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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介石何時確立最高領袖地位?1933年、1935年、1943年還是1947年

2024-07-29歷史

從胡漢民被囚到蔣汪合流,剛好一年的時間,國民黨內蔣介石、汪精衛、胡漢民等各派勢力之間,熱熱鬧鬧地經歷了一個分化和重組的復雜過程。此後,蔣介石漸漸汲取自己兩次下野的教訓,表面上充分尊重汪精衛、胡漢民所代表的高高在上的「黨權」,而自己則只是牢牢抓住「軍權」,逐步鞏固統治地位,並最終確定了他在黨內的「最高領袖」地位。

1、三巨頭的勢均力敵

自孫中山逝世後,在國民黨內以地位而論,只有汪精衛、胡漢民有資格繼承孫的領導權。因汪得到廖仲愷、許崇智等人和蘇俄的支持,一度取得了黨內領袖的地位,但並沒有引起黨內的分裂在聯俄容共問題上的分歧,首先導致國民黨分裂為左右兩派。

其間,一批堅決反共的國民黨元老從黨內分裂出去,形成西山會議派。這一派在黨內雖然擁有很高地位,但並沒有多少實力,不足以同廣州的中央黨部和國民政府相抗衡。半年後,汪精衛以廖仲愷被刺案首先發難,將胡漢民排擠出統治集團,但汪在隨後的中山艦事件中,又被黨內新進、手握軍權的蔣介石逼走。

此後,蔣介石憑借黃埔「黨軍」出任國民革命軍總司令,在北伐中聲名鵲起,從而導致他政治生涯中的第一次權力膨脹,並一度將代表最高權力的「黨權」握在自己手中。但由於蔣在黨內的歷史地位終歸較淺,引起許多元老的「不滿」和「不服」,從而在黨內掀起迎汪運動,開始處處打擊和限制他的獨斷專行。蔣氏則利用反共「清黨」,聯合胡漢民等,形成寧漢對峙寧漢合流後,蔣雖一度下野,但因汪、胡積怨頗深,難以合作,最終被迫雙雙出國。蔣仍依靠自己控制的軍權得以順利復出,完成二次北伐。

此時,蔣介石相對收斂,他自知在黨內資望尚淺,仍需要得到黨內領袖汪、胡中一方的支持,以確立他在國民黨內的正統地位,因此很快形成蔣胡合作的局面。蔣胡合作的基礎是,他們都主張反共,建立中央集權,消除地方軍權。

但雙方對集權的理解存在重大分歧。胡主張集權於黨,以黨治國,蔣則著重於獨握軍權,指揮一切。此時,在野的汪精衛聯合各種反蔣勢力,以反獨裁號召,同南京政府對抗,甚至一度同與自己政見顯然對立的西山會議派合作,導演了一出「擴大會議」的鬧劇,最終以蔣胡合作取得中原大戰的勝利而告結束。

中原大戰後,蔣介石暫時震懾住了一切敢於公然違背南京中央政權的地方軍事武裝。憑借此役的勝利,出現他的第二次權力膨脹。他自以為羽翼已經豐滿,在國內已沒有敢於公開同他抗衡的力量,可以為所欲為,根本談不上將他個人掌握的軍權交歸胡漢民所渴望的黨權指揮。蔣胡矛盾不可避免。蔣便不顧一切地扣押胡漢民,終於釀成新的寧粵對峙事件,並迅速形成了國民黨內前所未有的各派反蔣勢力的大聯合。這是原來十分自大的蔣介石沒有料想到的。在此期間,因胡漢民被扣,汪精衛在野,而以孫科為首的太子派在黨內地位迅速上升。

九一八事變爆發後,面對空前深重的民族危機,寧粵雙方被迫中止軍事沖突,進行和談。獲釋後的胡漢民為削弱蔣氏權力並報被囚之仇,堅持蔣必須下野。蔣在眾怒難犯的情況下,被迫辭去本兼各職。汪精衛同胡漢民因歷史積怨難平,雙方缺乏真誠合作的基礎,於是只好共推孫科主政。蔣介石也從失敗中汲取教訓:自己在黨內尚未取得絕對支配權時,不可同時對抗胡、汪兩人。此後,蔣透過種種手段,最終分化了汪胡反蔣同盟,形成蔣汪合作的新局面。

