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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裏的法律故事|「節」的流變

2024-01-16文化

唐代畫家韓滉的【蘇武牧羊圖】

很多法律器物背後都隱藏著一段段源遠流長的典故軼事。這些故事相互勾連、彼此呼應,往往能組成一道通向未來的漫長階梯,讓幾千年後的人們依然能夠透過種種碎片與斷層品味到最古樸的文化傳承。

當人們看到法院門前雕刻的獬豸時,會想到先秦時期曇花一現的神判;當人們看到法官庭審時高高舉起的法槌時,會想到曾經「官威」十足的驚堂木;甚至當人們受到冤屈時,還會情不自禁地說一聲要「擊鼓鳴冤」,盡管此中的「鼓」早在民國時期就已經消弭於歷史……

如果將視線放到「節」,就會發現它似乎有不同的面孔:漢武帝時,蘇武以中郎將持節出使匈奴,被拘於北海邊牧羊。蘇武持節十余年不屈以明其誌,這裏的節似乎是外交的憑證,代表了蘇武這位外交官最後的信念。唐朝設節度使並賜以旌節,後以安祿山為代表的諸節度使日漸坐大以至於釀成藩鎮之亂,在這裏,節又成了封疆大吏號令軍隊的利器……

節是什麽?節本身是個內涵非常豐富的器物。自三代以降經歷秦漢隋唐,節在不同的王朝扮演了不同的角色——這些不同的角色,讓節的歷史變得生動起來,同時也為後世留下了眾多精彩的典故。

節的歷史,至少能夠回溯至西周時期。最早關於節的文獻記錄見於【尚書·康誥】中的「惟厥正人,越小臣諸節」一句,其註曰:「諸有符節之臣,若為官行文書而有符,今之印章者也。」按這一解釋,節為官員行文時使用的符,相當於印章。

事實上,周節遠不止於印章。 節是指諸侯、采邑主所派使者所用的身份憑證, 在諸侯國內或采邑內通行的使者分別使用玉質的節和角質的節。由諸侯派遣晉見天子的使者,則以本國地理特征分別使用虎形節、人形節和龍形節,蓋因山地多虎、平原多人、水國多龍。虎節、人節和龍節統稱使節,均為銅質——春秋戰國前稱銅為金,「皆金也」即是「皆銅也」。

此外,出入城門和關門用符節,運輸貨物用璽節,通行道路用旌節,相對於玉節、角節和使節,這三種節的實用性更強。以上六種節都規定了有效日期以便按期返回。在周朝,通行天下必須持有節,否則將無法透過檢查。

節擁有如此種類,自然也需要相應的官員進行管理、分發。【周禮·地官】中有掌節一職,屬於地官司徒之下,其職責為「掌守邦節而辨其用,以輔王命」。王畿內另有發放旌節的是官員懷方氏,【周禮·夏官·懷方氏】記載:「懷方氏,掌來遠方之民,致方貢,致遠物,而送逆之,達之以節。治其委積、館舍、飲食。」

不同的節分別包含了君權、外交與行政審查傾向。 不過,三代時期各諸侯國獨立性較強,君權尚未能與秦後相比,使節一類更多帶有象征意義,用於道路、關門、都鄙、貨賄的竹節反而更具實用意義。這種功能上的區別,也為節的演變埋下了伏筆。

節的演進史,在秦朝統一後發生了明顯的轉折。秦朝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官方使用「五德終始說」的王朝,因正水德,水尚黑色,故【史記·秦始皇本紀】中記載秦朝「衣服旄旌節旗皆上黑」。

透過多方史料可以看出,節在秦後已經失去了周朝時尚具備的行政審查功能,轉而特指周節中的旌節。鄭玄在【周禮·地官·掌節】中對「道路用旌節」所作的註釋為「今使者所擁節是也」,顯然已經明確漢節即是周朝的旌節。唐張守節【史記正義】雲:「旄節者,編毛為之,以象竹節。」可見,從形制來看,秦漢的節也保留了旌節的特征:竹竿狀、竿上配旄,且有多個旄節。

至晚在戰國時期,已經出現了透過「合節」判定節真偽的方法,如南唐徐鍇所撰【說文解字系傳】中言:「守國者,其節半在內,半在外。」而傳的形制亦如此,【漢書·文帝紀】中同有「兩行書繒帛,分持其一,出入關,合之乃得過」的描述。

透過「合節」發揮功用的還有一種器物——兵符。春秋戰國時期,兵符作為征調兵將的憑證出現,其形為虎,故又被稱為虎符。兵符於脊上刻字後剖為兩部,使用時需左右合契。

戰國時期的將軍平時並無調兵權,直到接到君王授權並取得兵符時才能調動軍隊,是故兵符相當於君主親臨。秦子嬰歸降時向劉邦遞交了璽、符、節三器,可以看出在秦朝時三者功能不同且地位相當。而在之後的開發中,兵符與節的功能又有交錯、融合之處。

秦漢以降,節成了皇權的直接代表,故皇帝授節與官員持節的互動就成為朝廷重要的治理手段。 兩漢之世,持節所履行的職能主要有重大政治事件、重大禮儀活動及邦交國事活動,漢武帝之後甚至出現了身穿繡衣、手持節杖和虎符的「警察組織」繡衣禦史。在君權愈加集中、強大的時代,節代表的權力愈多,地位也愈加重要——諸呂之亂中,周勃透過「矯詔持節」調兵;蘇武出使匈奴寧死不肯失節,這些都是節重要性的體現。

而這一傾向發展的最終結果,就是東漢末年的將軍假節。兩漢時期雖然沒有明確的授節制度,但除了車騎將軍王舜等人持節迎中山王、東漢光武帝在戰時拜岑彭為刺奸大將軍並授節及大將軍梁冀持節迎質桓二帝入宮的個例外,將軍是不得持節的。黃巾之亂後,朝廷軍事情形日益嚴峻,為加重將軍統兵作戰時的地位,出現了富有「時代精神」的將軍假節。假者,「權以給之,不常與」,意為本沒有資格,暫且給其資格,故假節的書面意義即是暫時持節。

雖然節在隋唐時期從實際層面已經漸漸淡出,但在觀念層面依然深入人心。景雲元年(公元710年),幽州鎮守經略節度大使薛訥為左武衛大將軍兼幽州都督,節度使之名漸為人所習用;次年,賀拔延嗣為涼州都督充河西節度使,節度使更成為正式的官職——雖然此時的持節已經完全是一種榮譽稱號。

從周節到漢節到唐節,節的內涵發生了極大的變化,這也使得節在不同人手中得以呈現出完全不同的面孔。周朝的節更近於一類功能齊備的文書憑證;秦朝、西漢的節開始單一化,成為君權的象征;東漢、三國、兩晉時期,節因為軍閥勢力的興起而融入了軍權;南北朝至隋唐初節又因為中央集權的強盛而更具象征意義,直到在唐末節度使手中愈加弱化。而最黑色幽默的莫過於,後周歸德軍節度使趙匡胤稱帝之後,中央集權制度日趨完善,無論是節還是兵符均不再具有實際意義,從某種意義上說,節的歷史正終結於節度使手中……

隨著歲月的流逝,節最終透過文化為後世所傳承,晚清的外交公使行使職權,尚以持節論之,這不禁讓人聯想到西漢時在貝加爾湖畔牧羊十余年的蘇武。當然,對於歷史上的節來說,外交只是它眾多功能中並不那麽重要的一項罷了。

來源:檢察日報·綠海副刊

作者:江隱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