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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麽「誅九族」不包含小妾?看似是幸運,實則是更大的人生悲劇

2024-02-07歷史

在中國古代封建專制制度中,皇帝之下, 無論是萬人之上的臣子,還是普通的平頭老百姓 ,都有可能因為一時不慎,導致 酷刑加身 ,甚至人頭落地

很多古代的酷刑,都透過電視劇,電影等方式,為現代人所知。比如人們耳熟能詳的淩遲,車裂。相比於這些作用於犯人自身的刑罰, 另一項刑罰則更為嚴酷,那就是誅九族 。

誅九族采用的手法並不駭人聽聞,但它憑借牽連之廣以及逃無可逃,成為古代人人恐懼的酷刑。然而,在這樣一個以斬草除根為目標的刑罰下, 卻有一類人得以逃脫,這就是主人家的小妾。

很多人都不能理解,誅九族都殺到了姑父,姨父,姥姥,姥爺家。 為何偏偏放過和主犯最親近的小妾呢。

今天就讓我們走進歷史來一探究竟吧!

古代極刑「誅九族」

在封建專制年代,皇帝就是天下之主,說一不二。有句老話是這麽說的「天子一怒,伏屍百萬,流血千裏。」這形容的其實就是 誅九族

事實上,早在春秋戰國時期,就已經存在類似「誅九族」這樣的刑罰。秦國的商鞅變法,啟用連坐制度, 最嚴重的叫做「夷三族」

至於三族指的是什麽? 由於那個年代距離如今的我們十分遙遠,而且記載中對於三族的定義也不是很清晰。於是後世就圍繞主犯的親密關系,形成了 諸多不同的說法。

在有的說法中,三族指的是主犯的父母,祖父母,兄弟,也有的說法是姥,母,父為三族。當然,出於對法律作用的考慮,更多的說法是 以父母,自己,子女為三族 。

畢竟, 這個法律出台的目的,就是為了斬草除根 。 如果只殺主犯和他的父母,兄弟,祖父母,而不包括子女,這條法律顯然就沒有作用了。

剛開始的時候,這條法律確實起到了不小的作用。然而,隨著權力制度的深化,和世家大族的形成,皇帝們漸漸發現, 只殺三族,根本做不到斬草除根。

為了保障自身安全,皇帝們那是一點兒後路都不打算留, 直接把三族升級成了九族 。 那麽問題就來了,為什麽是九族呢?

在古代,三和九都有 表示多 的意思。因此,皇帝們使用這兩個數,代表的可不一定只是三族和九族。更有可能是和主犯有關的人全都殺掉。

最典型的一個例子,就是 明成祖時期的方孝孺 。 這哥們屬死鴨子的,全身上下嘴最硬。哪怕是京城大火,建文失蹤,朱棣坐在龍椅上,讓他起草詔書,他也不改自己的風格。

竟然直接在詔書上寫下四個大字 :「燕王篡位」。 這下可好了,直接就惹惱了朱棣。雖然心裏很生氣,但朱棣還保持著一絲理智,開口給了方孝孺一次機會: 「給我改!否則就誅你九族。」

可方孝孺一點兒也不怕,張口就是一句: 「要殺就殺,誅我十族又如何!」

這可把朱棣氣了個仰倒,當即下旨誅方孝孺十族。下面的官員為難了,這九族都知道是什麽,可哪來的第十族啊?朱棣表示這還不簡單,當即指定方孝孺的 門生故吏為他第十族。

從方孝孺的案例中我們就可以看出,封建王朝到底還是人治的時代。法律是需要屈服於皇權的, 誅誰不誅誰,說到底就是皇帝一句話的事兒。

而在皇帝又沒有特地提起的情況下,官員們 一般 按照法律中的明文規定來辦事 。關於「誅九族」,流傳最廣的說法是 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

從九族的定義中來看,小妾是不包含在其中的。那麽問題就來了, 為什麽和主犯關系最親近的小妾不包含在九族之中呢?

