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官帽分为朝冠和吉服冠。
吉服冠
是官员平时戴的帽子;而
朝冠
则是在重大场合,比如上朝的时候戴的帽子。
顶戴花翎是 官帽上的装饰品,是 清代官员服饰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明确标志着官员的等级、地位、身份和荣誉等。
顶戴分两种,一是凉帽,一是暖帽;花翎也分两种,一是蓝翎,一是花翎。
夏天用的叫凉帽,像斗笠,一般由藤、篾编成,外裹绫罗,上缀红缨和顶珠;
冬天用的叫暖帽,为圆盆型,有几指宽的檐边,一般用皮、呢、缎、布制成,顶部依然有一颗顶珠。
朝冠 的顶戴分为三层,上为尖型宝石,中为球型宝珠,下为金属底座,用所饰的珍珠(东珠)的数目来区别等级。
亲王、世子、郡王、贝勒、镇国公、辅国公冠顶分别装饰有4-10颗不同数目的东珠。侯爵冠顶装饰有3颗东珠,伯爵冠顶装饰有2颗东珠。
一品大员冠顶装饰有1颗东珠。一品以下官员不能镶嵌东珠,改用其他宝石装饰。
按官职等级,顶珠依次为:一品红宝石,二品红珊瑚,三品蓝宝石,四品青金石,五品白水晶,六品砗磲,七品素金,八品阴纹缕花金,九品阳纹镂花金。无官品者无顶珠。
顶珠之下,有一枝两寸长短的翎管,用玉、翠或珐琅、花瓷制成,用以安插翎枝。翎枝有蓝翎、花翎之别。
花翎是带有"目晕"的孔雀翎。"目晕"俗称为"眼"。又有单眼、双眼、三眼之分,以翎眼多者为贵。
蓝翎等级较低,用鹖羽制成,长而无眼,染成蓝色。
单眼和双眼花翎用于赏 赐 五品以上官员,三眼花翎则用于赏 赐 亲王、贝勒等皇族和有特殊功勋的大臣。
蓝翎用来赏 赐 六品以下官员 ,及在皇宫和王府当差的侍卫享戴,也可以赏赐给建有军功的低级别军官。
顶戴上的顶珠,早期都采用名贵宝石和真金白银。从雍正朝开始,为节约成本,逐渐演变为彩色的琉璃珠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