2、清算胡漢民

面對錯綜復雜的黨內矛盾,胡漢民不得不承認他入駐南京的希望極小。雖然蔣介石已經下野,但蔣手中的軍權並沒有削弱,政治上的影響依然很大,再加上蔣汪合作逐漸形成,胡的力量更顯得單薄。因此,他只好寄希望於西南,而不願重返南京同蔣合作。

胡漢民返回廣州後,就有把兩廣建成自己基地的打算。他一改過去主張中央集權的態度,提出了「均權」理論。他在廣州國府紀念周演講時稱:「滿清以集權而亡,袁世凱以集權而死,今之人以集權而亂。」「我反對集權,是為的主張均權。」

此後在他的指使下廣州四全大會透過了「實行均權以求共治案」,其目的就是想在西南站穩腳跟,使它對南京中央政府的半獨立狀態合法化,以此同蔣對抗。在胡的授意下,粵方四全大會決議在廣州成立國民黨西南執行部和國民政府西南政務委員會,代表中央黨部和國民政府處理西南的黨務政務。胡漢民、蕭佛成、鄒魯等人分任這兩個機構的委員,由胡漢民主持全域。

但是,此時在胡漢民眼中以為最可依靠的廣東實力派首領陳濟棠,其實並不可靠。他之所以支持胡漢民,無非是想借助胡在國民黨中的威望,來維護並擴大自己在廣東的勢力和南天王的地位,並不願意胡漢民真的在他頭上指揮一切。這一點,從陳濟棠沒有在廣州四全大會上列名提議設立西南政務委員會和西南執行部一案中,即可略見一斑。

此後,他對胡的態度可說是「尊之若神仙,防之若強盜」,對於胡漢民在廣東建立反蔣基地的種種計劃,陳濟棠總是從中作梗。古應芬之死,更使胡喪失了一個能夠制約陳濟棠的人物。這種狀況如果繼續下去,陳、胡之間的矛盾勢必日益擴大,而將胡置於越來越不利的地位。已經吃夠蔣介石苦頭的胡漢民自然不想重嘗這種滋味。

「胡雖不舍伯南之廣州政府,然亦無法親臨合作,僅能於香港妙高台遙領。」胡希望打著西南執行部的旗號,遙控兩廣,並利用西南各省領袖同蔣的矛盾,在西南建立新的聯合,加強反蔣力量,並希望「由西南擴充到華中、華北、西北、華東、華西、東北、內外蒙各地方,並在組織上,再加以更進步的改造。」

為此,胡漢民積極組織「新國民黨」,發行【三民主義月刊】,標榜自己是國民黨的正統,以此同南京中央分庭抗禮。但胡漢民始終沒有再公開挑戰南京中央的合法性。

「非常會議」雖然一度迫使蔣介石下野,並建立起親胡的孫科政權,但孫科內閣因缺乏蔣、汪、胡的支持,本身又缺乏實力,很快在財政、外交上一籌莫展,僅僅支撐了一個月便宜告夭折。孫科派的政治主張,原本更傾向於胡漢民。但此時胡一心想控制兩廣,保持西南半獨立狀態,無意重返南京,而陳濟棠根本不願意孫科在廣東分割自己的權力。因此孫陳之間無法合作。早在「非常會議」期間,兩派就因爭奪海、空軍權,鬧得水火不容。孫的親信傅秉常就曾明言「不應捧此‘土軍閥’。」

盡管孫科痛恨汪精衛搶走了他的行政院長職位,對蔣介石的獨裁也表示不滿,但他已無可奈何,而立法院長的高位,對孫仍有相當的吸重力。權衡利弊得失後,孫科最終還是回到南京,出任胡漢民曾長期擔任的立法院長一職,太子派要人梁寒操任秘書長、吳尚鷹任經濟委員會委員長、傅秉常任外交委員會委員長陳肇英任軍事委員會委員長。

立法院在此後十余年間,成了孫科一派的主要政治舞台和實力據點,孫科並以「精誠團結,挽救危亡,縮短訓政,實施憲政」相號召,希望憑藉立法院長的地位,進一步擴大自己一派的政治勢力。

3、確立黨內領袖地位

西山會議派自國民黨「二大」後,即被排除在統治集團之外。在此期間,盡管邵元沖等因蔣反共轉而支持蔣,但該派勢力仍遊離於國民黨統治核心圈外。國民黨「四大」後,西山派領袖全部恢復黨籍,在團結禦侮的號召下,重新回歸黨內。

