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粟裕大將在淮海戰役中一份「奇怪」的電文

2024-01-27歷史

1949年1月11日,粟裕大將報送了一份電文,主發「軍委、中野、華東局」,初次看到這份「中野」排到了「華東局」前面的電文覺得非常奇怪,野戰軍怎麽能排到中央局之前呢?很長時間我才想清楚,粟裕大將這份電文並沒有搞錯,這個排序是合理的。

粟裕大將電文

單純來看,野戰軍是中央局領導,絕對不能排在中央局之前,粟裕大將也不會犯這麽低階的錯誤,那麽,就一定是另有玄機,我透過研究相關資料明白了其中的道理。

這裏的「中野」並非是單純的中野,而是與淮海戰役總前委相對應的淮海總司令部。根據軍委48年11月16日電令,成立以劉伯承、陳毅、鄧小平、粟裕、譚震林組成的淮海總前委,統籌領導華東局、中原局、冀魯豫區黨委、蘇北工委、豫皖蘇分局,並由劉陳鄧為常委臨機處置一切。也就是說華東局是在淮海總前委的領導之下,而總前委沒有專門成立對應的總司令部,那麽,代表總前委的劉陳鄧三常委所在的司令部就自然兼總司令部,也就是說由中野司令部兼淮海總司令部,這樣的「中野」理應排在華東局之前。另外,敦促杜聿明投降書署名中原人民解放軍司令部在前,華東人民解放軍司令部在後,也說明了這個問題,要知道陳官莊並無中野參戰,主體是華野。

大家可能還註意到,渡江戰役就與淮海戰役不同,發出的指示就是「總前委」名義,而淮海戰役發出的指示或者命令則是以「劉陳鄧」名義,這二者有區別嗎?是有區別的,「總前委」是黨的機構,不直接發軍事命令,發出的是軍隊需要執行的「指示」「大政方針」,而個人簽名名義發出的既可以是代表司令部給下級的指示、方針,也可以是司令部所發出的「軍令」。淮海戰役中「劉陳鄧」給華野的就既有指示、方針,還有命令,比如48年23日22時,「決心」使用本由粟裕指揮的中11縱突擊黃維,飭令華2縱對李延年阻擊;27日「關於包殲李劉,即由粟裕負責處理」這些就是命令,當然,「劉陳鄧」發的更多的是指示。

這就好比中央軍委一樣是黨的機構,中央軍委相對應的有總司令部,如果軍委的決定以總司令部名義下發,就構成給部隊的無條件執行的命令,但由於軍委離前線太遠,只能以電文往來,而那個時候電文往來時間延遲是非常大的,戰場瞬息萬變,以總司令部名義下達命令,就可能命令到達時已經不符合戰場實際,因此,軍委多以「軍委」名義給部隊下達指示或者方針,由前線根據實際情況執行。

也許有人認為我這是個人臆想,其實不然,我軍早有這樣的實踐。

比如軍委的指示電文,1947年5月4日,軍委致電劉鄧:「劉鄧軍十萬立即開始休整,巳東以前完畢,巳東(6月1日)後獨力經冀魯豫出中原」,電文什麽時候休整,什麽時候出動都非常明確,這如果是總司令部發出的軍令,則必須無條件執行,但是這是以軍委名義下發的指示,劉鄧則復電繼續進行安陽戰役,掃清外圍土頑後,再休整15天,於6月10日後出動,軍委同意了劉鄧意見,類似情況還很多,不再一一舉例。而總司令部名義釋出的命令,我見到過的只有一個,就是朱老總在開國大典上以總司令身份釋出的【向全國進軍的命令】,這個就不能討價還價,必須執行。

關於淮海的指揮模式問題,陳謝集團就是類似的組織方式。劉鄧大軍挺進大別山後,軍委安排了陳謝挺進豫西和陳粟挺進豫皖蘇的後續手段,形成三軍逐鹿中原局面。當時陳謝集團由晉冀魯豫第4縱、9縱和38軍組成,並成立了一個前委統一指揮,前委由陳賡任書記,謝富治任副書記,韓鈞為委員,當時也沒有成立陳謝集團司令部,那麽陳謝所在的4縱司令部自然成為集團的司令部。因此,9縱和38軍的報告報「前委」或者「陳謝」或者「四縱」,都是可以的,但這裏的四縱不能理解為單純的「四縱」,而要理解為陳謝集團司令部。

【全國解放戰爭史】

參考資料:【全國解放戰爭史】【毛澤東軍事文集】【劉伯承年譜】【粟裕文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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