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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門發文規範公立醫院成本核算,讓醫保支付更科學合理

2023-12-10健康

(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記者 武星如)12月5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釋出關於印發【公立醫院成本核算指導手冊】的通知。按照通知安排,到2025年底,爭取實作三級醫院全部開展醫療服務專案成本核算、病種成本核算、DRG成本核算;二級及以下醫院全部開展科室成本核算、診次成本核算、床日成本核算,逐步開展醫療服務專案成本核算、病種成本核算、DRG成本核算。到2030年底,力爭所有醫院均開展上述成本核算工作。

通知中明確了成本核算的物件:醫院在開展成本核算時,需將業務活動中的醫療活動作為基本成本核算物件。醫院業務活動一般包括醫療、教學、科研、預防等活動。

規範的成本核算有何意義?2021年11月,財政部會計司曾就印發【事業單位成本核算具體指引——公立醫院】答記者問,其中提到醫療服務專案成本核算主要服務於醫療服務價格監管。規範醫療服務專案成本核算,有助於更準確地反映醫療服務專案的實際成本,為科學合理地開展醫療服務價格監管提供依據。

12月9日,南開大學衛生經濟與醫療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朱銘來告訴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記者,病種和DRG成本核算,這兩項主要服務於制定醫保支付標準。「醫保DRG支付是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付費,制定DRG支付的標準前,不能僅依靠經驗數據,需要有科學的度量方法。所以就要對醫療服務中的各個專案、各個病種的診療實施成本核算,即了解不同病種、不同診療專案大約需要多少開支、花費多少成本,以此為依據確定支付的上限。」

朱銘來表示,考慮到不同級別的醫院之間也存在一定的差異,所以在DRG成本核算的過程中會考慮醫院等級等因素進行加權計算,是一個比較復雜的演算法。最終這一數據能夠指導DRG支付標準的制定,推動實作診療流程的規範及治療費用的可控。「但值得註意的是,與規範的成本核算相適應的,是合理的醫療服務價格。現行的醫療服務價格標準已經實行十多年,在規範成本核算程式的同時,也應對醫療服務價格進一步進行考量。」

中國醫院協會原副秘書長,廣州艾力彼醫院管理中心主任莊一強告訴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記者,成本核算體現的是公立醫院管理精細化的要求。「當前國家對公立醫療機構實施差額撥款,醫院的經濟來源不再僅靠政府撥款,這就對財務管理提出了更精細的要求。加強成本核算,可以讓醫院管理者更清晰地把握醫院的盈虧情況,有利於醫院的開源節流。」

莊一強指出,此前醫療機構的財務管理一直處於比較粗放的狀態。「成本核算工作至少需要醫院有專門從事財務工作的總會計師,即使是大型三甲醫院,此前都很少有專職、專業的會計師來處理包括成本核算在內的醫院財務工作。」

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記者註意到,2017年,原國家衛生計生委、財政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聯合釋出了【關於加快推進三級公立醫院建立總會計師制度的意見】。如今,落實總會計師制度仍然是三級公立醫院績效考核的重要要求之一。「這項制度目前還有待進一步落實,一些醫院尚未設定總會計師職務,財務處長也並非由財務專業人員任職。從這個角度看,要在公立醫療機構全面開展成本核算工作,還有很長的路要走。「莊一強表示。