這其實還要 從妾的定義說起。

小妾為何不包含在九族之中

其實從「妾」的字形上,我們就可以獲知一二。「妾」這個字的上半部份並不是「立」,而是 「辛」 字省寫。古文字研究專家經考察得出, 「辛」指的是行刑時所運用的工具。 因此認為「妾」指的就是 女奴隸。

但也有人提出不同意見,認為「辛」代表的是頭飾。因為在古文字中, 「妾」 的用法等同於「妻」,沒有什麽貴賤上的不同。

但在中國古代社會中,「妾」指的一般都是 地位低下的女奴隸。 同時,也引申為「 男人在妻子之外,另娶的女子。 」有時也作為 女子的謙稱

在【春秋】中有這樣的說法: 「妾,不聘也。」 意思指的就是,沒有執行三媒六聘就進娶門的即是妾。這個意思在【內則】中也有體現,即: 「聘則為妻,奔則為妾。」

從表面上來看,「妾」指的是犯了錯的女人,而從本質上來說「妾」就是女奴隸。

中國在進入封建地主專制以後,奴隸的名字雖然消失了,但這個身份卻還以其他的形式繼續存在,「妾」就是其中的一種。既然本質上是奴隸, 那麽妾便像家裏的豬牛羊一樣,是主人家的財產之一。

而「妾」的主要工作,就是伺候主人。 隨著時代的發展,「妾」的種類越來越多樣。有的甚至成了男主人後院中的一員,開始承擔起「傳宗接代」的任務。

這時候有的朋友就會問了,我看的電視劇中,小妾經常跟正室打擂台,絲毫沒看見地位有多低。 反而無論是妻還是妾,都費盡心機爭奪男主的寵愛。

事實真的如此嗎? 當然不是 這樣的。 在古代,妾室一般是不能被擡為正妻的,男主人一死,輕則被發賣,重了打殺了事。就算是生下了孩子,孩子也不是自己撫養的,生下來就要放到主母手底下養大。

即使是到了民國時期,一些小妾生的孩子雖然知道自己的親生母親是誰,但還是只能對自己的生母叫姨娘,對父親的正室叫媽。

現在的很多電視劇中還有這樣一個情節,那就是小妾被扶為正室。在古代, 這樣的情節是真的嗎?

這樣的情節是真是假 還需要看情況。 不少朝代都有明文規定:「不能以妻為妾,以妾為妻。」否則,犯了事的男人輕則被打上100棍,重則流放到偏遠地區一年,兩年。

從這些規定中我們就可以看出,在中國古代即使是過了幾百上千年,「妾」的地位都沒有提高多少, 她們在本質上,依舊是主人家的奴隸,算是財產的一種,而非親屬。

既然並非族親,那麽「妾」以及「妾」的家人就不屬於九族了。在誅九族中, 除非有特別的說明,也就是皇帝下旨,否則「妾」是真的可以逃過一劫。

雖說是逃過了殺身之禍,但在主人家被誅九族以後, 被留下的「妾」卻稱不上是幸運 。

誅九族後「妾」的下場

一般而言,「誅九族」這條刑罰又將「妾 」分為了兩種 。一種是生過孩子的,另一種則是沒生過孩子的。

給主人家生過孩子的「妾」,在嚴格意義上已經算是主人的家屬。她很有可能作為少爺的生母,和主人家一起共赴黃泉。而少數情況下, 她可以被統一劃歸為「妾」 ,進行另外的處理

而沒生過孩子的「妾」,則會被作為主人家的財產, 和仆從一起被發賣出去 。她們的去向可能是別的權貴家裏,也有可能是煙花之地。

在這些地方, 她們活的時間都不會太長久 。有的被打殺了,有的則是染上了病,被直接扔到亂葬崗去。

相比這些「妾」,另一類則更加幸運。他們或者是因為年齡大,或者是其他原因,導致實在賣不出去。這時候就會被人販子帶到全國各地, 賣給娶不上媳婦的普通平民 。

而這些「妾」在遇上天災人禍的時候, 就是最先死亡的那一批

結語

中國古代 說到底還是個集權的社會 ,上層的權貴階級窮奢極欲,妻妾成群。底層的平頭老百姓要是遇上了災年,就算是賣兒賣女,也是飯都吃不起。

在這樣的社會情況下,「妾」的來源自然是 不言而喻 。在窮人眼裏,即使是社會地位低又怎麽樣,能活下去才是第一。 殊不知,就這樣跳進了火坑。一輩子都是個悲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