间接添加食用酒精及非自身发酵产生的呈色呈香呈味物质,具有酱香特征风格的白酒。

同时,新标准将酱香型白酒译为「jiangxiangxing baijiu」,以音译的方式突出白酒的本土化特点,有助于推动中国白酒的国际化。

此外,本次修订在原有定义的基础上,增加了酱香型白酒(大曲)和酱香型白酒(其他)两个术语及高温堆积、高温大曲、轮次、下沙、造沙等关键生产工艺术语,强调了酱香型白酒传统酿造工艺的特点。

二是增加了生产过程控制要求。

严格的工艺流程,是酱香型白酒产品品质的核心支撑,也是酱香型白酒区别于其他香型白酒的酿造特点。新标准从沿袭保护酱香型白酒传统酿造技艺及规范酱香型白酒生产过程的角度,分别增加了对酱香型白酒(大曲)和酱香型白酒(其他)在生产过程的要求。

三是修改了感官等技术要求。

新标准取消了现行标准中以酒度划分高度酒和低度酒的分类方式,以及不同糖化发酵剂生产的酱香型白酒的分级方式,更改了理化要求,对自生产日期一年内和一年后的产品提出不同的理化指标要求,并在出厂一年后,将酸酯进行合并要求。

此外,新产品更改产品分级,根据采样感官品评、理化检测情况,本次修订将原有的优级、一级和二级合并为优级和一级,同时对生产过程要求、感官要求、理化要求、卫生指标等均做出更新。

同时,新标准采用围绕感官质量评价和传统工艺特征的总结和表达,做了更加生活化、具像化的描述,以酱香、果香、花香、青草香、烘焙香、粮香等词汇对酱香型白酒的香气进行表达,更贴近消费者认知。

四是检验和标签的规定更细致。

新标准中增加了净含量的要求及其试验方法,更改了酒精度、总酸和总酯的试验方法。同时,在标签标识上,不但对酱香型白酒生产企业的标签标识提出了新要求,也更便于消费者明白地购买和消费:一方面要求按GB/T10346的规定执行,即必须明确标识产品类型为「固态法白酒」;另一方面要求生产过程控制条件符合4.1,仅完全采用高温大曲为糖化发酵剂生产的产品,可标示为「酱香型白酒(大曲)」,否则不应标示为「酱香型白酒(大曲)」。

标准于2023年开始修订工作,这里有一个大背景: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16部门在2022发布【关于印发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加快推动消费品标准从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变」。正是基于此,全国白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了建立「面向消费端」的新型白酒标准体系构建工作思路。本次酱香型白酒国家标准的修订,作为面向消费端的新型白酒标准体系框架下首个发布的白酒产品标准,其从消费者视角建立了产品品质表达的标准化语言,并以可视化图形引导消费者直观认知酱香型白酒产品特性,正是为了更好引导消费者直观地认知白酒产品特性,有利于消费者更好选择产品。

对酱香型白酒生产企业而言,新标准的实施,也意味着质量提升和科学表达的双重要求,既要发挥国家标准技术引领作用,提升行业科技进步,也要进一步归纳和总结传统白酒工艺特征,科学表达具内涵,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正因为如此,行业普遍认为,对大众来说,新标准是一个更稳固的桥梁,通过它,能够直观看到酱香型白酒原貌。对行业来说,新标准的细化无疑是一条质量的基准线,也是行业稳健发展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