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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代君子欧阳修,真与外甥女通奸?得罪太多人,罪名成立被贬滁州

2024-04-28历史

欧阳修的醉翁亭

欧阳修是北宋时期赫赫有名的一个史学家和文学家,也是「唐宋八大家」之一。他历经宋仁宗、宋英宗和宋神宗三代帝王,在北宋政坛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历史上的欧阳修,一向是以名节著称的,他将名节视为君子必备的品德。

在【宋史·忠义传】一书中,这样记述:

「真仁之世,田锡、王禹偁、范仲淹、欧阳修、唐介诸贤。以直言谠论倡于朝,于是中外缙绅,知名节相高,廉耻相尚,尽去五季之陋矣。」

在宋真宗和宋仁宗时期,北宋朝廷出现了一批忠良贤臣,其中以田锡、王禹偁(cheng)、范仲淹、欧阳修和唐介等人为代表。这些忠良贤臣的最大特点,就是正直无私,敢于谏言,明辨是非,尤其讲究廉耻。

欧阳修

欧阳修认为,身为一名君子,要坚守道义,要行为忠信,要爱惜名节。他在自己的千古名篇【朋党论】中写道:「所守者道义,所行者忠信,所惜者名节。」

然而,就是这么一位极其看重名节的君子,却被人弹劾与外甥女通奸,当时称为「内乱罪」。

被外甥女指控,欧阳修收到传唤

宋仁宗庆历五年(公元1045年)的初夏时节,时任河北真定府代理知府的欧阳修,突然接到了来自京城开封府的传唤,要求他前往开封府接受审讯。

开封府给出的传唤理由是:欧阳修涉嫌与外甥女张氏的「奸利案」。

听到这个消息,欧阳修顿时愣住了,只好跟随差役前往北宋都城汴梁(如今的河南开封)。

开封府

刚一来到开封府,欧阳修才知道是怎么回事,原来是受到了外甥女张氏的指认,两人还有过不正当的男女关系。

张氏的供词一出,瞬间轰动了整个北宋朝廷。

这件事情本来属于家里内部的丑闻,但是经过张氏的一通说辞,外界全都知道了。身为朝廷命官的欧阳修,卷入了这场丑闻风波中,自然要接受朝廷的传唤。

张氏除了供出与欧阳修有不正当关系以外,她还说:「我的母亲欧阳氏是欧阳修的妹妹,因为父亲张龟年死的早,所以就跟随母亲投奔舅舅欧阳修,而欧阳修谋夺了我家的所有财产。」

这样一来,事情就更加严重了,欧阳修从一个谦谦君子的形象,沦落成为了一个衣冠禽兽。

其实,张氏并不是欧阳修的亲生外甥女,而是张龟年与前妻所生的女儿,欧阳修的妹妹只是张氏的继母。

开封府

宋仁宗景祐二年(公元1035年)七月,得知妹夫张龟年去世的消息,正在京城学士院任职的欧阳修马上赶到襄城县,帮忙料理张龟年的后事。

安葬完张龟年之后,欧阳修就把妹妹欧阳氏和外甥女张氏接到了汴梁,将张氏抚养长大成人,并把她嫁给了自己的远房侄子欧阳晟。

宋仁宗庆历四年(公元1044年)的八月,朝廷任命欧阳修担任河北转运使,后来又担任真定府代理知府。而他的外甥女张氏,则跟随丈夫欧阳晟远在虔州(如今的江西赣州),两人的距离相隔千里之遥。

因此,张氏一共指控了欧阳修所犯的两项罪名:

一是与当时还未成年的张氏有不正当关系;

二是谋夺张家的财产。

对于一向重视名节的欧阳修来说,外甥女指控的这两项罪名,无疑是非常致命的。

面对两项指控,欧阳修拒不认罪

按照宋代的「服制」制度,舅舅与外甥女之间属于「小功亲」。

而在宋朝时期的律法【宋刑统·杂律】中,有着明文规定:

「诸奸缌麻以上亲者,徒三年,强者流二千里,折伤者绞。」

若是欧阳修与外甥女只是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他也要面临关押三年的处罚。由于张龟年生前并没有儿子,因此张家的家产属于「户绝财产」。

根据宋朝的律法,凡是「户绝财产」,张氏属于在室女,理应继承张家的四分之三家产,而且还可以作为嫁妆一并带走。

欧阳修塑像

而且,张氏来到欧阳修家里生活的时候只有七岁,欧阳修可以代为保管张家的家产。

若是欧阳修私自将张家的家产花掉,那么就构成了「受寄物辄费用」。按照花掉的钱数定罪,最高的处罚是关押两年半的时间。

面对张氏的指控,在开封府的衙门之上,欧阳修极力为自己辩解。

欧阳修之所以要收养这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外甥女,在【欧阳文忠公集】卷九十【滁州谢上表】一文中,他是这样对宋仁宗说的:

「伏念臣生而孤苦,少则贱贫,同母之亲,唯存一妹,丧厥夫而无托,携孤女以来归。张氏此时生才七岁,在人情难弃于路隅,缘臣妹遂养于私室。」

而关于有没有谋夺张家的财产,欧阳修是这样为自己辩解的:「以至究穷于资产,固以吹析于毫毛。」

通过欧阳修的辩解,他既不承认与外甥女张氏有过不正当关系,又否定了谋夺张家的家产。

张氏的父亲张龟年,是在宋仁宗景祐二年(公元1035年)七月去世的。也就是这一年,年仅七岁的张氏,跟随继母欧阳氏来到了舅舅欧阳修家里生活。

根据欧阳修的说法,张氏在自己家里生活了四五年的时间,十一二岁的时候,就嫁给了远房的侄子欧阳晟,根本不可能与张氏有过不正当的男女关系。

在谋夺张家的家产的指控上,欧阳修只是简单的给予否决,说是有人诬陷自己,并没有作出详细的具体回应。

对于外甥女张氏的两项指控,欧阳修全部都拒不认罪。一时间,开封府的审讯官员陷入了两难的境地。

张氏为什么指控欧阳修?

张氏之所以在开封府指控抚养自己长大成人的舅舅欧阳修,是因为她跟别人通奸,而被官府抓到了开封府。

根据宋代学者王铚撰写的【默记】一书的记载,欧阳晟在虔州做官期限已满,需要返回汴梁述职,他的妻子张氏自然也跟在身边。

回到汴梁之后,张氏与一个名叫陈谏的仆人通奸,不料被丈夫被欧阳晟发现,欧阳晟便将两人送入了开封府。

按照【宋刑统·杂律】中【奴奸良人条】的规定:

「诸部曲及奴奸主者,绞刑,妇女减一等,流三千里。」

由此可见,陈谏应当被处以绞刑,而张氏身为女人,罪名可以减轻一些,只需流放三千里以外即可。

在古代的封建社会中,若是妻子犯了「七出」当中的任何一条,丈夫是完全可以休掉妻子的,而且合情合法。

所谓「七出」,分别是指「无子、淫佚、不事舅姑、口舌、盗窃、嫉妒、恶疾」,而张氏所犯的就是其中的「淫佚」。

因此,张氏既要面临被欧阳晟休掉的风险,还要被流放三千里之外的荒芜之地。

为了帮助自己减轻罪责,张氏就把没有血缘关系的舅舅欧阳修牵扯了进来。

负责审理张氏通奸案的开封府官员名叫孙揆,他坚持就事论事,只是调查张氏和陈谏通奸的事情,而欧阳修跟这起案子毫无关联,不应该传唤欧阳修进行审讯。

然而,时任开封府知府杨日俨却不同意孙揆的建议,坚决要求调查欧阳修。

这是因为,杨日俨非常记恨欧阳修,一直想要寻找机会报复。

欧阳修作为一名正直的谏官,凡是他认为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事情,都会上奏进行弹劾,从而得罪过不少大臣,其中包括包拯、狄青(狄仁杰的后人)、贾昌朝、陈执中等人。

