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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食行业真相揭秘:那些宣称‘高学历’的零食,真实情况如何?

2023-12-17美食

零食行业现在可谓是「知识密集型」产业,一些零食品牌打着「高学历」的旗号,声称由「某某农科院」研制、「某某大学」开发,这让零食披上了一层「绿色健康」的光环。这些宣传是否真实可信呢?

以一款名为「九0农大蔬菜卷」的膨化食品为例,这款产品的包装上醒目地印着「农大」二字,似乎暗示着它与东北农业大学有着密切的联系。然而,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在调查后发现,这款零食其实与东北农业大学并无直接关系。

为了搞清楚这款热销零食与东北农业大学的真实关系,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向东北农业大学发出了查询函。东北农业大学的回复明确表示,作为一家高等学校,他们不开展对外生产经营工作,这款蔬菜卷不是学校生产的产品,商品宣传不属实。

此外,东北农业大学还表示,学校与商品包装上所标的委托制造商和受委托制造商没有开展过任何合作。这无疑是对这款零食宣传的直接否定。

无独有偶,此前一款在电商平台「代餐麦片爆款榜」上排名第二的「山西省农科院燕麦片」,也宣称是由山西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研发、太原市营养师协会推荐的。然而,经过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和山西省农业科学院的求证后发现,这款燕麦片的宣传内容并不属实,并未推荐过此款产品。

今年,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对线上销售的13种宣称由「农科院、农业大学」等机构参与研发的食品进行了调查核实。其中5款产品被相关机构明确回函否认有关联,4款产品确认参与研发,其余4款相关机构未作出明确回应。这些例子表明,一些零食品牌在宣传时可能会夸大其词,借助于高等学府的名声来提升自身形象。

然而,消费者在购买这些零食时,还需要保持理性,审慎选择,不要轻易被华丽的包装和广告所迷惑。部分商家为了吸引消费者,给自己的零食产品冠以「高学历」的名头,暗示这些产品的品质更高、更「绿色健康」。

然而,最近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对一些标有「东北农业大学」的「九0农大蔬菜卷」进行了营养成分检测,结果发现其蛋白质和脂肪的实测含量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允许误差范围。上海市营养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站高级工程师施嵘表示,这款产品的蛋白质含量远低于标示值,说明食用这款产品并不能达到它宣称的营养含量,而脂肪含量又远高于标示值,可能对健康不利。

此外,农业科研机构和农业高等院校等也被发现其产品被仿冒和侵权。

例如,上海市农业科学院发现多个电商平台上的商品均冒用了该院的标识和称谓。早在一年前,该院发现某电商平台上的一家店铺长期售卖一款灵芝孢子粉,并宣称只有该店铺销售的灵芝孢子粉是上海市农业科学院的内部正品。但该院对此并不认可,于是委托其院属授权企业与该电商进行沟通。然而,目前仍有店铺在销售打着上海农科院的旗号和该品牌的产品。这些现象表明,部分商家为了追求商业利益,不惜造假或仿冒其他品牌的产品,给消费者带来了很大的误导和安全隐患。因此,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应该注意查看产品的标识和说明,选择正规渠道购买,以确保自己的消费权益得到保障。

周昌艳:2022年,我们上海农科院发现一些互联网电商平台存在侵权行为,即使用我们农科院的标识和称谓销售与农科院成果相关的产品。我们委托了一家律所进行了排查,发现有20余家店铺仍在侵权。为了维护我们的权益,我们决定采取行动。然而,我们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都存在不足,缺乏维权的经验。因此,我们委托了两家院属成果转化平台向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此问题。然而,侵权行为依然存在。

法律专家表示,「农科院食品」乱象对农业科研院所的声誉造成了负面影响,也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对此,市场监管部门应主动出击,科研院所也要敢于维权。对于仿冒科研院所产品或直接冠以科研院所名字进行造假的情况,应该如何监管呢?消费者又该如何维权呢?我们来听法律专家的解读。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 单飞跃:以农业科研机构和农业高等院校等名义背书的网络食品广告和网络食品销售,如果广告的内容和商品的品质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合,那么这些行为就构成了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一种侵害。法律专家表示,我国的【广告法】【电子商务法】都明确要求:经营者不得欺骗或误导消费者,不得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对此类涉嫌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和电商平台都应当履行相应的监督管理职责和保护消费者权益职责。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 单飞跃:特别是平台,应当对平台内的经营者的相关行为进行相应的监督管理。法律专家建议消费者在遇到此类事件时,要注意留存证据,以便在维权时使用。

同时,消费者也应当提高警惕,避免购买到虚假宣传的产品。当消费者遇到问题或不满时,他们有多种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他们可以向商家或平台提出索赔。例如,如果消费者购买的商品有问题,他们可以联系商家并要求退款或更换商品。如果商家同意并解决了问题,那么这个问题就不需要进一步解决。然而,如果商家没有解决消费者的问题或拒绝索赔,消费者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例如,如果消费者发现商家销售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或欺诈行为,他们可以向当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对此进行调查,并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

最后,如果问题无法通过向商家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解决,消费者还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例如,如果消费者认为商家的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或其他相关法规,他们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要求赔偿。人民法院会对案件进行审理并做出判决,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总之,消费者在遇到问题或不满时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他们可以选择向商家索赔、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