覃振、居正、謝持、許崇智、熊克武等人紛獲高位,或出任五院正副院長,或當選國府委員。這些人雖是國民黨元老,但自身並無實力,盡管給他們安排的都是有名無實的虛職,他們也樂得以此終老。從此,西山會議派在國民黨派系鬥爭中,不復存在。

有趣的是新中國成立後,沒有一名西山派重要成員投奔新政權,盡管他們並非心甘情願地屈服於蔣介石的集權統治,但都一直堅持自己最強烈的政治主張——反共。這在國民黨其他派系中所僅見(以北伐時最早建立的國民革命軍八個軍為例,隨蔣介石到台灣的僅有第一軍軍長何應欽;第二軍先後兩任軍長譚延闿、魯滌平胡第三軍軍長朱培德均於抗戰前去世,第五軍軍長李福林1952年病逝香港,其余四位全部投奔共產黨和新中國,他們是四軍李濟深、六軍程潛、七軍李宗仁、八軍唐生智。

在蔣汪合作下新成立的軍事委員會,幾乎容納了全部曾經武裝反蔣的地方軍事領袖,馮玉祥、閻錫山、李宗仁、唐生智、陳濟棠等人都當選為軍事委員會委員,僅有張發奎例外。上海和談期間,張發奎在汪精衛授意下,促使第四軍離開廣西,對蔣汪合作起了關鍵性的作用。汪出任行政院長後,為了表現同蔣精誠合作,竟避而不見張發奎。第四軍最後奉命調入江西「剿共」,張也被迫接受蔣介石所贈10萬元出洋費,赴歐考察。

從此汪張破裂,也結束了張桂軍長達兩年多聯合反蔣的歷史。蔣汪合作政府組成後,盡管蔣獨攬實權,但他在黨內地位仍未能超越汪、胡兩人。蔣介石透過寧粵對峙事件,深知以自己在黨內的地位,一時尚不具備同時對抗汪、胡的能力。因此,他一改過去一人身兼國民政府主席、中政會主席、行政院院長、陸海空軍總司令等多職的做法,而專任軍事委員會委員長一職,牢牢握住軍權。「委員長」一詞,在很長時間內成為蔣介石的專用稱呼。

國府主席繼續由林森擔任,行政院長讓給汪精衛,中政會也改由蔣、汪、胡三常委輪流主席,同時,蔣還容納了過去黨內眾多反對派如改組派、太子派、西山會議派,將他們全部吸收進新政權,地方實力派軍事領袖也紛紛擔任軍事委員會委員。

盡管胡漢民此後仍以「在野」之身,堅持抗日、反蔣,並以「均權」相號召,但始終未能形成新的反蔣浪潮。胡所控制的西南執行部、西南政務委員會,在形式上也不得不始終表示服從中央。這說明各派反蔣勢力,在經濟上比起有江浙財閥支持的蔣介石要軟弱得多,在外交上得不到歐美列強的支持,軍事力量也不及蔣強大,無論哪一派都不可能脫離蔣介石獨立掌權,只能處在依附於蔣介石的地位。

此後雖然出現過三次規模較小的武裝反蔣事件,即1933陳銘樞領導的福建事變、馮玉祥領導的察哈爾抗日同盟軍以及1936陳濟棠、李宗仁領導的兩廣事變,但大都是地方實力派獨自發動,缺少黨內力量的廣泛支持,沒有產生全域性的影響,很快就在蔣介石的武力壓迫下,迅速瓦解。

伴隨著各派勢力的相互妥協,國民黨內再難形成各派聯合一致的反蔣基礎,逐步確立了在蔣主導下,黨內各派聯合統治的局面。在這一局面下,蔣介石以退為進,鞏固並加強了他在國民黨內的統治地位。

4、被推舉為領袖

1935年國民黨五全大會前後,由於日本加緊侵略華北造成的民族危機空前深重,全民族團結抗日的呼聲日益高漲,蔣介石在國內的聲望逐步提高,他的權力也已經相當鞏固。對此,自由派知識分子領袖胡適曾評論道:

「蔣先生成為全國公認的領袖,是一個事實,因為更沒有別人能和他競爭這領袖的位置。但蔣介石仍深知,盡管地方實力派和黨內領袖無人再擁有向他挑戰的軍事實力,但就黨內歷史地位而言,他還沒有達到說一不二的地步。他也吸取了以往兩次下野的教訓,不再斤斤計較於名分。

為此,他親赴山西太原和山東泰山,面邀閻錫山和馮玉祥來南京出席五全大會。

就在這次五全大會上,有代表提議【請推舉蔣同誌為本黨領袖案】、【本黨應恢復總理制案】,都被蔣介石婉言拒絕,他不肯以領袖自居。國民政府主席繼續由林森擔任,在新選舉的國民黨中央組織機構中增添了國民黨中央常務委員會主席和中央政治會議主席兩項新職務,蔣介石分別讓給胡漢民和汪精衛,而他自甘擔任這兩個機構的副主席,只是牢牢抓住軍權,成為事實上的領袖。

蔣介石此後還多次在日記中對當年扣胡一事進行自省:

「當時討平閣、馮叛亂以後,乘戰勝之余威,應先積極統一各省軍民財各政,而對中央內部謙讓共濟,對胡特予信任與尊重,以國府主席讓之,則二十年胡案不致發生,內部自固矣。」並以此提醒自己「不可再蹈民國十九年冬之覆轍」。

1936年5月,胡漢民在廣州去世,蔣介石的地位無形中又得到提高。西安事變時,中共主張和平解決,也因為此時的中國尚無人可以代替蔣來實作全面抗戰。到抗戰爆發後的第二年,蔣才在國民黨臨時全國代表大會上當選為國民黨總裁,汪精衛為副總裁。不久汪精衛降日,被開除黨籍,蔣氏終於成為黨內的唯一領袖。

此時的國家元首——國民政府主席一職,只是一個禮儀性的職務,仍由林森擔任。依照1931年12月國民黨四全大會修訂的【國民政府組織法】規定,國民政府主席由中央執行委員會選任,任期二年,可連任一次。該組織法還將國民政府主席因故不能執行職務時由五院院長依次代理的規定予以刪除。

到1936年元旦,林森已滿兩任任期,依法不能再行連任。這時已到全面抗戰爆發前夜,此前1935年12月召開的國民黨五屆一中全會,決定於1936年11月12日召開國民大會,制定憲法,因此臨時決議將林森的第二任國府主席一職的任期延長至憲法頒布之日止。

到1936年10月15日,國民黨中常會第23次會議以國民大會選舉事宜不可如期辦理為由,再次決定將國民大會召開日期推延。不久全面抗戰爆發,國民大會更被無限期推遲。所以林森的國民政府主席一直連任至1943年8月病逝時止。

1943年5月,林森因病已不能視事。為此,國民黨中常會修正了延用12年之久的【國民政府組織法】。

在原法第13條後增加一項:

「國民政府主席因故不能視事時由行政院院長代理之」當年刪除此項條款的目的是為了防止蔣介石集權,但12年後的蔣介石早已大權在握,此時恢復這一條款並無任何障礙。8月1日,林森病逝。當日夜間,國民黨中常會舉行臨時會議,決定選任行政院院長蔣介石自即日起代理國民政府主席。9月,國民黨舉行五屆十一中全會,正式修正了【國民政府組織法】,這次修正的主要內容如下:

(1)國民政府主席任期改為三年,連選得連任;(2)主席因故不能視事時,由行政院長代理;(3)主席為陸海空軍大元帥;(4)五院院長、副院長由主席於國民政府委員中提請中央執行委員會選任;;(5)國民政府主席對中央執行委員會負責,五院院長對主席負責;(6)國家行為由主席姓名標示行之,由關系院院長副署。

這次修正,使國民政府主席不再只是林森擔任時的禮儀性職務,而能直接掌握一切大權,基本恢復到1931年6月三屆五中全會透過的【國民政府組織法】所賦予國民政府主席的權力。

從此,蔣介石不但以國民黨總裁、行政院院長、軍事委員會委員長的身份總攬黨政軍大權,更將國家元首的職位「國民政府主席」一職拿到了手。

1948年4月,國民黨召開國民大會,蔣介石作為唯一的總統候選人當選中華民國總統。但這時已到了國民黨在大陸統治的末期。僅僅過了一年半,蔣介石在內戰中徹底失敗,被迫退守台灣。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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