杨日俨之前在益州(如今的四川成都)担任知州的时候,欧阳修就向皇帝弹劾说:「杨日俨贪污受贿,滥用职权。」

因此,杨日俨好不容易抓住了一次搞垮欧阳修的机会,报仇的机会来了,他当然不会错过。

于是,杨日俨不再让孙揆审理孙氏的通奸案,而是直接让狱吏负责审讯张氏。他命令狱吏重新整理张氏的供词,想尽办法要把欧阳修牵涉其中。

欧阳修塑像

得罪人太多,大臣纷纷弹劾欧阳修

就在开封府正在审讯欧阳修的同时,在朝堂之上,根据张氏指控欧阳修的罪名,谏官钱明逸直接向宋仁宗进行弹劾欧阳修。

钱明逸的祖上是著名的吴越国王钱镠(liu),后来居隅江南的吴越之地献给了宋朝,而钱家的子孙也就做了宋朝的官员。

钱明逸与欧阳修的积怨,很早就存在。

早在庆历年间,欧阳修负责编修一部【新五代史】,其中有【吴越王世家】一篇,内容中有这样的记载:

「考钱氏之始终,非有德泽施其一方,百年之际虐用其人甚矣。其动于气象者,岂非其孽欤。是时四海分裂,不胜其暴,又其皆然欤。」

宋仁宗画像

这段话的意思是说,吴越国王统治的时期,残暴至极,虐待百姓,天怒人怨,后来投降了宋朝,才落得一个好下场。

这段内容,无疑是在辱骂吴越国的国君,而作为钱家后人的钱明逸,肯定不能容忍欧阳修的这种行为。

这一次,趁着欧阳修卷入「张氏通奸案」的时机,钱明逸立刻行动起来,向宋仁宗递上了弹劾奏章。

在弹劾奏章中,钱明逸除了采用张氏的供词以外,还引用了欧阳修曾经写过的一首词,来证明欧阳修和张氏之间的不正当男女关系。

欧阳修的这首词就是【望江南·江南柳】,其中这样写到:

「江南柳,叶小未成阴。人为丝轻那忍折,莺嫌枝嫩不胜吟。留著待春深。十四五,闲抱琵琶寻。阶上簸钱阶下走,恁时相见早留心。何况到如今。」

通过这首词,很明显就是欧阳修写给家里的一位少女的,还表达了他对少女的怜爱之心。

欧阳修画像

事情到了这个地步,既有张氏这个人证,又有诗词作为物证,宋仁宗不相信也不行了。

宋仁宗非常器重欧阳修,欧阳修在去河北任职的时候,他就对欧阳修说:「朝廷把你派到地方上任职,不会太长的时间,我会随时把你调到京城任职。」

后来,负责监督审理欧阳修一案的太监王昭明也说:「昭明在官家(宋仁宗皇帝)左右,无三日不说欧阳修。」

由此可见,欧阳修在宋仁宗心目中的地位之高。

在开封府的公堂之上,欧阳修再三辩解说:「张氏来到我家的时候才七岁,我怎么可能跟这么小的孩子发生不正当关系呢!」

钱明逸的侄子、时任中书舍人的钱勰,听到欧阳修的辩解,马上反驳说:「七岁正好是学簸钱的年纪,恰好印证了你在词中所描绘的场景!」

钱勰的这句话,让欧阳修再也无话可说了,因为他怎么解释都是没有用的!

