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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青瑜:京房為什麽要推六十律?——漢易通考(四)

2024-07-17文化

前面已經講過,三分損益法可以生出多種律制,但又不是亂生的。對於立法制律都極為嚴密的古人來說,具體采用什麽律制,都必須要有天道與之對應。

比如【連山】太陽十個節氣歷,就是由夏朝五音律制以及由五音清濁——陰陽二氣生出的十個天幹之結果,其五律制對應的正是河圖之中五——北極五星。

到了商代中後期,中國開始實行日月合歷,於是對應一個回歸年的十二個月,改用了十二律制。

由此可見,京房之所以在十二律制的基礎上,密生六十律,也不是亂生的。

咱們先看一下京房所推的六十律。

按照嚴格的套用音樂學來說,京房推至十八律,基本上就可以解決旋宮難題了。推到第五十四律,實際上已能回到第一律,誤差僅為3.51音分。這個誤差,在實在的音樂套用中,完全可以忽略不計。

但他為什麽還要繼續往下推算,非湊滿六十律呢?

這個問題讓很多不懂歷學的音樂學者百思不得其解。

咱們先看一下【太初歷】積年演算法。

什麽叫積年法呢?

古人制定歷法,都必須先定歷元。

什麽叫歷元呢?也就是一年一度的起算點。

什麽意思呢?

就是從這一年的冬至點,到下一年的冬至點,太陽剛好完成一個周天行度,為一年一度。

可由於測繪、圓周率、推算方法、以及歲差等多種原因,從冬至點出發,轉了一年的太陽本來該回到冬至點,可實際上卻往往回不到那個點,總有那麽一點誤差。於是古人推出的歷法,經過年復一年的誤差,導致的誤差越來越大。

於是到了漢【太初歷】時代,測繪歷法的天文座標就從黃道轉向了赤道,而五大行星呢,也史無前例地成了推天定歷的主角。

這樣一來,漢代的歷元就多了。

除了一年一度的冬至點,又多了一個「五星連珠」。

可「五星」並不是年年都出現「連珠」,而是六十年「連珠」一次(漢時天文),赤道呢,剛好也是六十年退一度,於是漢人就把這六十年作為一個歷算組,開始了積年演算法。

【太初歷】作為易歷分家後的第一部歷法著作,它的很多歷學改革和歷學理論,可以說在古四易列根本找不到合理性的解釋。

於是漢代易學家,為了歷法與易學的融合的問題,便開始了幾代人的東奔西忙。

從楊雄的【太玄經】到【京房易】,從【周易參同】到鄭玄的易緯系列,無不是也!

也就是說,漢易和漢前易不同的地方就在於,漢前易是直接的依歷畫卦,屬於易歷未分家時期。而漢易呢,則是易歷分家後的依歷附卦。

而京房融合易歷的主要標誌,就是他推出的六十律。

根據三分損益推出六十律,並不難,難的是如何把六十律「附會」到八卦裏?

因為在漢前,無論是清濁五音而生的天幹,還是六六十二律,對應的只是季節或月歷。

也就是說,天幹和地支在漢以前並沒有合用的傳統。

當【連山】的十個天幹的季節歷,隨著日月合歷的誕生,到了商代中後期的【歸藏歷】和【周易歷】時代,等於說已經淘汰了天幹紀年——當然這種被淘汰也可以說成是,由清濁五音而生成的十個天幹,到了陰陽合歷時代,又變回五音,以旋宮的形式,分布在十二均裏,以此對應五天一元與十二月(這一點非常重要)。

而京房正是抓住五音旋宮成十二均,對應的天道五天一元與十二個月的理論,並推至成了六十年,十二律對應歲星十二年一個周期,五音十幹對應五星執行,從而構成了六十年一個周期的幹支紀年法(附:京房之前就有幹支紀年,也就說幹支紀年並不緣於京方,但京房是幹支紀年的完善者)。

也就是說,京房六十律之所以誕生,不只是為了「黃鐘還生」的問題。

在天道為大,藝道為小的古代,京房所推的六十律,更多是律歷意義上的——為推天定候之用,而不是為了純粹的音樂套用。同時這也是他明明推到18律,就可以讓黃鐘還生了,還要不顧音樂套用的實際,繼續朝下推的真正原因。

正是【古今律歷考源】中所言:「律生於歷,則歷其尤重也」。

也就是說,中國文化是一個考證時間——歷法為主的文化,故而中國音律之首務是推天定歷之用,而不只是為了單純的音樂套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