当时,想要搞垮欧阳修的朝中大臣实在是太多了,这些大臣几乎全部都是曾经被欧阳修弹劾过的人,都对欧阳修心怀怨恨。

就连当时的宰相贾昌朝,也联合陈执中等大臣,联名向宋仁宗呈上奏折。他们的目的是,利用这个案件,把欧阳修赶出北宋的朝堂。

欧阳修

一项罪名成立,欧阳修被贬到滁州

在贾昌朝和陈执中的提议之下,宋仁宗派了太常博士兼户部判官苏安世,前往开封府重新展开调查。

苏安世来到开封府以后,并没有对张氏进行审讯,而是整理了一遍张氏之前交代的供词,企图尽快结案。

由于这起案件涉及到欧阳修,宋仁宗比较重视,他又派出身边的太监王昭明前往开封府,负责监督审理。

王昭明看到苏安世整理的供词,十分愤怒,说道:「就凭张氏的一面之词,就认定她和欧阳修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你准备这么结案吗?欧阳修是天下读书人的偶像,皇帝几乎每天都会提到欧阳修的名字,现在有很多大臣们利用这个事件,想要把他搞垮,你千万不能迎合这股风气呀!如此恶毒的罪名加到欧阳修身上,万一有一天查明是一起冤案,我作为监审官员,你作为主审官员,恐怕都难逃一死。」

听完这番话,苏安世瞬间感觉十分害怕,他马上销毁了自己整理的供词,按照孙揆审理的供词来为案情定性。

苏安世认为,欧阳修和外甥女张氏之间的不正当关系,缺乏有力的证据,罪名不成立。

但是,苏安世还是认定欧阳修有罪,给出的罪名是:欧阳修利用张家的家产购买田地,还把买来的田地所有权归到欧阳修的名下。

这样一来,欧阳修拿着别人家的家产,为自己购买田地,在宋朝时期的处罚是「私带财物不还,徒刑一年」。

苏安世将这个案子的判定结果上报给朝廷,朝中大臣议论纷纷,几乎全部都在指责欧阳修。尽管宋仁宗想替欧阳修开脱罪责,但也于事无补,他顶着很大的压力,将欧阳修贬谪为滁州知州。

在滁州担任知州期间,欧阳修给自己取了一个号「醉翁」,流传至今的「醉翁亭」和【醉翁亭记】,都是因此而闻名。

这场由外甥女张氏掀起的丑闻事件,给欧阳修带来了很大打击,也影响了他以后的生活。我们可以想象,一个将名节视为生命的人,突然遭到这样的指控,内心该有多么痛苦。

关于历史上的这件事情,至今都存在着很大争议,我们只能从现存的蛛丝马迹当中寻找答案。

近代学者胡适就曾经研究过,他从欧阳修的史料记载中,以及欧阳修创作的诗词中,还是发现了一些问题。

河南新郑欧阳修墓

胡适认为,欧阳修与外甥女张氏的不正当关系,并非是空穴来风。

张氏从七岁的时候就生活在欧阳修家里,在这段时期内,欧阳修书写了许多描写少女娇羞可爱的诗词。因此可以断定,欧阳修家里肯定居住过一位娇羞可爱的少女,而且还引起了欧阳修的爱慕。

但是,这位娇羞可爱的少女,究竟是不是欧阳修在诗词中所描述的外甥女张氏,恐怕永远都不会有答案了。

可以肯定的是,张龟年去世后,妻子欧阳氏带着张家的家产来到欧阳修家里,她一定会把一部分家产交给欧阳修保管。

在滁州任职的这段时间里,欧阳修也可以静下心来,好好反思一下自己的所作所为了。

北宋都城开封

欧阳修还给自己的好朋友孙俟写了一封信,信中写到:

「我很晚才领悟到圣人之道,三十年前,我一味喜好奢靡享乐,饮酒放歌,只知道取乐人生,不知道这样做是不对的,还自认为这是文人的潇洒。慢慢认识到了圣人之道,逐渐后悔过去所犯的错误,但是时光已逝,后悔已然是来不及了。」

这一次外放到滁州做官,欧阳修在滁州的时间很长,直到宋仁宗至和元年(公元1054年),才得以重新返回京城汴梁。

此时的欧阳修,已经四十八岁了!

经过这一次的贬谪外放,欧阳修变得更加沉稳,在性格秉性和行事作风上,也有了很大的改变,从此在汴京过上了一段短暂的安稳日子。

【宋史·忠义传】元代,脱脱、阿鲁图等编撰;

【欧阳文忠公集】卷九十【滁州谢上表】北宋,欧阳修编著;

【望江南·江南柳】北宋,作者欧阳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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